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汝桢,字镇朴,一字多皇、克生,号石乳,某年八月二十九日出生于
南直隶安庆府桐城县(今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贯
军籍。
潘汝桢五经研习
《礼记》,中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举人,二十九年(1601年)
联捷三甲进士,
观政大理寺,授浙江
缙云县知县。三十二年(1604年),调浙江
慈溪县知县,任内多有贪污。三十四年(1636年)担任浙江乡试同考官。三十七年(1609年),升户部云南司主事,管
旧太仓。三十八年(1610年),考选。四十年十月初一日(1612年10月24日),授
河南道御史,巡视
屯田。四十二年(1614年),巡视中城,管
十库,调巡视东城。时东林党魁
李三才被劾隐退,忌者担心其被复用,御史
刘光复先劾,
刘廷元率同僚继之,潘汝桢更特地上疏议论弹劾。四十三年二月初四日(1615年3月3日),巡按山西,丁母忧归。四十六年(1618年),补
河南道御史,巡视
两关,差
节慎库。四十七年(1619年),丁忧归。
泰昌元年(1620年),太仆寺卿
姜应麟以潘汝桢前为慈溪令贪墨事讽之,潘汝桢遂与之成仇,暗中让吏科给事中
薛凤翔劾其老病失仪,宜致仕。
天启元年九月二十日(1621年11月3日),除
福建道御史。二年二月初六日(1622年3月17日),巡视
京营。时左都御史
邹元标主管在外地官员的考核,离职或是留任全凭公论。潘汝桢与同僚
过庭训一向有人议论,等过庭训官期任满,潘汝桢的评价充满了赞扬的话。元标上疏弹劾,二人一起称病离职。五年六月初七日(1625年7月10日),补
浙江道御史。十二月十二日(1626年1月9日)升
太仆寺少卿,分管东路。六年三月初六日(1626年4月2日),升
右佥都御史,
巡抚浙江。闰六月一日(7月23日),上疏请为
魏忠贤建祠,诏赐名「普德」,为建生祠之始。七年三月二十日(1627年5月5日)升
南京兵部右侍郎,七月初八日(8月18日)再升
添设左侍郎。
同年
崇祯帝即位,着手清算魏党,天启七年十月三十日(12月7日)以
礼科都给事中吴弘业劾削籍。
崇祯二年三月十五日(1629年4月8日)
钦定逆案,潘汝桢以“首开谄附”名列“交结近侍次等”,发配
充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