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高举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在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
基本经济制度,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会员,引导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商会简介
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深圳市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相统一的特征。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助手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协调作用,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按照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工作方针,教育会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组织会员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促进祖国统一,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其中,团体会员包括私营企业协会和三十多家行业协会。基层组织包括区、街道办事处区域商会及行业商会。人才济济、实力雄厚、生机蓬勃、发展迅猛是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会员组织的特征,截至2010年8月,会员达10000多家(人)。
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与全国各大城市
工商联(商会)有着密切的联系,与台、港、澳地区及世界各国的商会有着友好的往来,并与其中不少商会组织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因此,无论是让世界了解中国市场,还是让中国走向世界市场,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都是成功的桥梁和友谊的纽带。
主要职能
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主要职能是:
1、积极参政议政,参与深圳市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
民主监督作用。
2、密切与会员的联系,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表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4、引导会员按照
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
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立
和谐劳动关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照章纳税,建立
现代企业制度,维护
市场经济秩序。
5、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
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6、为会员提供培训、融资、科技、法律、
信息咨询等服务,提供对内、对外经贸交流服务,提供
公共关系沟通协调服务,帮助会员增强
自主创新能力,提高
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7、增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开展促进经贸合作和促进祖国统一的工作;增进与国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为国家扩大对外开放、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服务。
发展历程
1951年4月深圳镇工商联成立,梁柏合任主任委员,黄国伟、梁仓任副主任委员。1954年
宝安县工商联成立,设址深圳,袁锦铭任主任委员,叶沃林、刘明、陶舜、黄炳荣、梁耀宗任副主任委员。1960年,陶舜任主任委员,梁卓文、蔡沃全任副主任委员。1962年,主任委员为蔡沃全,副主任委员为梁卓文、梁耀宗。1966年至文革后,县
工商联停止活动。1979年深圳建市后,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1979年十月召开的全国工商联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精神,深圳开始筹建市工商联。
深圳工商联筹备委员会(1981-1986)1981年成立,市委统战部黄国祥副部长兼任筹委会主任,蔡沃全、廖明光任副主任。1986年元月,市委任命邵钧炎为筹委会主任。办公地址设在解放路83号原
宝安县工商联会址。
深圳市工商联(1986.4-1992.1)1986年4月22日召开第一次
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经一届委员会、常委会和正、副会长、秘书长。4月28日举行成立大会。办公地址设在解放路83号。邵钧炎任会长,1990年谢丰祥任党组副书记。1990年由市解放路八号迁至市华强北路经济大厦二楼办公,设秘书科、联络科、咨询信息科,开办了咨询服务公司及深联商场两个实体其后成立汇商公司统管会属经济实体。1990年中共市委7号文件下发后,同时使用“市总商会”的名称。
深圳市总商会(1992.1-2000.7)1992年1月22日,市工商联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以
马福元为会长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市
工商联正式更名为“深圳市总商会”。办公地址设在市华强北路经济大厦二楼。1992年8月迁入政协大厦,1999年元月又迁至市红宝路八号。1992年至1994年马福元任会长兼党组书记。设办公室、会员部、联络部、经济咨询部,1994年至1996年,市委统战部部长
廖军文兼任党组书记,叶凤翔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会长。1996年吴镝任会长兼党组书记,机构设会员工作部、联络工作部、经济工作部和办公室。1996年,增设了“出国出境事务办公室”、“民营企业党委办公室”。1997年增设了“法律事务部”。
深圳市总商会(
工商联)(2000年8月-2005年1月)2000年8月11日,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以梁志敏为会长的第四届领导班子。深圳市总商会同时恢复使用工商联名称。深圳第一次由民营企业家担任总商会会长职务,标志着商会(工商联)在探索改革的道路上又向前迈进了一步。2003年6月,在原民企党委的基础上,市委决定成立中共深圳市
民营经济工作委员会,与总商会合署办公。
2005年1月31日,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以
张思民为会长的第五届领导班子。设办公室、会员工作部、经济联络工作部。截至2007年12月,拥有会员近9000家(人),基层商会组织57个。理事会规模达到379名,为历届人数最多。理事会成员中不乏在深圳乃至在全国都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的高层次代表人士,或是在深圳市各行各业具有重要地位的龙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的高新技术骨干企业领军人物。
2009年9月,
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第五届会长、海王集团董事长张思民连任第六届理事会会长,共有34人分别当选驻会副会长和兼职副会长。理事会成员规模扩大到453人,兼职副会长增加6名,换届新增的理事会成员达100多名,均创历届之最。这次换届,相比以往几届有以下几个特点:行业涵盖面广、代表性强、担任政治职务多、学历高、企业实力强等,换届后的新一届理事会成为我会新的骨干队伍,显著增强了我会的影响力、
凝聚力和代表性,也增强了理事会在
非公有制经济乃至工商界的代表性。深圳市总商会(
工商联)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助手作用,抓队伍、抓特色、抓名企,有力地促进了全市
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宗旨
团结工商界,代表和维护会员及工商界的合法权益,沟通会员与政府的联系,维护公平竞争,协助政府、帮助企业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拓展对内对经济贸易合用海外关系,促进深圳经济的发展。
服务项目
经济管理服务
帮助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
协助政府部门对企业进行技术监督
工商代理
办理非公有制会员因私护照
办理原地产证
组织工商考察团
组织洽谈会
组织展览会、展销
经济信息服务
经济法制信息咨询
企业信息上网
商标咨询服务
招商引资服务
组织投资考察
举办投资洽谈
提供投资立项建议
政策法律服务
诉讼代理
诉讼支持
仲裁处理
法律见证
法律建议
项目论证
出具资信证明
代拟、代审合同
从事国际贸易保护
人才管理服务
人才培训
人才推荐
综合协调服务
立法咨询
代工商企业反映意见
受理工商投诉
协助工商执法
组织商务谈判
商事调解
融资服务
为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平台
为企业提供投资融资、贷款担保咨询
组织银企联谊会、洽谈会、引进国外知名金融机构及国际财团,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专项调查服务
企业经营规模调查
无形资产调查
产品品牌调查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
商会简介.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2012-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