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P(delivered at place) 是一个
国际贸易术语,即目的地交货,是指卖方已经用运输工具把货物运送到达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将装在
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不用卸载)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该术语出自INCOTERMS 2010。
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
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
运输方式、
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
DEQ (Delivered Ex Quay)
目的港码头交货、
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
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卖方必须签订
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内的约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在指定目的地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放在已抵达的
运输工具上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向买方发出所需通知,以便买方采取收取货物通常所需的措施;承担在指定目的地运输工具上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所需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和交货前从他国
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供
商业发票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买方承担在指定目的地运输工具上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所需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按合同约定收取货物,接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
(1)DAP是INCOTERMS 2010新增术语,旨在替代INCONTERMS 2000中DAF、DES和DDU术语。也就是说,DAP的
交货地点既可以是在两国边境的指定地点,也可以是在目的港的船上,也可以是在进口国内陆的某一地点。
(2)卖方在指定目的地交货,但卖方不负责将货物从到达的
运输工具上卸下,这一点与
INCOTERMS 2000中的DAF、DES和DDU类似。买方负责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但卖方要保证货物可供卸载。卖方在签订运输合同时应注意运输合同与
买卖合同相关交货地点的协调,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指定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3)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交货地点交货前的风险,买卖双方应尽可能清楚地订明指定目的地的交货地址,最好能具体到指定目的地内特定的点。如果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点或该交货点不能确定,卖方可以在指定
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5)如果买卖双方希望由卖方办理进口所需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以及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包括支付所有
进口关税,则应该使用
DDP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