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
汉语词汇
行人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xíng rén,最早释为出征的人,出自《管子·轻重己》。翻译为路上行走的人;参加同业商行的商人;走过的人。
基本信息
词目:行人
释义:
1.路上行走的人。
2.参加同业商行的商人。
3.走过的人。
基本解释
[Pedestrian] 步行的人。古指出行的人;出征的人;又作使者的通称。
会其行人发露,瓒亦枭夷,故使锋芒错缩,厥图不果。——《三国演义
行人驻足听。——《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行人弓箭各在腰。——唐·杜甫兵车行
过者问行人。
行人但云点行频。
引证解释
1.出行
管子·轻重己》:“十日之内,室无处女,路无行人。”
杜甫兵车行》:“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
冯梦龙喻世明言》第一卷:“那时厨下两个婆娘,听得热闹,也都跑将来了,替主母传语道:‘这卦是问行人的。’”
儿女英雄传》第三回:“这一路是贼盗出没的地方……走着须要小心,大道正路不妨,十里一墩,五里一堡,还有来往的行人。”
2.使者的通称
管子·侈靡》:“行人可不有私。”尹知章注:“行人,使人也。”
三国 魏刘劭《人物志·流业》:“辩给之材,行人之任也。”
《资治通鉴·晋海西公太和四年》:“初,燕人许割虎牢以西赂秦。晋兵既退,燕人悔之,谓秦人曰:‘行人失辞。有国有家者,分灾救患,理之常也。’”
清王韬《星轺指掌序》:“行人之设,肇自古昔,然皆王国下逮侯邦;而诸侯亦各相聘问,藉以讲信修睦。”
3.小吏差役
《元典章·刑部五·检验》:“检验尸伤,已有常式,近年以来,亲民之官不以人命为重,往往推延,致令发变。及不亲临监视,转委公吏行人与复检官司。”
《水浒传》第三回:“一面教拘集郑屠家邻佑人等,点了仵作行人,着仰本地坊官人并坊厢里正,再三检验已了。”
4.媒人
王钦臣《甲申杂记》:“﹝李化先﹞少好神仙事,父母强令娶妇,遣行人议曹氏之女。及礼席之日,曹氏已入门,化先逾垣而走。”
《儒林外史》第二一回:“你我爱亲做亲,我不争你的财礼,你也不争我的装奁……况且一墙之隔,打开一个门就搀了过来,行人钱都可以省得的。”参见“行媒”。
5.指活着的人
战国 列子《列子·天瑞篇》:“死也者,德之徼也。古者谓死人为归人。夫言死人为归人,则生人为行人矣。”
金元好问《续夷坚志·护兰童子》:“‘夙缘还却三生债,不道未归人断肠。’未归人,用死者为归人,生者为行人之义。”
6.复姓
春秋郑有行人子羽。见《慎子》。
参加同业商行的商人。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五章第二节:“金朝城镇商业中的行,见于记载的有油面行、布行、银行等。参加同业商行的商人称为‘行人’。”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至第六十五条及第六十七条规定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至第七十六条规定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相关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2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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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解释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