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贵阳市南部,地处贵阳市二环和三环之间。1993年3月,贵州省政府批准同意在贵阳市小河镇辖区内划定9.55
平方公里的规划范围建立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列为省级开发区。2000年2月升格为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年建立市辖行政区——贵阳市
小河区。2000年至2012年的十年,经开区与原小河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
管理体制。2012年底,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调整贵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2〕190号),撤销
花溪区、小河区,以原花溪区、小河区的行政区域设立新的花溪区,将原小河区相关社会事务交由新花溪区管理,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花溪区范围内独立运行,实际管辖面积为101.3平方公里(含托管的花溪区六个行政村)。
基本概况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贵阳市南部,地处贵阳市二环和三环之间。1993年3月,贵州省政府批准同意在贵阳市小河镇辖区内划定9.55平方公里的规划范围建立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列为省级开发区。2000年2月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年建立市辖行政区——贵阳市小河区。2000年至2012年的十年,经开区与原小河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2012年底,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调整贵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2]190号),撤销花溪区、小河区,以原花溪区、小河区的行政区域设立新的花溪区,将原小河区相关社会事务交由新花溪区管理,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花溪区范围内独立运行,实际管辖面积为101.3平方公里(含托管的花溪区六个行政村)。
历史沿革
《长顺县志》记载:“元世祖至元年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以金竹寨置金竹府”。明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辖地设中曹
蛮夷长官司;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设中曹副司、中曹正司(原驻中曹大寨),属
贵阳府管辖47个寨子。清道光年间(公元1821年),今小河辖地大部分属
贵筑县南下里捕属里、少部分属贵阳府亲辖之中曹正司、副司及贵筑县南下里。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后,小河辖地分别属贵阳县第一区、贵阳县第五区、贵阳县第七区。民国30年(公元1941年)7月,废除贵阳县另设贵筑县。小河辖地大部分属于贵筑县中曹区,管辖中曹乡、文萃乡。
1949年11月15日,小河辖地随贵筑县同日解放。几经变化,初设区、乡,继撤乡设人民公社,后复为乡。
1982年6月,中共
贵阳市委、贵阳市
革命委员会批复同意将
南明区中曹办事处辖区的部分区域划出,设立小河办事处,负责管辖小河
工矿区的
居民委员会;1987年3月20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中曹乡,建立
花溪区小河镇,以原中曹乡的行政区域为小河镇的行政区域。
1992年10月6日,中共
贵阳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在贵阳市小河工矿区建设的基础上,划出16.5
平方公里的区域,筹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月9日,国务院特区办副主任赵云栋到贵阳对开发区区域
实地考察,提出调整面积的建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筹备处根据建议组织各方面领导和专家、再次实地踏勘考察,经过科学论证后决定贵阳开发区区域面积由原定的16.5平方公里调整为9.5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北起贵阳纺纱厂,西从壮渡桥沿
南明河至小马场,东沿贵州华烽电器总厂至陈亮河(小黄河),南至花溪区王宽寨。南北长7.41公里,中部最宽处4.3公里,南部最窄处0.7公里。
1993年2月9日,中共贵阳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组建中共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共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2月18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决定成立贵阳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贵阳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委会)。 3月23日,中共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正式挂牌办公。
1993年3月2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关于请求明确贵阳市小河镇辖区内工业基地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黔府呈〔1993〕1号)。4月3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下发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黔府函〔1993〕84号),同意在贵阳市小河镇辖区内划定9.55平方公里的规划范围建立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该开发区列为省级开发区,执行省级开发区的有关政策。
1993年4月,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级机构社会
发展局成立,开始筹建贵阳市直辖镇——小河镇的相关工作。6月29日,贵阳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建立贵阳市小河镇有关事项的通知》(筑通字〔1993〕21号)。该通知指出,为适应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将花溪区小河镇划归贵阳市人民政府
直接管理的批复》(黔府通〔1990〕8号)精神,决定从8月1日起,撤销花溪区小河镇、南明区小河街道办事处,建立贵阳市小河镇,其机构规格为副县级单位,由贵阳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贵阳市小河镇的
行政区划为:原花溪区小河镇和南明区
小河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原花溪区小河镇和南明区小河街道办事处所属行政、
企事业单位,
成建制属地划归贵阳市小河镇管理。原花溪区小河镇、南明区小河街道办事处以及所属单位的行政、事业
人员编制,亦划归贵阳市小河镇。贵阳市小河镇人民政府比照县级地方政府行使职权,并按
市发〔1993〕1号文件的规定,承担贵阳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的职责。
1998年11月5日,贵阳市人民政府上报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撤消市直小河镇设置市辖
小河区(工矿区)的请示》(筑府报〔1998〕73号)。该请示提出,小河镇已经成为一个相对
