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肾综合征(HRS)是指在严重
肝病时发生的功能性
急性肾功能衰竭(FARF),临床上病情呈进行性发展。HRS是一种严重肝病伴有的
特异性的急性肾功能衰竭,其最大的特点是这种急性肾功能衰竭为功能性,一般认为此种FARF在
病理学方面无
急性肾小管坏死或其他明显的
形态学异常。
肝硬化、肝癌晚期常因严重的
肝功能衰竭而并发特发性、进行性、
肾前性肾功能衰竭,其肾脏
组织学可无明显或仅有轻度非特异性改变。患者突然出现无法解释的少尿和氮质血症,主要机制如下:
毒物中毒、严重
败血症或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可同时损害肝及肾引起所谓“假性肝肾综合征”,但它并非由重症
肝病引起,鉴别不难。
停用任何诱发氮质血症及损害肝脏的药物,给予低蛋白、高糖饮食,减轻氮质血症及
肝性脑病的发展,同时使用保肝降酶药物。
上消化道出血、
肝癌破裂出血、大量排放腔积液、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合并严重感染、手术等是肝肾综合征的常见诱因,应予以及时防治。
在补充有效
血容量的基础上增加
尿量及尿钠排泄,积极纠正K、Na、Cl、Mg及酸碱失衡。
本病
预后不佳,多于发生肝肾综合征后的3~10天内死于肝或肾功能衰竭的各种
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