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部
古代官署名
水部是中国封建时代中央官署名。是中国古代国家最为古老的政府部门之一。治水是古代国家发挥其社会职能的最重要表现之一,历朝都十分重视水利事业。
概况
水部是中国古代国家最为古老的政府部门之一。治水是古代国家发挥其社会职能的最重要表现之一,历朝都十分重视水利事业。清代学者刘献廷云:“水利兴,而后天下可平,外患可息,而教化可兴矣。”
先秦时期
据传夏朝便有治理河水的水官水正。《周礼·夏官司马》记载司险“掌九州之图,以周知其山林川泽之阻,而达其道路。”“又据《通典·卷二三·职官五·尚书下》载:“周礼夏官有司险,掌设国之五沟五涂而达其道路,盖其职也。”战国时期,中央设司空,负责消除水患、通达沟渎、管理水利灌溉、保护水产资源。《管子·立政篇》云:“决水潦,通沟渎,修障防,安水藏,使时水虽过度,无害于五谷。岁虽凶旱,有所秎获,司空之事也。”。
秦至魏晋南北朝
秦朝丞相总理政务,丞相当是负责全国水利政令的最高机构。在具体水利管理方面,九卿大司农负责水利工程,西汉少府下设都水长及丞,以掌管水利三国曹魏置水部,掌航政与水利,主官为水部郎中。两晋南北朝尚书有水部一曹,主官为尚书水部郎,掌有关水道政令。历后魏北齐并有水部郎中,侍郎北周对官制进行改革,实行六官制度,冬官府有司水中大夫
隋唐时期
时以水部为工部四司之一,此制度一直沿用至。隋设都水台,置使者及丞。唐朝尚书省下设有水部。水部司职掌“天下川渎陂池之政令,以导达沟洫,堰决河渠,凡舟楫灌溉之利,咸总而举之”。司的长官称郎中,从五品上职官,副长官称员外郎,从六品上,司津济、船舻、渠梁堤堰、沟洫、渔捕运漕碾硙之事,掌天下川渎、陂池之政令,以导达沟洫,堰决河渠。又设有都水监,其长官叫都水使者,设有2人,均为正五品上阶职官,掌管京畿地区的河渠修理和灌溉事宜。唐朝还制定了关于水利的法律《水部式》,规定关于河渠、灌溉、舟楫、桥梁以及水运等法令。
两宋时期
宋朝工部下属水部,“掌沟洫、津梁、舟楫、漕运之事。凡堤防决溢,疏导壅底,以时约束,而计度其岁用之物。修治不如法者,罚之;规划措置为民利者,赏之”。在北宋前期,水部司设判司事一人。元丰改制后,水部司设水部郎中一人,水部员外郎一人。元祐元年四月,宋政府以屯田司兼水部司。南宋建炎三年,宋高宗以提高行政效率、节省开支为目的,对三省六部进行调整,水部司并入屯田司,之后水部郎官不再设置。
明清时期
明、清改为都水司,掌有关水道之政令。水部亦一直相沿为工部司官的一般称呼。参阅《通典·职官五》、《历代职官表》卷二。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30 14:03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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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
秦至魏晋南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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