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观,即联系的观点,是
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总特征。所谓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和周围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
普遍联系着的
有机整体。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
普遍性、
客观性、多样性、条件性、可变性。 因此,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
形而上学孤立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
普遍性,无论是自然界、
人类社会还是人的思维,都处在联系之中,孤立存在的事物是没有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相互联系,每一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的。这一世界观在方法论上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
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无论是
自在之物还是人为之物,它们的联系都具有客观性。这一世界观方法论要求我们必须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的真实联系,切忌主观随意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多样性,有
直接联系和
间接联系,
内部联系和
外部联系,
本质联系和
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整体与部分的联系、
因果联系等。这一世界观方法论要求我们用
综合思维的方法分析问题,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含义不同,二者有严格的界限。在同一事物中,整体就是整体而不是部分,部分就是部分而不是整体,二者不能混淆。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从数量上看它是一;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从数量上看它是多。二是二者的地位和功能不同。整体居于
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部分在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
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体和部分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同时又是相互作用的。整体离不开部分,是由部分构成的,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性作用。部分是整体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为部分,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着部分。
一是树立
整体观念和全局的思想,做法是从整体出发,在整体上选择最佳行动方案,实现最优目标。像人们常说的,“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就是选择最佳方案的形象比喻和说明。
二是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这点方法论要求主要是强调必须正确处理好局部和整体的关系,反对
分裂主义和片面强调某一方面的
形而上学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