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现金支付的付款方式有即时支付和递延支付两种。递延支付通常要借助
投资银行,可以由投资银行代收购公司发行某种形式的
票据,作为对
目标公司股东的支付。收购方可以利用目标公司带来的
现金收入逐步偿还票据。
中国
上市公司付款方式有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两种,分期付款相当于递延支付,但在买壳交易中还未可见。
从国际经验看,交易中购买方的现金来源有4个:
自有资金、
发行债券、
银行借款、出售资产。发行债券和银行借款是
收购的重要金融支持手段。我国
企业债券市场刚起步,还不能发行为
并购融资的高息风险债券,同时只有少数银行有专门用于并购交易的
专项贷款,但规模很小。因此,上市公司并购交易的现金主要来自自有资金 (自有资金可能来自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或公司经营中的
流动资金 )和出售资产,许多公司在
收购股权的同时卖出部分
子公司的股权
套现,如大众出租在收购上海
轮胎翻修厂和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时出让了其所持有的浦东大众3510万股
法人股。
一是收购方短期内要有大笔
现金支出,如果收购公司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而必须以公司手持现金支付的话,公司压力很大。即使通过其他途径筹集了部分资金,收购方也会因今后较长时间内现金注出量太大而经营困难。
上市公司
资产负债率低,由于股市筹资能力较强,现金来源基本有保障。而且,许多
上市公司的上市目的就是给大股东的投资项目
套现。
资产重组的浪潮在国内刚刚涌起,无论投资银行还是上市公司对新兴
金融工具的支付功能认识不足。另一方面,由于金融改革滞后,
金融创新受到限制也是
支付手段单一的客观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