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尊亲之宝
清代宝玺
御宝,也称“宝玺”。是我国自秦代时起用玉石镌刻成的印章,凡帝王天子使用的曰国玺,曰御宝诸侯官吏们使用的曰印,秩卑者使用的曰铃记,其制度严明,秩序井然。 清“二十五宝”,是乾隆皇帝指定的代表国家政权的二十五方御用国宝的总称。古人以天为阳,以地为阴,单数为阳,双数为阴。《周易》里将一三五七九,五个数字相加,即得二十五。《周易·大衍》里也有“天数二十有五”之句。乾隆用古人之典来钦定宝玺的数目,以象征自己的王朝能绵延无限。
简介
乾隆皇帝钦定的二十五方御宝分别为:大清受命之宝皇帝奉天之宝大清嗣子之宝皇帝之宝(两方)、天子之宝、皇帝尊亲之宝、皇帝亲亲之宝皇帝行宝皇帝信宝天子行宝天子信宝敬天勤民之宝制诰之宝敕命之宝垂训之宝命德之宝钦文之宝表章经史之宝巡狩天下之宝讨罪安民之宝制驭六师之宝敕正万邦之宝敕正万民之宝、广运之宝。这“二十五宝”的印文除青玉的“皇帝之宝”为满文外,其余全部为满汉篆书两种文字。乾隆十三年创制出满文篆法,为使御宝上的满汉文字书体协调,乾隆曾下谕旨除大清受命之宝、皇帝奉天之宝、大清嗣子之宝、满文的皇帝之宝四方御宝因是在清人入关以前就使用,不能随便改动外,其余的二十一宝一律进行了改镌,其宝中的满文本字也全部改用篆体镌刻。二十五宝材质有玉石、金,也有旃檀木的。印钮有交龙、盘龙、蹲龙、龙凤等各种龙形,其雕制极精美细腻,形象生动,堪为清代宫廷印章的代表作品。
排序
清二十五宝之一皇帝尊亲之宝,通高6.1cm,印面6.8×6.8cm。
白玉质,盘龙纽。上皇太后徽号及上尊号谥号庙号之用。
玺文朱文,玉筋篆,左满文,右汉文篆体。
清朝制度规定其“以荐徽号”,皇帝、皇后要有徽号,上徽号诏时要钤此宝。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7 19:26
目录
概述
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