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根据《中共黄冈市委办公室、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黄办文〔2010〕74号)和《中共武穴市委办公室、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10〕10号)精神,设立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武穴市公务员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将市民政局农村(含乡镇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的职责。
1、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2、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
3、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划出移交的职责。
1、将技工学校及其培训机构的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相关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2、将组织实施本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核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统筹管理的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
2、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工作的职责,依法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统筹全市城乡
社会保障政策的职责,建立健全
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经办能力。
3、加强统筹全市人才市场和
劳动力市场整合的职责,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统筹开发各类人力资源。
4、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和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的职责,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深化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险制度。
5、加强促进就业的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职业(技工)教育培训制度,促进全市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6、加强统筹规划全市
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职责,做好相关
医疗保障制度配套政策实施工作。
7、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
劳动保障监察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农民工工作协调的职责,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8、加强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统筹管理的职责,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
行政效能。
9、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性措施,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实施
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
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
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统一的
社会保险关系转接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市级社会保险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
社会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
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
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
劳动预备制度。
(六)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执行企业
劳动标准政策和
劳动定额标准,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
人事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
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全市人才宏观管理和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
人才引进办法,并组织引进海内外高层次急需人才。负责全市
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
职称制度改革的办法、措施,组织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中央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负责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登记、考核、任免、奖惩、
职位管理、培训、交流、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奖励、表彰工作,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
行政效能。
(十一)依法办理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和市政府
批准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其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协调劳动关系的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处理市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管全市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对武穴市域内用人单位实施监察,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四)负责本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五)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挂劳动保障监察科牌子)、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挂农民工工作科、市政府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挂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称科、事业单位
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
养老保险科(挂农村
社会保险科牌子)、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挂市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调解仲裁科(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公务员管理科、政工科(挂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牌子)15个
职能科室。
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员编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公务员局副局长),(派驻)纪检组长1名,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总会计师1名;科长(主任)职数15名。
现任领导
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虞凤仪
其它事项
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成建制划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