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赣省,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于1933年8月设立的省份,省府在江西
会昌县文武坝(江西会昌县
文武坝镇文武坝村)。所辖县:会昌、西江(于都、会昌、瑞金间)、筠岭(筠岭县,有同志写门岭县,实际样一,县苏维埃政府所在地叫筠门岭。)寻邬、于都、安远、信康(1934年3月改称登贤)寻邬、蕉平寻(曾为福建省管辖)等县。1934年10月中央红军长征,自行撤销。
1933年8月16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人民委员会召开第48次会议,鉴于“江西省苏辖境太大,行动指挥上不便利,同时为着开展南方战线上的战争,克服消灭与驱逐粤桂敌人,向西南发展苏区,深入现有区域的阶级斗争,开发钨矿和发展出入口贸易,有单独在南方设立一个省的必要”,决定划出苏区江西省南部的于都、会昌、西江、门岭、寻乌、安远、信康7县,成立粤赣省。
1933年11月4日,中共粤赣省委第一次代表大会在会昌林岗坝召开。参加大会的代表共400余人,代表全省2万余党员。大会选举
罗迈、刘晓等37人为中共粤赣省委执行委员,梁裕春等9人为候补执行委员,丁兴比等9人为中共粤赣省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赖长发等2人为候补监察委员,正式成立中共粤赣省委和中共粤赣省监委。刘晓任中共粤赣省委书记,刘晓、
钟世斌、谢炳煌、
戴元淮、
何长工等7人为省委常委,张思民任省委秘书长,谢炳煌任组织部长,戴元淮任宣传部长,
张瑾瑜任白区工作部长,
傅才秀任妇女部长。
1934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赣南省,粤赣省大部分地区划归赣南省管辖,粤赣省委仅辖会昌、门岭、寻安等3个县委,省党政军机关工作人员亦相继调往赣南省工作。同年10月,
红一方面军从中央苏区突围转移,粤赣省委书记刘晓、宣传部长戴元淮、妇女部长
吴富莲等随军长征,粤赣省委宣告结束。留守人员由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
邓学林、裁判部部长许承芬等率领,与会昌县党政机关人员转移到会昌西境的磊石、龙车山区坚持游击战争。1935年3月,邓学林牺牲,机构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