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全省人口超过10万的有汉族(2191.17万,占62.2%)、
苗族(429.99万,占12.2%)、
布依族(279.82万,占7.9%)、
侗族(162.86万,占4.6%)、
土家族(143.03万,占4.1%)、
彝族(84.36万人,占2.4%)、
仡佬族(55.9万,占1.6%)、水族(36.97万,占1.0%)、
白族(18.74万,占0.53%)和
回族(16.87万,占0.5%)。
2009年末,贵州
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9%。全省有3个民族自治州、11个民族自治县,地级
行政区划单位占全省的30%,县级行政区划单位46个,占全省的52.3%;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国土面积9.78万
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5.5%。还有253个
民族乡。千百年来,各民族和睦相处,共同创造了多姿多彩的贵州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