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又称:生物多样性国际日),是鉴于公共教育和增强民众生态意识对在各层面执行《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重要性,联合国大会于2000年12月20日通过了第55/201号决议,宣布每年5月22日,即《生物多样性公约》通过之日为国际生物多样性日。
背景信息
生物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的生物所有形式、层次和联合体中生命的多样化。简单地说,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和它们组成的系统的总体多样性和
变异性。生物多样性包括三个层次:
基因多样性、
物种多样性和
生态系统多样性。
生物入侵则是指外地生物进入另一地区,因为在此地区没有
天敌,会较快繁殖而形成种群,打破本地
生态系统的平衡,对本地物种的生存造成威胁。生物入侵是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生命经过几十亿年发展进化的结果,是人类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它提供人类所有的食物和木材、
纤维、油料、橡胶等重要的工业原料。中医药绝大部分来自生物,截至如今,直接和间接用于医药的生物已超过3万种。可以说,保护生物多样性就等于保护了人类生存和
社会发展的基石,保护了人类文化多样性基础,就是保护人类自身。
但是,随着环境的污染与破坏,比如
森林砍伐、植被破坏、滥捕乱猎、滥采乱伐等,如今世界上的生物物种正在以每小时一种的速度消失。而物种一旦消失,就不会再生。消失的物种不仅会使人类失去一种自然资源,还会通过
生物链引起连锁反应,影响其他物种的生存。35亿年前,从地球上有生物出现时起,就不断地有新的物种产生与灭绝,迄今为止,地球上存在的生物约有300万-1000万种以上,有案可查的有150万种,而人类研究和被利用的生物只是其中一小部分。
中国是一个生物多样性特别丰富的国家,以
高等植物为例,约有3万种,美国与加拿大两国之和约为1.8万种,整个欧洲则有1.2万种。
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利用,若干年来,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已受到严重威胁,许多物种正变成濒危物种。美国国会技术监督局认为,如果人类消费方式和破坏作用得不到遏止的话,到
公元2000年,地球上15-20%的物种将会消失,这种灭绝速度是自然状态下的1000倍。上个世纪80年代,国际社会开始意识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公约。1992年,我国成为世界上首先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六个国家之一,并成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制定了《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
发展历史
1988年11月,联合国环境署召开生物多样性特设专家工作组会议,探讨一项生物多样性国际公约的必要性。
1989年5月建立了技术和法律特设专家工作组,拟订一个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国际法律文书。
1991年2月,该特设工作组被称为政府间谈判委员会。
1992年5月
内罗毕会议通过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协议文本》。《公约》于1992年6月5日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期间开放签字,并于1993年12月29日生效。
缔约国第一次会议1994年11月在
巴哈马召开,会议建议12月29日即《公约》生效的日子为“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同时,联大敦促联合国
秘书长和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从各个方面采取必要措施,以期确保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活动的连续如期举行。
1992年,在巴西当时的首都
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153个国家签署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约》。
1994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29日定为“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以提高人们对保护生物多样性重要性的认识。
2001年将每年12月29日改为5月22日。
2020年5月20日,2020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
2023年5月20日,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到来之际,世界动物保护协会与健康报社共同发布《野生动物友好医药倡议》。
历届主题
产生影响
2005年1月24日,以“生物多样性、科学与管理”为主题、为期5天的生物多样性国际会议在法国巴黎举行。联合国秘书长
安南在开幕式上向会议发去致词,呼吁尚未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议定书的国家尽快予以批准。安南在致词中说,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命支柱之一,对稳定气候和恢复土壤起着重要作用,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和
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
安南说,如今,国际社会对生物多样性的重视还不够,许多不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以及人类的社会和经济活动使生物多样性正遭受前所未有的破坏。安南希望各国提高对生物多样性重要性的认识,呼吁尚未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议定书的国家尽快行动起来。他强调,保护生物多样性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国际机构、
非政府组织、私营企业乃至所有人的责任,基层社区积极参与尤其重要。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高级顾问沙伊指出,生物多样性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生态系统,对经济发展、消除贫困、水土保持和污染控制都有帮助。他说,全球生物多样性每年产生的价值约在3万亿美元左右,而整体的生态系统每年经济效益则高达33万亿美元,几乎与全球国民生产总值相当。因此,保护这一多样性生态体系对人类的生存至关重要。
科学家指出,人们对生物多样性概念有许多误解,这不是一个关于野兽和植物的简单概念,而是一个事关人类生活质量和发展质量的重要概念。
生物多样性公约
1992年,在巴西
里约热内卢召开了由各国首脑参加的最大规模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此次“地球峰会”上,签署了一系列有历史意义的协议和两项具有约束力的协议,《生物多样性公约》为其 中之一。《生物多样性公约》是第一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全球协议,获得了各国快速和广泛的接纳,150多个国家在里约大会上即签署了该文件。此后共187个国家批准了该协议。
为纪念2005年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发出呼吁: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是按照公约有关条款从事保护生物多样性、持续利用其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合理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实施手段包括遗传资源的适当取得及有关技术的适当转让,但需顾及对这些资源和技术的一切权利,以及提供适当资金。
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这一天,作为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的187个国家政府和
欧盟请你每天尽自己的一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可持续的方式利用生物多样性、并公平地分享利用生物多样性所获得的惠益。
生物多样性是活生物体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的变异性。生物界的多姿多彩使地球变成独特的可栖息之地,并提供了大量维持生命所需的产品和服务。生物多样性对于人类
安康和人民的生计及文化 完整性必不可少。因此,生物多样性是我们世界的生命保障,并在保护生命和确保生命对变化所带来的压力具有恢复力发挥着重要作用。
针对人类活动造成的前所未有的生物多样性丧失的状况,《生物多样性公约》各缔约方承诺到2010年在全球、区域和国家层次上大幅降低如今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速度,以此为减轻贫困并造福于地球上所有的生命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