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郡
秦朝设置的郡级行政区
象郡,是秦朝设置的郡级行政区,秦始皇三十三年 (前214) 置,治所在临尘县 (今广西崇左县境)。辖境北达今贵州南部,,南至越南中部。西汉元凤五年 (前76) 废。是秦始皇在岭南地区设置的三郡之一(另两郡是桂林郡南海郡)。
辖地争议
关于象郡的位置,史学界历来有几种不同的看法。古有唐宋诸家的述作,今有复旦学者的议论;外有法人马司帛洛、鄂卢梭的驳辩,内有周振鹏、罩圣敏等相异的见解:迄今尚难作定鼎之说。
象郡是秦朝的郡级行政区,为中国古代行政区划之一,初设于公元前214年,是秦始皇在岭南地区设置的三郡之一(还有两郡是桂林郡南海郡)。
另外,象郡于秦末为南越国所辖无可争议,不过南越国被汉朝消灭后,汉武帝是否继续在原处复设郡县,则有所争议。不过,可确定的是,象郡的设置,对于岭南的开发是不可忽略的关键决定。
汉曰南郡,即象郡。这种说法,见于《汉书·地理志》。班固日南郡下自注说:“故秦象郡,元鼎六年开,更名。”班固根据《秦地图》、《舆地图》十分可靠的志书而说。班固之后至唐代数百年间,各正史和志书,都因袭班所说,指汉的日南郡即秦的象郡,在今越南境内。
不过,对于秦象郡的位置,史学界存在原则性汉书琅邪台
史记记载
《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西北斥逐匈奴
《史记·南越列传》南越王尉佗者,真定人也,姓赵氏。秦时已并天下,略定杨越,置桂林、南海、象郡,以谪徙民,与越杂处十三岁。赵佗,秦时用为南海龙川令。至二世时,南海尉任嚣病且死,召龙川令赵佗语曰:“闻陈胜等作乱,秦为无道,天下苦之,项羽刘季、陈胜、吴广等州郡各共兴军聚众,虎争天下,中国扰乱,未知所安,豪杰畔秦相立。南海僻远,吾恐盗兵侵地至此,吾欲兴兵绝新道,自备,待诸侯变,会病甚。且番禺负山险,阻南海,东西数千里,颇有中国人相辅,此亦一州之主也,可以立国。郡中长吏无足与言者,故召公告之。”即被佗书,行南海尉事。嚣死,佗即移檄告横浦、阳山、湟溪关曰:“盗兵且至,急绝道聚兵自守!”因稍以法诛秦所置长吏,以其党为假守。秦已破灭,佗即击并桂林、象郡,自立为南越武王。高帝已定天下,为中国劳苦,故释佗弗诛。……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20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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