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每年发布“
特别301评估报告”,全面
评价与美国有贸易关系的
国家的
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并视其存在问题的程度,分别列入“重点国家”、“重点观察国家”、“一般观察国家”,以及“306
条款监督国家”。对于被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列入“重点
国家”的公告后30天内对其展开6-9个月的调查并进行谈判,迫使该国采取相应措施检讨和修正其政策,否则美国将采取
贸易报复措施予以
制裁;一旦被列入“301
条款监督国家”,美国可不经过调查自行发动贸易报复;而被列入“重点观察国家”、“一般观察国家”则不会立即面临报复措施或要求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