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指数是指由
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
股价指数,该
股票指数的计算方法基本与
上证指数相同,其样本为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的股票,
权数为股票的
总股本。由于以所有挂牌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其
代表性非常广泛,且它与深圳股市的行情同步发布,它是股民和
证券从业人员研判深圳股市股票价格变化趋势必不可少的参考依据。
简介
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存着两个
股票指数,一个是老指数——
深圳综合指数,一个是深圳
成份股指数,但从运行势态来看,两个指数间的区别并不是特别明显。
⑶行业指数
⑷深证基金指数
基日指数
⑴
深证综合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
基日,1991年4月4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为100。
⑵深证A股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1992年10月4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
⑶
深证B股指数以1992年2月28日为基日,1992年10月6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
⑷
成份指数类以1994年7月20日为基日,1995年1月23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0。
⑸深证
基金指数以2000年6月30日为基日,2000年7月3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0。
2005年4月8日,中国股市诞生了首个跨市场指数
沪深300指数。这一指数由上海和深圳
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日,基日点位1000点。
计算范围
⑴纳入
指数计算范围的股票称为
指数股。⑵
综合指数类的指数股是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全部股票均用于计算
深证综合指数,其中的
A股用于计算深证A股指数;
B股用于计算
深证B股指数。
⑶
成份股指数类的指数股(即
成份股)是从上市公司中挑选出来的四十家份股。成份股中A股和B股全部用于计算
深证成份指数,其中的A股用于计算成份
A股指数,
B股用于计算成份
B股指数。成份股按其行业归类,其
A股用于计算
行业分类指数。
计算方法
⑴
综合指数类和
成份股指数类均为派氏加权价格指数,即以
指数股的计算日股份数作为
权数进行加权计算。⑵两类指数的权数分别为:
即日指数=(即日
指数股总市值/基日指数股总市值)×基日指数
⑷指数股中的B股用上周外汇调剂平均汇率将
港币换算人民币,用于计算
深证综合指数和
深证成份指数。深证B股指数和成份B股指数仍采用港币计算。
⑸每一交易日
集合竞价结束后,用集合竞价产生的
股票开市价(无成交者取昨
收市价)计算开市指数,然后用连锁方式计算即时指数,直至收市。
每日连锁计算公式:
今日即时指数=上日收市指数×(今日即时指数股总市值/经调整上日指数股收市总市值)
指数股总市值=指数股
A股总市值+指数股B股总市值。
指数股A股总市值=Σ(指数股A股股价×指数股A股之股份数)。
指数股B股总市值=Σ(指数股B股股价×指数股B股之股份数)×上周外汇调剂平均汇率。
⑹
基金指数的计算方法与
成份股指数计算方法相同,以在深交所直接上市新
基金单位数(即可流通基金单位数)为权数。
选取样本
为保证
成份股样本的
客观性和
公正性,成份股不搞
终身制,深交所定期考察成份股的代表性,及时更换代表性降低的公司,选入更有代表性的公司。当然,变动不会太频繁,考察时间为每年的一、五、九月。选取样本时考虑的因素有:①上市交易日期的长短;②上市规模,按每家公司一段时期内的平均
总市值和平均可
流通股市值计;③交易活跃程度,按每家公司一段时期总
成交金额计。样本调整原则:为保证指数的代表性,必须视上市公司的变动更换
成份股。
根据调整
成分股的
基本原则,参照
国际惯例,深交所制定了科学的标准和分步骤选取成份股样本的方法,即先根据初选标准从所有上市公司中确定入围公司,再从入围公司中确定入选的成份股样本。
⒈确定入围公司。确定入围公司的标准包括
上市时间、
市场规模、流动性三方面的要求:
⑴有一定的上市交易日期,一般应当在3个月以上。
⑵有一定的上市规模。将上市公司的
流通市值占市场比重(3个月
平均数)按照从大到小的
顺序排列并累加,入围公司居于90%之列。
⑶有一定的市场
流动性。将上市公司的
成交金额占市场比重(3个月平均数)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并累加,入围公司居于90%之列。
⒉确定
成份股样本。根据以上标准确定入围公司后,再结合以下各项因素确定入选的成份股样本:
⑵公司的行业代表性及其成长性;
⑷公司两年内的规范运作情况。对以上各项因素赋予科学的权重,进行量化,就选择出了各行业的成份股样本。
编制意义
⒈该指数可以克服原有
综合指数的不足。该指数采用
流通股市值较大、交投活跃、具有行业
代表性的股票作为
成份股,用可流通
股数加权计算,可以克服原有综合指数的不足,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更合理的参考指标。
2、该指数有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成份股中大多数都是
大盘股、
一线股,在股市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用成份股编制的指数,能够消除其他因素的影响,反映市场的主流和大势走向。
⒊该指数有助于新交易品种的开发。国外股票
指数期货和
期权交易大多数采用
成份股指数,其原因是成份股指数内部结构比较稳定,投资者容易计算出成份股和指数之间的关系,从而能够在利用指数期货和期权
规避风险时进行合理的
投资组合。
金融危机
三中全会结束了,20国财长会议也提出了联合救市计划,只是大盘继续没有起色,这就证明:市场有其固然的运行轨迹,不可能随意改变,股市的上涨,必须要依靠经济的强力发展,否则,一切上涨都是假的,最终还将回到
老路上来。深圳指数连创新低,政策救市的作用已经宣告结束了,深圳指数将完成预测,起码在6000点以下,深圳能够完成理论
跌幅,上海也能够补掉缺口,并且起码跌到1780点附近,两市大盘才能走出底部。
从当前走势来分析,如果反复盘整,将导致1942点也没有任何支撑,并且要时刻注意,一旦明天开盘时直接跌破,就会快速下探了,所以,笔者建议您:轻仓者反弹不要抢,空仓者可以在跌破1880点后,考虑底部条件已经满足的股票,越跌越买。
指数修正
(一)修正公式
当
成份股名单发生变化或成份股的
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成份股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
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证指数的
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市值/原除数=修正后的市值/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 修正前的市值 + 新增(减)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二)需要修正的几种情况
⒈新上市。对
综合指数(
上证综指和
新上证综指)和分类指数(A股指数、B股指数和行业分类指数),凡有成份证券新上市,上市后第十一个
交易日计入指数。
⒉
除息。凡有
成份股除息(
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⒊
除权。凡有成份股送股或配股,在成份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市值 =
除权报价×除权后的
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⒋
汇率变动。每一交易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根据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该日
人民币兑
美元的
中间价修正指数。
⒌停牌。当某一成份股处于停牌期间,取其正常的最后
成交价计算指数。
⒍摘牌。凡有成份股摘牌(终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⒎股本变动。凡有
成份股发生其他股本变动(如
增发新股上市引起的
流通股本增加等),在成份股的股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市值 =
收盘价×调整后的
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变动股票);
⒏
停市。A股或B股部分停市时,指数照常计算;A股与B股全部停市时,指数停止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