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证券是指本身能使持券人或第三者取得货币索取权的
有价证券。
指可以用来代替货币使用的
有价证券,是商业信用工具。货币证券在范围和功能上与
商业票据基本相同,即货币证券的范围主要包括
期票、汇票、支票和
本票等;其功能则主要是用于单位之间的
商品交易、
劳务报酬的支付,以及
债权债务的清算等经济往来。各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其实质也是一种货币证券。
是指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出,在约定期限支付款项的债务证书。这是在商品交易活动中通用的一种货币证券。期票到期,债务人必须按
票面金额向持票人付款。期票在到期之前,经过债权人背书之后可以转让,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贴现。
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
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在出票人开出时并不具有
法律效力,经债务人或其委托银行签字或盖章后才能成为有效的
有价证券。在
金融市场开放的
国家和地区,汇票经受票人背书后可以转让或向银行贴现。有些国家的银行和邮电局办理接受汇款人的委托签发汇票,由银行、邮电局或汇款人寄交收款人,向指定
付款行、局领取款项。按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分为
银行汇票和
商业汇票。
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开立
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必须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支票可分为
现金支票和
转账支票。支票一经背书即可
流通转让,具有通货作用,成为
替代货币发挥
流通手段和
支付手段职能的
信用流通工具。运用支票进行
货币结算,可以减少现金的
流通量,节约货币流通费用。
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
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根据出票人的不同,本票可分为
商业本票和
银行本票,本票多为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本票经背书后也可以流通转让,部分发挥
货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