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清溪(1936年一2012年8月),艺名汤尼,出生于台湾省
台北市,中国
台湾作曲家。
翁清溪早年自修研习
爵士音乐,熟悉各种乐器演奏,并且从事编曲、作曲、指挥,曾经在台北美华
俱乐部任国
乐队指挥。
1971年筹组华视乐团担任团长暨指挥。1970年代以后兼为
电影配乐及作曲,参与《
小城故事》(1979)、《原乡人》(1980)等电影配乐的工作,并在
流行歌曲创作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就。除了为
邓丽君谱写歌曲之外,也为台湾歌星
崔苔菁、
凤飞飞、
包娜娜等创作,成为台湾流行音乐的另一位“伯乐”。
2005年6月12日,在上海“纪念中国电影百年华诞当代中国
电影音乐庆典”活动上,翁清溪、
顾嘉辉,歌手
苏芮和
容祖儿分别获得中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
台湾地区电影音乐家特别奖。
翁清溪指出,一九八六年间,丽歌唱片擅自伪造他的签名、印章,将他创作的一百五十七首歌曲的
著作财产权让给公司,授权时间从一九七三年到一九八八年。
他提出抗议,丽歌唱片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和他签订协议,约定由丽歌
独家代理这些歌曲的“重制权”十年,但后来丽歌
经营权移转,二零零三年起就没再付授权
使用费,他只好提告主张权益。
法院审理认为从
协议书的内容判定,翁清溪是这些歌曲的著作财产权人,判决他胜诉。台湾“最高法院”驳回丽歌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