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类环志是指世界上用来研究候鸟迁徙动态及其规律的一种重要手段。鸟环由
镍铜合金或
铝镁合金制成,上面刻有环志的国家、机构、地址(信箱号)和鸟环类型、编号等。
基本概念
一般把环戴在鸟的跗跖部(脚环),此外,还有把环戴在鸟的颈部、翅根、鼻孔等处。戴环后即进行鸟体测量,数据记在统一设计的专用环志卡上,然后放飞。通过回收环志鸟,可以了解候鸟迁徙的行踪、年龄以及种群数量等宝贵资料。
历史背景
“雁飞旧道,燕归故巢”,说明很早人们对候鸟的迁飞极感兴趣。
相传在2000多年前,吴国
宫女就曾以红线缚在家燕
跗跖部,观察其返巢的习性。但科学性的使用环志,始于1899年丹麦教师马尔坦逊(H.C.Martensen),164只佩带鸟环的欧椋鸟经其手放飞。目前环志研究已扩展到很多国家。除各国专业环志研究机构外,还组织了洲的或世界性研究网络,年环志
候鸟数百万只。
我国环志工作起步较晚,1982年在中国林业科学院建立了全国鸟类环志中心,1983年在青海省鸟岛正式进行了我国首次鸟类环志试验,此次实验首次环志了304只
斑头雁,711只鱼鸥。通过环志鸟回收所提供的信息,可以了解候鸟迁徙的时间、路线、范围、高度、速度和种群数量、年龄等生态学规律。
管理办法
● 由全国鸟类环志中心接收并处理国内、国际环志回收报告。
● 每一公民有义务积极主动地向全国鸟类环志中心提供观察到和收集到的鸟类环志信息。
● 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到人民群众提供的环志信息时,须立即转告给全国鸟类环志中心,全国鸟类环志中心将与此鸟有关的信息连同谢卡分别寄给直接报告人和间接报告人,并定期在全国性环志刊物中公布。
●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回收及观察到的国外环志鸟,应首先向全国鸟类环志中心报告,由全国鸟类环志中心与有关国家的鸟类环志管理机构联系,并将反馈信息及时通报给报告人。
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鸟类环志管理(暂行)办法第八章
环志意义
通过环志候鸟,使人们知道了鸟类世界中的许多秘密。
例如:一只编号为HOO-0773的
红隼在山东
长岛放飞,第11天就降临
深圳,由此可知其每天速度可达177公里。一只出生在
北大荒的小苍鹭,初试羽力,当年就出现在
海南岛的丛林中。
以上宝贵而有趣的资料都是环志鸟奉献给人类的信息,我们每一个人在捕到带环志的鸟后,应尽可能鉴定其种类,并将捕到该鸟地点、时间、当地环境、环面标记等记录下来,寄到全国鸟类环志中心:如果为活鸟,每个人都应将其放飞;如是死鸟,则应将环志和标本一同寄出。以使得鸟类科研事业蓬勃发展,使得鸟类可以自由地翱翔在空中。
通讯地址
全国鸟类环志中心的通讯地址:
北京 1928 信箱全国鸟类环志中心。或:北京·万寿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全国鸟类环志中心。
组织机构
中 国 鸟 类 环 志 中 心 的 建 立 及 组 织 机 构
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国民经济得到高速发展,利用环志进行迁徙鸟类活动规律的研究,作为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中一项重要的应用基础科学研究工作,也逐渐得到政府的重视。
1981年3月3日,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份保护候鸟的国际双边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协定”。协定第一条第一款即明确指出:本协定中所指的候鸟是:根据环志或其他标志的回收,证明确实迁徙于两国之间的鸟类。
1981年9月,国务院批准了林业部等八个部委《关于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定的请示的通知》。为了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定,1981年11月中国政府国务院批准在林业部设立了“全国鸟类环志办公室”负责中国鸟类环志的行政和组织协调工作,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鸟类环志工作。
1981年6月,林业部多次召集科技工作者商谈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鸟类环志工作的问题。并责成有关人员尽快调研策划,提出在全国开展并建立鸟类环志研究机构、网络和具体实施方法和设施设计制造的方案,并决定在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筹建承担全国鸟类环志科研及科研管理工作机构。
1982年10月,在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建立了“全国鸟类环志中心”。
环志中心在行政上属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领导,业务上属林业部“全国鸟类环志办公志”领导。初步确定了中国鸟类环志工作以林业部为主管机构的管理体系。
1986年环志中心实验楼500m2经过审批,破土动工,1988年建成,使我国鸟类环志研究有了工作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