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
其他应付款处理,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借款或其他应付款。
竞争性项目是指
投资主体公平参与竞争,
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项目,它是完全受
市场调节的
盈利性项目,项目建成后提供的产品是“
私人产品”,具有
排他性和竞争性,其价格完全通过
市场竞争形成。该类项目的范围是根据其产业性质确定,它是竞争性行业在投资领域的
表现形态。竞争性行业一般指那些
产业发展比较成熟,行业
盈利率较高,
经济效益决定于市场供求的
产业部门。就我国而言,主要包括:一般
加工工业;建筑业;商业、餐饮、
仓储业;
咨询业;金融、保险(商业性部分)以及其他行业等。
基础性项目的范围也是根据其产业属性来确定的。一般讲,基础性项目是指那些从属于
基础产业和部分
支柱产业部门的投资项目。基础性项目为
生产过程提供“共同
生产条件”,部分具有或主要具有“
公共产品”的一般特征,即具有公用性、非独占性和不可分割性,其
投入资金数量巨大,
建设周期较长、
投资回收缓慢,而又关系着国计民生,市场机制在这方面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具体包括:农、林、牧、渔体利。气象等基础设施;
能源工业;
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
地质普查与勘探;支柱产业和
高新技术产业等。
公益性项目是指为整个社会提供公共性产品和服务的项目。这些产品和服务基本上属于“
纯公共产品”,市场机制在这些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上根本不发挥作用。主要包括:国防建设投资;党派、团体等设施的建设;政府、公检司法等政权设施的建设;基础教育、文化、卫生、国家体育、
广播电视等设施的建设;
城市道路、管网的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等等。
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是一个范围很广的概念。从国内外的情况来看,适宜于
财政投资的资源开发领域,大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事实上,在许多
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在
计划经济体制下,
财政投资的一个很重要的领域或组成部分,就是对为数众多的国有企业的
直接投资。这类投资尽管在一些经济
发达国家(特别是英、法等国)也同样存在,但在发展中国家最为突出,亦最为普遍,甚至成了
政府干预经济的一种特殊方式。各国的经验和长期的实践表明,在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国有企业的投资选择,应根据不同的国情,采取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办法。比如:对那些只能或只便于由
国有资本进入的部门或行业中的企业,如国防、航天航空、造币等,主要采取财政投资的形式;对那些属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性质的企(事)业,比如城市
公用事业、大型
交通运输企业、邮电通讯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
国有独资、若干
国有股股东联合持股、国有资本控股等多种形式投资进入。
总之,要充分发挥
财政杠杆在促进地方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就必须从不同的渠道入手,培植
税源,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
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快速、同步增长,全面建设殷实的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