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
价值形式是
等价形式的对称,
商品交换的
价值关系的两极之一。它是指在价值关系中,一商品的价值相对地表现在另一商品的
使用价值上时所具有的形式。比如在1只绵羊=2把
斧子这一
等式中,羊就处于
相对价值形式的地位。相对价值形式具有质和量两个方面的
规定性。首先,从质的方面来考察相对价值形式,即相对价值形式的内容。等式中绵羊和斧子之所以能够相交换,因为它们中间在质的方面存在着共同的东西,即它们都是
劳动产品,都是抽象的人类劳动的
凝结物,都具有价值。所以,绵羊和斧子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关系。在这种价值关系中,只有绵羊一种商品的价值能够表现出来,它通过和斧子相交换,由斧子相对地表现出来。因为任何商品,都不能由它自身来表现它的价值,它的价值只能通过和它相交换的那个商品表现出来。其次,考察相对价值形式的量的规定性。任何商品都是一定量的使用物品,因此,价值形式,是既表现商品的价值,又表现商品的
价值量。价值量和相对价值形式的量不同,价值量是指凝结在商品中抽象的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对价值形式的量是指一个商品能够实现的相对价值量,即
交换价值的量。等式中绵羊的相对价值就是表现在斧子上的绵羊的价值。1只绵羊的相对价值就是2把斧子。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分析
商品交换关系,往往只重视量的考察而忽略了
质的研究。马克思与他们相反,他首先完全撇开这个价值关系的量的方面而从价值实质来考察。因为,不同的事物,只是在有了同一衡量单位以后,才能建立起量的比例关系。在2只羊=1把斧子这一价值关系中,羊和斧子能建立对等关系,表明两者必有一个共同的东西。这个共同的东西,不可能是
使用价值。因为作为使用价值,两种商品是完全不同质的,彼此不能比较,不可能建立量的对等关系。在羊和斧子的价值关系中,斧子之所以能以它商品体的
自然形态作为羊的相对价值的表现形式,是因为斧子同羊一样,都是
劳动产品,而且生产这两种商品的劳动有共同点,它们都是脑髓、肌肉、神经、手等等的耗费,都可撇开劳动的具体形式而看作是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
抽象劳动。价值,作为物化在商品中的
抽象劳动的凝结,是羊和斧子共同的东西。斧子之所以能用它商品体的自然形态来表现羊的相对价值,成为羊的
等价物,起着“价值镜”的作用,归根结柢,是因为斧子同羊一样,也有
抽象劳动凝结在其中,因此可以作为价值体、作为人类劳动的化身来同羊发生对等关系。价值是相对价值形式的内容。马克思通过对价值形式即
交换价值的分析,论证了价值就是物化在商品中的
抽象劳动,从而为
劳动价值学说建立了坚实的科学体系。
价值形式不只是要表现
价值实体,而且也要表现
价值量。2只羊=1把斧子的价值关系表明,作为价值,羊和斧子不仅是同质的,而且2只羊和1把斧子还是等量的,两者包含着等量的劳动。
商品的
相对价值是互相交换的两种商品的价值之比。2只羊=1把斧子,是因为1只羊所包含的
价值实体只相当于1把斧子的1/2。但是,生产商品的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会随着
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从而就影响商品的相对
价值量。下面是四种可能的情况:①羊的价值起了变化,斧子的价值不变。如果生产羊的
必要劳动时间由于
牧草歉收而增加一倍,羊的价值增大了一倍,这时就不是2只羊=1把斧子,而是2只羊=2把斧子。相反地,如果生产羊的
必要劳动时间由于各种
生产条件的改进而降低了一半,羊的价值减低了一半,在这种情况下,将会是4只羊=1把斧子。由此可见,当斧子的价值不变时,羊的相对价值
同羊本身的价值增减成正比。②羊的价值不变,斧子的价值起了变化。如果生产斧子的
必要劳动时间由于原料采掘难度增大而增加了一倍,斧子的价值增大了一倍,则羊和斧子的交换比例将是4只羊=1把斧子,相反地,如果生产斧子的
劳动生产率提高一倍而使斧子的价值减低一半,则两者的交换比例将是2只羊=2把斧子。由此可见,当羊的价值不变时,羊的相对价值同斧子的价值增减成反比。③生产羊和斧子的
必要劳动时间按照同一方向和同一比例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不管这两种商品的价值发生什么变动,两者的交换比例始终不变,仍是 2只羊=1把斧子。④生产羊和斧子的
必要劳动时间,按照相反方向发生变化,或按照同一方向但以不同的程度发生变化,那就会发生多种不同的组合。各种不同情况下羊的相对价值将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可以根据①②③所阐明的原理推知。
以上四种情况表明,商品的价值不变,它的相对价值也
可能发生变化;商品的价值发生变化,它的相对价值也可能不变;商品的
价值量和相对价值量都发生变化,但两者的变化并不需要一致。从分析商品的相对价值形式的量的
规定性,可以明确看出商品的价值同它的相对价值即
交换价值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