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缙云县组织贯彻执行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职能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质量综合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技术行政执法的工作。担负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整顿规范
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生产消费安全,依法维护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任务。
主要职责
缙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机构,负责管理本辖区质量、标准化、计量、合格评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
(一)负责全县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研究分析区域产品质量状况。
(二)负责全县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
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县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全县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四)负责全县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
(五)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产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辖区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一般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六)负责食品、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风险监测工作;按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七)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按照分工打击
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负责本辖区质量技术监督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十一)领导和管理局直属单位、乡镇基层站(所);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
(十二)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局办公室(法制科)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制订并督促执行机关工作制度,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发展和计划,提出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
3、负责监管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局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全局行政后勤、安全卫生、保卫、车辆管理及大楼物业管理等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
4、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各科室队(所)的核稿签发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及会议记录、文秘、新闻宣传(包括法制宣传)、档案、机要保密、公文收发、文电处理、文稿印发、信访、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5、组织实施行政执行的监督检查,推行
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对全局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
6、组织协调和指导行政执法复议、诉讼、应诉工作。
7、承担综合性调研,协调全局调研工作。
8、负责全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及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9、负责局机关和
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协助局纪委开展纪律检查、行政监察、
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量综合管理科
1、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组织制定和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指导质量提升转型升级工作;研究分析全县产品质量状况;
3、组织做好名牌产品的培育、申报及跟踪管理工作。
4、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初审、监督检查和年审工作;
5、负责重点产品申报质量赶超项目的推荐、上报把关工作。
6、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全县量值传递,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计量器具,规范计量行为,实施强制计量;组织建立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管理和监督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组织计量授权、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
7、组织实施计量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执行情况检查;负责辖区内计量检定机构、校准机构、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质量认证,认证咨询行为进行监督。
8、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监督标准执行情况;
9、编制全县标准化工作计划,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和治理无标生产工作;
10、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
企业执行标准的登记工作;
11、完成上级局对应处室(省市局质量、标准、计量、合格评定处)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稽查科(稽查大队、公安联络室)
1、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编制全县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并实施,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
3、负责查处标准化、计量、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和生产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4、负责查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5、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
6、负责受理全县范围内对假冒伪劣产品的举报、投诉、登记和处理工作;
7、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县实际组织开展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及食品安全各项专项整治执法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和移交案件查处和办理工作;
9、负责承办罚没物品的处置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1、宣传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本行政区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3、按照上级规定制定年度安全监察计划并组织实施;
4、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5、负责实施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6、监督指导、督促全县各乡镇和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7、负责对全县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年度监督检查;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科
1、宣传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制定全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初审和年度报告审查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普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管理,违法行为查处和移送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与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6、指导、督促全县乡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7、承办上级局对应处室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审批服务科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负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
4、负责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含二手设备);
5、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
6、负责小型锅炉房建造设计方案核准;
7、负责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8、受理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10、受理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11、受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12、受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13、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14、受理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准标志备案;
15、受理防伪技术产品使用备案;
16、受理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确认;
1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领导班子
党委书记、局长陈群:主持局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纪委书记卢锦亮:主持局纪委(监察)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人事、财务、法制(普法)、综治(平安创建)、信访、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行政审批、监督稽查、行政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基层站(所)建设工作;主管办公室(行政审批科)、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稽查大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工作;联系壶镇镇质量技术监督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项伟亮: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生态文明、卫生创强、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质量、标准、计量、合格评定、食品安全、技术机构工作;主管质量与标准计量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工作;联系质检(计量)所、缙云工业园区质量技术监督所、机关支部。
单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