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族
越南54个民族之一
贡族(越南文:Người Cống)是越南(Việt Nam)官方认定的54个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越南北部莱州省(Tỉnh Lai Châu)的勐碟、勐莱、奠边、巡教各县。根据1999年的统计,人口为1676。
基本资料
名称:贡族 người Cống
宗教信仰:祖先崇拜
简介
越南的贡族是从哈尼族分化出来的单一民族,在泰国又称为阿卡。毗邻民族喜欢用贡人的居住地称呼不同地方的贡人,其中有“罗马贡”和“茫拉贡”,“罗马”和“茫拉”是他们以前在中国云南省居住时的地名,贡人就是从这里移居越南的。贡人自称sam khoong , 音译为“森空”,意思是铁矿。贡人内部互相之间称“培阿”,什么意思不清楚。泰人叫他们为“布松”,意思是居住在高山上的人。1999年越南人口普查统计,贡族有1676人。
分布
莱州省的勐碟、勐莱、奠边、巡教各县。
语言
贡语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南部语组。与毕苏语接近。
祭祀
贡人崇拜祖先,他们有一套自己的祭祀祖先的规矩。祭祀的日子不在祖父辈的忌日,而是在过年、新米节、结婚的日子、新生儿诞生日、父母去世时。孩子患病占卜得知是祖先鬼所为时,要供祭祖先,由父亲主持祭祀,父亡,由母亲主持,如母亲不会,则由长子协助。只有父母双亡后,长子才能主祭。诸子独立生活后,各家另立祖先神台。
生活
贡人居住在高山上,善于种植山地作物。贡人种植棉,但不会纺纱织布,只有用棉花与其他民族交换布,自己裁缝衣服。男女都会用篾编织筐、箩、篮、箱、席。
贡人善于徒手在溪水里捉鱼。20世纪70年代以后,他们向泰人学会了在河里捕鱼,并向泰人买船,在沱江捕鱼和运输。现在,贡人不论是高山,还是下水,都能大显身手。
婚俗
贡人实行一夫一妻制。同姓要隔7代以后才能通婚,不允许姑舅表婚,但允许姨表婚,严禁夫兄弟婚。过去,只在本民族内通婚,现在,有些女婿是哈尼人、泰人、西拉人。他们的婚姻特点是,先娶亲,后办婚礼。
婚姻要经过如下几个有趣的步骤:
首先是问亲,这天不能是父母长辈的丧日或葬日。由男方父母、兄弟、族长和未来的新郎一起,带上一包盐、一包茶叶、一捆用来织网的麻绳、一筒酒,晚上到姑娘家。他们一边抽烟,一边喝酒,一边商量儿女的婚事。如果是男子入赘,要商谈居女方的年限,以前上门是8至12年,现在缩短为3至4年。
如果女方同意这门亲事,次日上门郎就带上被子、枕头和一把刀入赘妻家,姑娘的发式也开始改变,把长发盘于头顶,表示已有丈夫。上门郎入赘期间虽然被视为女方家庭的一个儿子,但也有一些约束,如在家里不能坐凳子,不能穿鞋和拖鞋,不能到岳母、嫂子的房间。岳父岳母吃饭时,上门郎不能睡觉,要为吃完饭的岳父母斟茶水,清晨早早起床为全家人烧水煮饭、撒网捕鱼。
入赘期满之前几个月,上门郎和父母再次造访女家,双方商定迎亲的日期,都选在秋收之后的11至12月间。
迎亲那天,男家的父母、叔伯、舅姨、兄弟一大帮人到女家迎接新娘。贡族姑娘平日穿泰族服装,但是在大喜日子里,就要穿本民族的传统服饰。新郎和新娘的两家人在干栏屋的楼梯前对唱山歌,女家用切成细丝的芭蕉花拌炒过的芝麻和辣椒,作为下酒菜,请男方的客人一起饮酒欢庆。男方唱罢,饮罢,女方才请男方全体人员入屋。娘家送给出嫁女儿的回门礼有被子、垫子、衣服、刀、锄头、镐、一头猪、一只母鸡。到夫家时,丈夫的姨妈要到房间里背媳妇,如果新娘是本村寨的人,就要背到男家,若距离远,只象征性地背一段路即可。这时,女方用有灶灰、牛粪、猪粪拌合在一起的污水泼洒到男方所有来客的头上、身上,屋里屋外一片混乱,互相追逐打闹,非常热闹。因为有这种婚俗,所以男女双方所有参加婚礼的人,都准备好两套衣服,先穿旧衣服,待打闹洗干净后再换上新衣。这种类似的婚俗在普拉人、兴门人中也有。
新娘到了丈夫家,夫妻双双先拜祖先、父母,再拜亲戚。吃喝玩乐3天2夜。在这期间,新郎要与妹妹跳舞,并赠送一套本民族的传统服装、一只鸡、一只松鼠、一条鱼干,但大妹妹要多得一个襁褓、一条猪尾巴,然后集体跳舞,妹妹一边舞一边举起哥哥赠送的礼物。
迎亲礼结束后,有的两三天,有的一周以后举行回门礼,随地而异。新婚夫妻双双回妻子的娘家,只住一夜便返回夫家。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1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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