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张原村范家,祖籍陕西,后迁居介休县张原村。据《张原范氏家谱》记述:“始祖志纲公于前明成化年间由陕徙晋,寄居于介休城中,后迁于张原村。”范氏自志纲传至第六世范明,始携长子永魁到塞外经商,收入颇丰。明末三子
范永斗(字肖山),继承父兄事业,成为操纵张家口一带贸易八大商人之一,主要与外蒙古族和辽东女真族开展马市交易。女真族派首领由辽东到张家口交易时,“皆此八家主之”。由此,范家与女真族统治阶层建立了密切的经济关系。时值清军入关,范家经常出入关内外,为清军提供军需物资和情报。
清朝定鼎中原建立政权后,于顺治二年(1645),顺治帝为答谢八大商人,“承召入都,宴便殿,蒙赐上方服馔”,并“诏赐张家口房地,隶内务府籍,仍互市塞上”。范家成为清内务府的官商,取得普通商人无法享有的经营特权。起初,范永斗主要为内务府采购皮张,供皇室使用。同时,以张家口为基地,在国内各地从事绸、布、茶、粮、铁等物资贸易。范永斗“五十多岁即辞生意回家”,内务府职差由其侄孙范毓栋接替。范毓栋在张家口为内务府经商40余年,即“殁于口上。”即至康熙四十年(1701)前后,范永斗之子范三拔(字琼标,号德渊)承袭父业,继续为内务府采办物资,因屡有贡献,颇得清廷宠遇,频受优厚奖赏,经营范围有所扩大。一方面继续经营边疆贸易,另一方面经清廷批准,开始在河东盐区和长芦盐区开展盐业运销,每年除缴纳规定的盐税外,要另外上缴内务府白银2万两。范家经营的河东池盐主要销往潞州(今长治市)、泽州(今晋城市)一带,然后购进泽潞一带所产的药材、粮食、丝绸、铁锅等土特产,运至各地售卖;长芦盐主要销往河北、河南及京津20个州县,持“盐引”10万多道,并在天津、沧州等地设有盐仓。据有关资料记载,范氏家族仅盐务一项先后缴纳内务府的银两共达60多万两。
范三拔生五子,长子毓馨、次子毓馥、三子毓馪、四子毓×、五子毓×。范三拔年老后,范毓馪、毓×、毓×参与经营,以头脑灵活、聪明过人的范毓馪为主。康熙初年,因国内铜源匮乏,清政府准许闽浙沿海一带民商从日本采办洋铜,弥补宝钞局鼓铸铜币所需。康熙三十八年(1699),范氏父子见采办洋铜有利可图,遂以不误运解,自请减价的条件,提出取代民商,赴日办铜,得到允准。从此,范家父子联络张家口晋商5人组成船队,赴日本采购铜锭,获得巨额利润。康熙五十五年(1716),日本限制中国铜锭贸易,范家采购陷入困难,影响铸币,被清政府取消对日贸易资格。
康熙年间,准噶尔部军队屡屡叛乱,康熙帝数次率军亲征准噶尔叛军,因道远路艰,“输米馈军,率以百二十金致一石”,付出惨重代价。康熙六十年(1721)清军再次西征时,范毓馪以
皇商身份,主动请求以每石米低于官价2/3的价格自费采办军粮,获准。从雍正元年(1723)起,毓馪兄弟凑足144万两白银,“力任挽输,辗转沙漠万里,不劳官吏,不扰闾阎,克期必至,省国费亿万计”。雍正七年(1729),毓馪被清廷特赐
太仆寺卿,用二品服,毓×赐职布政司参政。从此,范氏家业大振,声名大著,成为显赫一时的皇商,“亲族内外借府君衣食者数十百辈……燕楚交广诸大都会,多所置办……数千里外无遁情”。赢得朝廷的信赖和恩宠,家族内有20余人被授予官职,5兄弟除毓馪、毓×外,毓×以武举破例升为正定总兵官,后署
广东提督,范三拔也被追赠骠骑将军、
资政大夫。范家在为清廷节约大量费用的同时,因运价太低,运输损耗严重,一直负债经营。
乾隆三年(1738),范毓馪再次奉命采办日铜,以抵
内务府运粮亏欠。乾隆八年(1743)后改为向清政府借帑办铜。到乾隆十三年(1948),范家为清军采办军粮事宜结束,前后长达20余年,累计欠户部银172万两之巨。乾隆十五年(1750),范毓馪病逝,对日办铜贸易由其子清注、清洪和侄清济经营。范家每年乘季风两次远渡重洋,将中国的丝绸、瓷器、药材、工艺品等运抵日本,再从日本换回铜锭,少则每年30万公斤,多则70万公斤,占清政府从日本进口铜料的一半多。同时,范氏仍在长芦、河东盐区经营盐业,持有盐引10718道。其资本据乾隆二十年(1755)内务府统计,“所有盐业查明后估银百余万两”。这时,对日铜贸易已陷亏本境地,且越积越重。据范清注向朝廷呈述:“共欠帑银337.1万余两。历年完过289.1万余两,尚有未完银47.5万余两。……其所缺银两,俱以高利贷借,愈累愈深。虽采办洋铜现无贻误,而东挪西凑,实出万难。”乾隆二十七年(1762)范清注死后,由其兄范清洪接办。清洪看到洋铜业前景暗淡,范家已不堪重负,要求退出,但清政府不准,只好勉强维持。乾隆二十九年(1764),范清洪病故,由范清济接办,虽采取了增加船只,开源节流,整顿内货,增加外货等补救措施,但仍无济于事,只得以长芦盐利补洋铜亏损。后来,盐业也因资金短绌等原因仍不景气。到乾隆四十八年(1783),范家因“亏折日深,以至上年误运误课,拖欠官项累累”,“亏损至一百五六十万两之多”,被清政府革除在内务府、户部等官职,满门查抄。显赫一时的范氏皇商至此终结。据清廷在乾隆四十六年(1781)对范家的财产清查记录:范氏直隶、河南20州县遍设盐店,在天津沧州有囤积盐的仓库,在苏州有管理赴日船艘的船局,在北京有商店3座,张家口有商店6座,归化城有商店4座,河南彰德府水冶镇有当铺1座,还有张家口置的土地106顷,分布各地的房产近1000间。总值为白银3.7万至4.7万两。另外还有介休原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