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宝,也称“宝玺”。是我国自
秦代时起用玉石镌刻成的印章,凡帝王
天子使用的曰
国玺,曰
御宝,
诸侯或
官吏们使用的曰印,秩卑者使用的曰铃记,其制度严明,秩序井然。 清“二十五宝”,是
乾隆皇帝指定的代表国家政权的二十五方御用国宝的总称。古人以天为阳,以地为阴,单数为阳,双数为阴。《
周易》里将一三五七九,五个数字相加,即得二十五。《周易·大衍》里也有“天数二十有五”之句。乾隆用古人之典来钦定宝玺的数目,以象征自己的王朝能绵延无限。
乾隆皇帝钦定的二十五方御宝分别为:
大清受命之宝、
皇帝奉天之宝、
大清嗣子之宝、
皇帝之宝(两方)、
天子之宝、皇帝尊亲之宝、
皇帝亲亲之宝、
皇帝行宝、
皇帝信宝、
天子行宝、
天子信宝、
敬天勤民之宝、
制诰之宝、
敕命之宝、
垂训之宝、
命德之宝、
钦文之宝、
表章经史之宝、
巡狩天下之宝、
讨罪安民之宝、
制驭六师之宝、
敕正万邦之宝、
敕正万民之宝、广运之宝。这“二十五宝”的印文除青玉的“皇帝之宝”为满文外,其余全部为满汉篆书两种文字。乾隆十三年创制出
满文篆法,为使御宝上的满汉文字书体协调,乾隆曾下谕旨除大清受命之宝、皇帝奉天之宝、大清嗣子之宝、满文的皇帝之宝四方御宝因是在清人入关以前就使用,不能随便改动外,其余的二十一宝一律进行了改镌,其宝中的满文本字也全部改用篆体镌刻。二十五宝材质有玉石、金,也有旃檀木的。印钮有交龙、盘龙、蹲龙、龙凤等各种龙形,其雕制极精美细腻,形象生动,堪为清代宫廷印章的代表作品。
清二十五宝之一皇帝尊亲之宝,通高6.1cm,印面6.8×6.8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