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指的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一种制度。指拥有具体
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
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对下级
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
具体行政行为。
各类约谈
违规土地约谈
“约谈”制度是2007年度刚刚开始的一项制度。当时把违法占用
耕地面积比例较高,在全国排前几名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请到北京来,一是当面汇报情况,二需要对违法用地造成的原因作出分析,问题出在哪,下一步该如何解决。因为当时15号令还没有实施,所以不会与问责挂钩。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说,
约谈制度已实施两年。坚持这项制度,面对面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商议整改查处工作,是
国土资源部依法行政、履职所在,也是国土资源监管方式的一种探索和创新,是为了督促各地尽快整改查处违法用地,也是在警示其他违法用地严重地区,不要出现大批干部倒在问责红线上,是对干部的爱护。
2010年12月16日上午,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在京约谈违法用地较为严重的5市(州)、7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下午,国土资源部、
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通报了2009年度全国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公众期待已久的三部门全国
土地管理“问责”正式启动。
此次被国家土地总督察约谈的5个市(州)分别为
陕西省
渭南市、
山西省
运城市、
黑龙江省
佳木斯市、
云南省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湖北省
襄阳市,7个县(市、区)分别为黑龙江省铁力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港口区、山西省大同县、黑龙江省
牡丹江市阳明区、辽宁省
灯塔市、
浙江省
上虞市、辽宁省
庄河市。
楼市约谈
全国楼市的限购时代正式来临,住建部的新口吻是,“不限购,就约谈”。板子一记记都打在县市一级政府身上。对于过去一年楼市疯狂上涨的二
三线城市来说,是到了限制房价的时候了。或许,这样的压力还将进一步加大。在2010年12月末,住建部部长姜伟新便称,将“适时会同监察部对省、市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工作进行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日化企业约谈
针对2011年3月,日化产品和
方便面等将涨价的信息,国家发改委约谈了相关企业了解情况,并明确表示,各类企业要加强社会责任,不得随意搭车涨价,更不许
串通涨价、
哄抬物价,同时将派出调查组赴有关企业进行调查。
家电企业约谈
2011年初,部分家电厂商喊出“上游原材料价格的持续上行正在触发
白电成本的全面上涨”,“有
渠道商已经收到制造企业的涨价通知”,例如在
冰洗产品方面,部分品牌酝酿进行了5%左右的价格上调,而油烟机、灶具、消毒柜等产品方面,平均
涨幅也会达到5%~10%左右。在发改委“约谈”工作之后,年初一直甚嚣尘上的
白色家电酝酿涨价开始转向。
酒业约谈
2011年3月31日和4月2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领导邀请发改委价格检查司、经贸司,商务部
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市场运行司有关领导,紧急约谈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酿酒工业协会及
华润、青岛、
燕京、
百威四大啤酒集团领导,召开了重要消费品
行业协会座谈会,强调维护价格稳定。
示例
经过多次约谈之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约谈很多时候让人想起谈判的意思,其实在现代社会,约谈更多是发生在实力不对称的两方身上,为了达到一个目的,通常是实力较强的一方约谈实力较弱的一方在某一特定场合,告知其要达成的目的和操作方法。一般,实力较弱的一方没有还价的余地,即便是还价也是在对方早已圈定好的范围内。
因此约谈更多是作为一种行政手段来使用,例:工商局约谈了某超市老板;城建委约谈了某
建筑商等。
争议
至于“约谈”,当前争议颇大。尽管从字面理解,这种方式有别于行政命令式的干预,实际上却几无差别。当然从抑制物价进而“维稳”人心来看,“约谈”也颇有效用。但“约谈”可以镇痛,却也有可能让短痛变成长痛。正因此,有必要对“约谈”应对通胀的效用进行认真分析。
而就对
市场格局的影响看,“约谈”潜在的因素
不容忽视。也即,它有可能助力一部分企业抢占
市场份额,而让另一部分企业失掉市场。
“约谈”不可能是无偿的。其“有偿性”或曰成本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于被约谈的企业和行业,会有一定的补贴。
中粮集团、
益海嘉里等最先被约谈的企业,就获得了低于
市场价的“定向销售”。虽然可能不足以弥补
企业亏损,但企业所获得的无形的政府资源,却注定是一笔可观资产。而这,也正是“约谈”成本体现的第二个方面。“约谈”的运作思路很明确,抓住有市场
定价权的龙头企业,以有限的成本付出换来整个市场的
价格稳定。
可是,这种成本究竟是否“有限”,尚不能一概而论。企业能够获得补贴,看似是为其承担
社会责任付出的合理补偿,实际上却是以
行政手段强化这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自相矛盾之处在于,如果说被“约谈”企业承担了社会责任,那些未被“约谈”的企业是否就全然没有承担社会责任?假如没有“约谈”,那些有市场定价权的
企业的社会责任又体现在何处?对于能够被“约谈”并获得政府补偿,未获此“殊荣”的企业已经啧有烦言。很显然,“约谈”使得在同一个
市场环境中的一部分企业获得了
政府资助,而另一部分同样服从了
行政干预的企业不仅一无所获,还承担了市场以及行政干预的双重压力。
如果一定要以行政干预市场定价,最好能用明确的方式表明,这样对所有企业是平等的,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是统一的,市场的
竞争机制没有被破坏;而“约谈”这种看似同企业商量的尊重市场的办法,其实就是以相对软性的方式行干预之实。但不言自明的干预却蕴含了畸轻畸重的市场不公,它使得在一个原本不利的市场环境中,强势企业强者更强,弱势企业更为不堪。
“约谈”,一方面自然体现了相关部门
稳定物价、关注民生的决心;但同时产生的
负外部效应则是,客观上也强化了通胀预期,从而与抑制通胀的本意背道而驰。正所谓有一利必有一弊,行政手段干预物价的
双刃剑效应,尚难判断之于抑制通胀会产生何种结果。直观而言,调控部门可能乐观成分居多,他们可能不太相信此轮通胀会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因此,行政手段的运用出现加速而坚决之势,立基于通胀高点很快就会出现并逐渐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