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语法(generative grammar)也称
转换-生成语法,是20世纪50年代兴起的一种语言学说。它的创建人是N.
乔姆斯基。1957年他的第一部专著《
句法结构》出版,标志着这种学说的诞生。最先起来响应的有语音学家M.哈利,语义学家J.卡茨,句法学家P.波斯塔尔,心理学家J.A.福多等。这个以美国
麻省理工学院为中心的学派,在几年内就一跃而为
国际语言学界的重要流派。但是到了60年代后期,就内部分裂,70年代后更是声威渐减,而80年代又趋上升。该学派有东北语言学会与欧亚语言学会两个国际性组织,出版《
语言学探索》等国际性学术刊物。
性质
生成语法学研究的是人们关于母语的语法知识,这种语法知识也被称为
内部语言知识。与之相对的是
外部语言知识,即关于语言使用的知识。
范围
生成语法学研究范围限于人的语言知识或语言能力,而不是语言的使用。生成语法学一般不研究话语的社会内容、
交际功能和说话的环境等等。
目标
过去
结构主义语言学以
观察语言现象并把它分类为目标,致力于搜集和
处理语言素材;
生成语法学以描写和解释
语言能力为目标,提出语法假设和理论来揭示其规律,说明其原因。例如它要说明儿童为什么能在2、3年内学会语言。
表达方式
生成
语法学与传统语法学的一个区别,是它使用数学那样的符号和公式来规定概念,表达规则,所以称为形式化的语法。生成语法学家采用数学模拟的方法进行研究,其研究的对象是大脑的一种独特的认知系统──
语法系统,因此乔姆斯基认为它属于
经验科学,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学,最终将归入研究人脑机制的生物学。乔姆斯基说,与其把生成语法看作一种理论,不如看作一门“学科”,其性质和
研究方法与以往的语言学有本质的区别,而与其他自然科学则基本一致。
发展过程
一般人认为,
乔姆斯基的生成语法有4个
发展阶段,但是他本人认为只有两个转折点。下文按他本人的意见,分语法规则系统和语法原则系统两项来叙述。
60年代的语法规则系统
早期的生成语法学家研究以数学的
集合论为语法研究的基础。他们认为,每种语言都是句子的无穷集合,不能列举,只能用规则描述,因此学语言的人不可能一句句地学会,必须掌握语法规律。但是,一般人虽有说话和听话的能力,却并不意识到有哪些规律在起作用。生成语法学家认为,应该假设一套规则来描写语言能力。例如用语类规则来描述句子、词组等各种语类的内部结构,用 S→NP+VP来表示一个句子,句子(sentence)由一个名词词组 (noun
phrase)加上一个动词词组(verb phrase)构成。这种精确的、 形式化的语法称为生成语法。他们认为,传统语法学的规则太含混,只能意会,不易发展成
精密科学;结构主义语法学的规则又内容太贫乏,只能作
成分分析,不易揭示
丰富多彩的语言规律。他们主张采用更加灵活的规则──
转换规则,以便反映出下面这种规律:“他吃了这个
苹果转换语法,既生成又转换的语法叫
转换-生成语法。一般称生成语法。20世纪80-90年代
曾邦哲从
符号学的
系统科学(《结构论》)观提出英语的
语序结构由Vi.j.、Aj.v.(l.,a.,m.)、Nc.u.、P(C)四种词符的六种关联或连接模式相加展开构成。
人的语言知识不仅有句法结构方面,也有语音和语义方面。例如我们都知道句子中哪个词应该读得最重,某个句子是什么意思等等,因此完整的生成语法应该包括
音系规则和
语义规则,分别描写人们头脑中潜在的
音系知识和
语义知识。 乔姆斯基于1957年后做了几年研究,到了1965年便建立起一个完整的生成语法系统,包括语类、转换、音系、语义 4个
子系统,各子系统之间有一定的顺序关系。每个子系统都有一套规则,规则之间有一定的使用顺序,像用
数学公式一样,逐步推导出句子来,不同的规则推导出不同的句子。这样,生成语法系统好比一部机械装置,运转起来能够生成某种语言中的一切合格的句子,而且只能生成那些合格的句子。
80年代的语法原则系统
经过不断研究,生成
语法规则越来越丰富,规则系统也越来越复杂,结果是有利于描写,却不利于解释,不利于说明儿童怎么掌握语法。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乔姆斯基从70年代起另辟蹊径。他认为,语法能力体现 在辨别哪些句子合格,哪些句子不合格上,想要反映这种能力,不一定靠假设具体的规则来生成一切合格的句子,也可以靠假设更概括的原则来排除那些不合格的句子。他觉得,掌握语法主要是掌握一些抽象的原则,于是他逐步转而深入研究什么是原则,原则有什么作用,有什么特点。
原则的第一个作用是限制句子结构。例如“他不怕生病”可以改说成“生病,他不怕”,但是“他因为生病没有来”不可改为“生病,他因为没有来”。这是因为前一句虽把“生病”提前,动词“怕”能够管住后面的“空位”,后一句把“生病”提前,介词“因为”就管不住后面的“空位”了。这种空位他认为在语法上属于“
空语类”,它必须受到严格控制,否则就不成句。这种对句子结构加以限制的原则叫作管辖,它是一个
概括性原则,可以说明许多现象。例如英语要表达“谁买了什么”,可以说 Who bought what,但不可说What did who buy;要表达“他看起来年轻”,可以说 He seems to be young,但不可说He seems is young;又如意大利语、
西班牙语可以省略主语,英语、法语却不可以。以上现象,表面上好像彼此毫不相关,其实与空位的管辖均有关系。
原则的另一个作用是限制语义解释。在“小张说小李批评了他自己”中,“他自己”指“小李”,不指“小张”;而在“小张说小李批评了他”中,“他”可以指“小张”,不能指“小李”。这是因为“他自己”所指的对象必须约束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而“他”所指的对象则不在此范围之内。这个把语义解释加以限制的原则叫作“约束”。它也能说明不同语言中的各种现象,假如把以上这两个句子译成其他语言,语义解释也受到类似的限制。除以上所说这两条原则以外,还有其他原则,共同组成语法的原则系统。由于80年代的生成语法用原则系统取代了60年代的规则系统。通常用“
管辖与约束理论”来概称对
普遍语法原则系统的研究,简称“管约论”。
原则有普遍性,又有组合性。几条原则配合起来可以说明一组语言事实,另外几条原则配合起来又可以说明另一组语言事实。用为数不多的原则就可以解释各种语言中千变万化的现象,就像使用组合式家具那样方便。用普遍语法的组合理论最能说明各国儿童为什么都能在短短的两三年内掌握如此复杂的语言,这在
乔姆斯基看来,就是揭示人脑语言
思维规律的
科学假设。
评价和影响
对于生成语法,人们毁誉不一。当前活跃在国际语言学
理论界的
孟德鸠语法、广义的词组结构语法、词汇 -
功能语法、
关系语法等各派学者均与生成语法有一定的渊源关系。他们接受
乔姆斯基某些观点,却又反对他的另一些观点(见N.
乔姆斯基)。但是有两点大家基本上承认:生成语法与比它早出现的理论相比,有根本突破;对比它后出现的理论有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