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消费税
包含在汽油价格中的税费
汽油消费税原指包含在汽油价格中的一种税费。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1日联合发布公告。
简介
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改革方案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为了减少征收管理环节。降低征收成本,国家没有开征燃油税,而是并入消费税中,提高了汽油、柴油的消费税税率。在汽油和柴油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
现状简述
因为物价的不断上涨,众人备受压力,随着汽油价格的不断上涨,好多车主表态说“买车容易养车难”。的确,物价一再的上涨,汽油的一再上涨,让处于中等下等的国内人士感到慌张。最近,液体汽油被纳入国税总局征税范围,明年起将会向车主征收汽油消费税,这使很多车主感到担忧。
近日,一则关于石油炼化环节消费税征缴的新政引起不少消费者的关注,其中产品符合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征收规定的,将从明年1月1日起征收相应的消费税。
媒体披露,此前,纳入国税总局征税范围的液体产品有汽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溶剂油和润滑油,其中汽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1.0元;柴油、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0.8元;航空煤油暂缓征收。而调整后政策,将 MTBE、 芳烃、混芳等用于调油和化工原料的产品亦纳入征收范围,且亦按照1元/升来征收。新政对产品符合征收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征收消费税;其他产品,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名称、质量标准一致,且按有关产品检验证明进行备案的,不征收消费税。否则,视同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同时规定,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以及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此消息引起不少车主的担心,市民任光贤表示,尽管没有直接将零售环节纳入此次征税范围,但不排除企业将成本间接性转嫁给消费者。'现在油品价格原本就已经比较高,而相应的消费税征收,企业为提高利润,将成本转嫁在所难免。'不过,一些熟知油料市场的业内人士还是给广大车主吃了一颗'定心丸'。'地炼企业的油品一般情况下价格都低,目前看来1升油优惠幅度如果能达到两三毛,即使转嫁,只能是让利幅度收紧,市场暂时不会立竿见影显现。'大兴路某加油站销售主管表示,生产调和油的地炼企业以及贸易商的利润将萎缩,'正规军'成品油的市场份额将扩大,从而可能导致两大油企在成品油供应上的'垄断'地位进一步加强。
但是,油价的上涨还是令很多人感到恐慌,某位车主表示,汽油涨价堪比“温水煮蛙”,以后出门不开车去坐地铁。很多有车人士现在改变思想,宁愿挤地铁公交回家也不愿开车上下班。
改革进程
根据中国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以2014年3月份成品油价格水平所做的测算,汽油税收占最终零售价格的比例,中国大陆为30.46%,美国为11.22%,德国为56.92%,日本为39.40%,中国台湾为26.31%。
柴油税收占最终零售价格的比例是,中国大陆26.31%,美国11.87%,德国为45.62%,日本为27.35%,中国台湾为16.96%。
而汽柴油税前价格各国相差不多,其中,中国大陆汽油和柴油零售价格分别为每升5.09元和5.49元,美国汽柴油零售价格分别为5.46元和5.94元,德国分别为5.6元和6.02元,而日本分别为6.24元和6.48元。
中国汽柴油消费税的调整依据是2009年颁布施行的《消费税暂行条例》,条例规定“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因此,只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上报国务院,经过国务院批准,就可以对消费税税率进行调整。
2013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一份文件,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将扩大。MTBE、芳烃、混芳等用于调和汽油的主要原材料被纳入征税范围,并且视同石脑油按照每升1元的税率进行征收。
2014年11月2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调整我国成品油消费税标准,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取消汽车轮胎等四个项目的消费税。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4元/升,而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2014年12月12日 中国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2元/升提高到1.4元/升。中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0.94元/升提高到1.1元/升。 12日24时生效。
2015年1月,国际油价暴跌给中国提供了改革良机,国内成品油消费税在45天内迎来了第三次上调。其中,汽油消费税为1.52元/升,柴油消费税为1.2元/升。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02 13:06
目录
概述
简介
现状简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