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盐务局是全省盐行业的主管部门,代表省政府行使盐政管理和食盐专营职能,对全省盐业实行垂直管理,副厅级建制事业单位,隶属于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盐业总公司为省属
国有独资公司,负责海南省盐业生产和经营工作。省盐务局与省盐业总公司、各分局与各分公司分开设置。省盐务局对各盐务分局实行垂直管理,同时管理监督省盐业总公司及各分公司。
早在唐代乾元元年(758年),海南岛就有近海老百姓煮海水为盐的记载。海南儋州至今仍保存着的1200多年前老百姓凿石为槽盛海水晒盐的千年古盐田遗址,印记着海南岛人民最早利用太阳光和海水晒盐的聪明才智。
2004年11月,经中国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专家组的严格评审,“
海南岛盐”获得原产地标记注册证,成为中国盐产品唯一获得原产地标记保护的名牌产品。日晒盐的加工与服务也在全中国盐行业率先获得ISO9001国际质量标准认证和HACCP(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认可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双认证证书。
2012年海南盐业总公司营业收入8864万元,比改革前的2010年增长了11.08%;营业利润1153万元,增长了20.23%;利润总额1018万元,增长了1.58倍;净利润734万元,增长了10.6倍。销售企业职工年平均收入同比增长27.67%,加工企业职工年平均收入同比增长10.14%,生产企业职工年平均收入同比增长17%。国有资产年增值9.97%。
海南省盐业总公司海口、三亚分公司,海南省盐业总公司陵水、文昌、东方、乐东、儋州、临高分公司(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海南省盐业进出口贸易公司、
海南晶辉盐业有限公司、海南省盐业物资供销公司、海南省盐业劳动服务公司。
符芳海:海南省盐务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局机关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