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部是中国古代国家最为古老的政府部门之一。治水是古代国家发挥其社会职能的最重要表现之一,历朝都十分重视水利事业。清代学者
刘献廷云:“水利兴,而后天下可平,外患可息,而教化可兴矣。”
据传
夏朝便有治理河水的水官
水正。《
周礼·
夏官司马》记载
司险“掌九州之图,以周知其山林川泽之阻,而达其道路。”“又据《
通典·卷二三·职官五·尚书下》载:“周礼夏官有司险,掌设国之
五沟、
五涂而达其道路,盖其职也。”战国时期,中央设
司空,负责消除水患、通达沟渎、管理水利灌溉、保护水产资源。《
管子·立政篇》云:“决
水潦,通
沟渎,修
障防,安
水藏,使时水虽过度,无害于五谷。岁虽
凶旱,有所
秎获,司空之事也。”。
秦朝由
丞相总理政务,丞相当是负责全国水利政令的最高机构。在具体水利管理方面,
九卿中
大司农负责水利工程,
西汉少府下设
都水长及丞,以掌管
水利。
三国曹魏置水部,掌航政与
水利,主官为水部郎中。
两晋、
南北朝尚书有水部一曹,主官为尚书水部郎,掌有关水道政令。历
晋、
宋、
齐、
后魏、
北齐并有水部郎中,
梁、
陈为
侍郎。
北周对官制进行改革,实行六官制度,
冬官府有
司水中大夫。
隋时以水部为
工部四司之一,此制度一直沿用至
宋。隋设
都水台,置使者及丞。
唐朝尚书省下设有水部。水部司职掌“天下
川渎陂池之政令,以导达
沟洫,堰决河渠,凡舟楫灌溉之利,咸总而举之”。司的长官称郎中,从五品上职官,副长官称员外郎,从六品上,司
津济、船舻、
渠梁、
堤堰、沟洫、
渔捕、
运漕、
碾硙之事,掌天下川渎、陂池之政令,以导达沟洫,堰决河渠。又设有
都水监,其长官叫
都水使者,设有2人,均为正五品上阶职官,掌管京畿地区的河渠修理和灌溉事宜。唐朝还制定了关于水利的法律《
水部式》,规定关于河渠、灌溉、舟楫、桥梁以及水运等法令。
宋朝工部下属水部,“掌沟洫、津梁、舟楫、漕运之事。凡堤防决溢,疏导壅底,以时约束,而计度其岁用之物。修治不如法者,罚之;规划措置为民利者,赏之”。在
北宋前期,水部司设判司事一人。
元丰改制后,水部司设水部郎中一人,水部员外郎一人。
元祐元年四月,宋政府以
屯田司兼水部司。
南宋建炎三年,
宋高宗以提高行政效率、节省开支为目的,对三省六部进行调整,水部司并入屯田司,之后水部郎官不再设置。
明、清改为都水司,掌有关水道之政令。水部亦一直相沿为
工部司官的一般称呼。参阅《
通典·职官五》、《
历代职官表》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