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隶属于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是按照国家食盐流通现代化的要求, 在
河北省盐业专营总公司的基础之上,以资产联结为纽带,联合全省11个市级盐业专营公司和有关盐场组建的,以食盐专营为主,集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盐化开发于一体的全省性大型集团公司。是
河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食盐专营和市场工业盐归口经营单位,是全省食盐专营工作的主体,负责全省食盐专营工作,承担着全省工农业生产用盐及7000万城乡居民生活用盐的供应管理任务。
河北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是全省最大的盐业流通企业,下设16家分(子)公司。公司所属11家市级分子公司负责全省11个省辖市的盐业市场供应和所辖各县的供应管理工作;建有邯郸、邢台、石家庄、承德4个食盐配送中心,食盐批零销售网点10万多个,全省城乡实现全方位、无缝隙覆盖。年销售各类盐68万吨,其中食盐34万吨,“海晶”牌食盐商标为河北省“著名商标”。
集团公司坚持“以盐为本,多元并举,集团经营,科学发展”的经营理念,以深化盐业流通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建设现代盐业流通网络为重点,深入践行以盐为本、多元并举、集团经营、品牌至上、网络制胜、人才兴企六大战略,扎实推进体制、机制、管理、文化创新,做强做大食盐专营、制盐及盐化工和非盐商品经营三大业务板块。
河北省实行产销分离的盐业管理体制。
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负责生产领域,归口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领导;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负责流通领域,设立
河北省供销社盐业管理办公室,作为全省流通领域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盐政执法任务,直接向省政府负责。
2000年河北省作为全国17个省份之一率先实现消除
碘缺乏病阶段目标,2007年又顺利通过国家《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中期考评,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成果得到持续巩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公司曾多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河北省先进企(事)业单位、河北省诚信企业、河北省明星企业、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企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服务质量信得过企业、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2009年1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河北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沧州分公司、河北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廊坊分公司、保定市海晶盐业有限公司、
邢台市盐业专营有限公司(控股)、秦皇岛市盐业专营有限公司(控股)、
石家庄市盐业专营有限公司、
唐山市盐业专营有限公司、
邯郸市盐业专营有限公司、张家口市盐业专营有限公司、承德市盐业专营有限公司、衡水市盐业专营有限公司。
中盐河北盐业专营有限公司(下属特种盐分公司、储运包装分公司、特种盐分公司、邯郸食盐配送中心、邢台食盐配送中心、石家庄食盐配送中心、承德食盐配送中心等)、
河北海晶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河北中盐华祥盐化工有限公司、河北海晶食品商贸有限公司、河北日日鑫商贸有限公司。
胡文菊:河北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兼中盐河北盐业专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北省供销社盐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