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新区是中国各省为了适应新时期
经济发展、
社会发展等的需求,在特定地区设立的
经济技术开发区,它们将在政策、
税收、发展平台等方面获得特别照顾。新区的设置,对发展开放型经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自主创新,加强资源社会事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东莞市:
东莞滨海湾新区。2019年5月26日,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东莞滨海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9-2035)》。6月21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正式印发新区发展总规。新区发展总规是指导东莞滨海湾新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也是《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出台后,广东省政府审议通过的首个省级新区的发展规划,意义重大。
2020年5月,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规划建设省级新区的指导意见》,提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管理,努力把省级新区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先行区、现代化城市建设示范区。
5、广安市:
川渝高竹新区(与重庆市渝北区共建,2021年1月4日获批成立)
川渝高竹新区(与四川省广安市共建,2021年1月4日获批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