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九畴
明朝官员、诗人
沈九畴,字箕仲。浙江宁波府鄞县人。明朝官员、诗人。
人物生平
沈九畴生于明世宗嘉靖二十三年(1542年)二月初十日,籍贯浙江宁波府鄞县,在家中排行第二。初为国子生,中浙江乡试第八十二名。
明神宗万历五年(1577年),在会试中列第一百一十二名,得以登进士第,时年三十六岁。
及第后任刑部主事。曾参加致仕家居的张时彻上地区的茂屿草堂、武陵庄举办的诗社活动。
万历十三年(1585年)十一月,升任江西副使,提督学政。后历任山东参政、江西布政使等职。
主要影响
万历六年(1578年)二月,刑部尚书严清札委时任刑部郎中的沈九畴等人,“将各条例及《大明令》,《大明会典》,累朝诏赦,宗藩军政条例,漕运议单,并节年各衙门题准事例,凡有关于刑名者,均查明本律,参酌校勘,誊写三十余部,咨请各部院堂上宫及六科,公同酌议。”
万历十五年(1587年)夏,沈九畴任江西提学副使,倡导重修正学书院,得到巡抚陈有年、庄国侦以及御史孙旬、朱鸿漠、祝太舟的关注,下文让南昌知府范来从民间买回地皮,由南昌知县何选、新建知县余梦鲤负责招集工匠进行重建。
曾删定从父沈明臣的诗作七千余首至录四千余首,辑为《丰对楼诗选》四十三卷。
人际关系
主要作品
《重建正学书院记》,叙述沈九畴建议重建正学书院事,记中称正学书院规模“壮于旧贯”。
参考资料
浙江历史名人辞典 沈九畴.浙江档案数据库.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10 17:49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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