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城镇,具备了建立
市辖区的
基本条件,符合民政部〔1996〕96号《市辖区设置标准》规定,为改变
行政体制与本
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强化社会行政管理,拟撤销市直小河镇,设置市辖小河区。
1999年4月20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再次向
贵州省人民政府上报《关于将小河镇和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并设立小河区的请示》(筑府报〔1999〕27号)。2月2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关于贵阳市设置市辖小河区的请示》(黔府呈〔1999〕3号)。5月12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关于将贵阳市小河镇与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并设立小河区的补充请示》(黔府呈〔1999〕7号)。2000年1月21日,国务院致函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州省设立贵阳市小河区的批复》(国函〔2000〕10号)。该批复指出,同意设立贵阳市小河区,小河区辖贵阳市小河镇和贵阳市花溪区金竹镇,区人民政府驻黄河路。贵阳市小河区的各类机构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贵州省自行解决。
1999年9月14日,贵阳市人民政府上报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求申报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为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筑府报〔1999〕66号),请求省人民政府将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9月3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关于请求批准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黔府呈〔1999〕25号)。2000年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致函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国办函〔2000〕22号)。该复函指出,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同意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其规划范围仍为9.55平方公里,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纳入贵阳市经济
技术发展的
总体规划,建设发展资金由贵州省自筹解决。4月8日,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庆典仪式。按照贵州省、贵阳市安排,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与贵阳市小河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领导
管理体制。贵阳市小河区辖小河镇和金竹镇,辖区面积为63.13平方公里。
2001年4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撤消小河镇和金竹镇,成立城镇社区办公室和
农村社区办公室,分别管理辖区15个
社区居委会和17个行政村。2004年1月,按属地和
就近原则,将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管辖的社区居委会和行政村整合,分别成立黄河社区、平桥社区、金竹社区,并成立社区党工委和办公室加以管理。
2005年5月,撤消3个社区办公室,成立黄河社区办事处、平桥社区办事处、金竹社区办事处。
2008年3月,撤消 3个社区办事处,并对所辖社区居委会和行政村再次整合,成立黄河街道办事处、平桥街道办事处、长江街道办事处、三江街道办事处、金竹街道办事处,分别管理25个社区居委会和17个行政村。2009年2月,5个街道办事处正式挂牌开展工作。
2009年7月,经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河区)的开发建设继续往南延伸,托管贵阳市花溪区翁岩、陈亮、付官3个行政村,建立小河—孟关
装备制造业生态工业园区。小河区管理面积扩展到80.33平方公里。
2010年2月,中共贵阳市委开展城市
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变城市管理为
城市服务。小河区被列为试点区域之一,将原有“市—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四级
管理模式,调整为“市—区—社区”三级服务管理模式。同年3月,小河区撤销长江街道办事处,将其2个行政村划归黄河街道办事处管理,将其8个社区居委会连同黄河街道办事处的6个社区居委会整合,成立
黔江社区、
清浦社区、瑞华社区、兴隆社区,并设置社区党委和
社区服务中心开展服务。黄河街道办事处管理4个行政村,平桥街道办事处、三江街道办事处、金竹街道办事处的管理体制暂时保留不变。
2011年4月,贵阳市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在小河区全面进行,小河区撤销辖区内4个街道办事处,授牌成立
航空社区服务中心、航天社区服务中心、
平桥社区服务中心、金欣社区服务中心、黄河社区服务中心、三江社区服务中心、小孟社区服务中心、金竹社区服务中心。至此,小河区范围内的所有街道办事处全部撤销,全区25个居委会、20个村委会均由12个
社区服务中心指导
服务管理工作,全区均执行 “市—区—社区”三级服务管理模式。
2012年11月15日,国务院正式下发《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调整贵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2〕190号),同意撤销贵阳市花溪区、小河区,设立新的贵阳市花溪区,以原花溪区、小河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花溪区的行政区域。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花溪区范围内独立运行,实际管辖面积为101.3平方公里(含托管的花溪区六个行政村)。
现任领导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潘 峰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 媛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周 印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徐倩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吴新松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蒋芳菊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曾海吟(试用期一年)
所获荣誉
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
全国工程车辆及零配件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2022年8月,入选赛迪“2022园区
高质量发展百强”,排名第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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