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黯(1022—1065)字直孺。河南邓州
穰县人。以直言敢谏闻名,首论
韩琦、
富弼、
范仲淹可大用。宋仁宗庆历六年(1046)丙戌科状元。迁为著作佐郎,值
集贤院,历官
左正言、
开封知府、
中书舍人、
给事中、
御史中丞等职,与
范仲淹友好,谒
范仲淹说:“某晚生,偶得科第,愿受教。”后卷入“
濮议之争”,临死前留遗书,请宋英宗称其亲生父亲濮王为伯父。
欧阳修曾说:“黯为人刚直,但思虑或有不至耳。”
人物生平
贾黯中状元后,授将作
监丞,通判
襄州。迁为著作佐郎,值
集贤院,迁
左正言,判三司
开拆司。
贾黯备位谏官,敢于言事,首论
韩琦、
富弼、
范仲淹可大用,为事实所印证。
尚书郎杜枢秉公断案被贬,满朝上下皆知其委屈,然无人敢言,独贾黯上疏力救。
侬智高反宋,贾黯建议军队应由
余靖统一节制,
仁宗从之。
皇祐四年(1052),贾黯迁左司谏、徙判盐铁勾院,同
修起居注。建议修起居注的
史官参与记录
迩英阁、延义阁的君臣访对,被采纳成为定制。
贾黯以刚正著称,所到之处人们无不称颂。权知开封府时,两军狱中囚犯,每年死者甚多,而吏不任于责。贾黯上疏:“请岁计死者多少而赏罚之。”遂使监狱犯人待遇得到改善。
后来,贾黯因变革人事任用上的弊端而遭
吕诲、
司马光,
傅尧俞等人弹劾,被指为刚愎自用,遂被罢为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
英宗即位,贾黯迁
中书舍人,受诏撰《仁宗实录》,权知审刑院,迁
给事中,权
御史中丞。
未几,以
吕诲知杂事,
吕诲曾弹劾过贾黯,因而心有不安,有意回避。贾黯上疏:“黯荐诲为御史,知其方正谨厚,一时公言,非有嫌怨,愿终与共事。”使
吕诲打消顾虑。
贾黯后以
翰林侍读学士知陈州,因病未及赴任而卒,享年四十四岁。朝廷追赠尚书
礼部侍郎。贾黯修洁自喜,在朝言事,或从或否,人称其介正。其生母陈氏与庶母史氏,两不相善,但贾黯于中善为调和,终使两人相安于府。
代表作品
《襄阳》·贾黯
带水依山一万家,
襄阳自古富豪奢。
北轩二月回头望,
红日连城尽是花。
《重建羊侯祠和王原叔句》·贾黯
古郡襄水阳,群山绕郛郭。
其间岘首者,羊公最所乐。
登临见洲渚,气象真磅礴。
公乎既已没,高碑此鑱凿。
庙食有遗像,当时盛丹雘。
到今仅千载,碑庙皆颓落。
乔木荒榛间,庙址存依约。
碑倒石屡易,文字免缺错。
我侯至之初,亭庙皆新作。
为诗道其意,风化思所托。
侯慕羊公心,仁政及物博。
将见襄阳治,与古相侔若。
历史记载
《宋史·贾黯传》
贾黯,字直孺,邓州穰人。擢进士第一,起家将作临丞、通判
襄州。还为秘书省著作佐郎、直
集贤院,迁
左正言、判三司
开拆司。
黯自以年少遭遇,备位谏官,果于言事。首论
韩琦、
富弼、
范仲淹可大用。杜枢覆
张彦方狱,将驳正,忤执政意,执政以他罪绌枢。黯言:“枢无罪,且旨从中出,不因臣下弹奏。恐自此贵幸近习,言一得入,则将阴肆谗毁,害及善良,不可不察。”时言者或论事亡状,辄戒励穷诘。黯奏:“
谏官、御史,迹既疏远,未尝预闻时政,不免采于传闻,一有失言,而诘难沮辱随之,非所以开广言路。请如
唐太宗用
王珪、
魏徵故事,每执政奏事,听谏官一人随入。”执政又患言事官旅进,论议上前不肯止。乃诏:“凡欲合班上殿者,皆禀中书俟旨。”黯论以为:“今得进见言事者,独谏官、御史,若然,言路将壅,陛下不得闻外事矣。请如故便。”皆弗许。
侬智高反,
余靖知
桂州,
杨畋安抚广南东、西路,皆许便宜行事。黯言:“二人临事,指踪不一,则下将无所适从。又靖专节制西路,若贼东向,则非靖所统,无以使众,不若并付靖经制两路。”从之。
皇祐四年,同
修起居注,徙判盐铁勾院,迁左司谏。建言天下复置义仓,下其说诸路,而论者不一,黯亦反复辨析,卒不果行。宰相
刘沆请中外荐举
陈乞,一切以诏令从事,毋用例。论者以为非便,黯奏罢之。
狄青除枢密副使,黯言:“国初武臣宿将,扶建大业,平定列国,有忠勋者,不可胜数。然未有以卒
伍登帷幄者。”不报。会灵观灾,又言:“天意所欲废,当罢营缮,赦守卫者罪,以示儆惧修省之意。”擢
知制诰。
初,仁宗视事退,御
迩英阁,召侍臣讲读,而
修起居注官独先出。黯言:“君臣访对,动关政体,而史臣不得预闻,请并召侍
经筵。”许之。初,迩英、延义二阁,讲读官自有记注。至是,乃罢焉。直龙图阁钱延年擢天章阁待制,黯当命辞,即诋延年不才,不宜污侍从,封词目还中书,命遂寝。
判吏部
流内铨。益州推官桑泽父留乡里,死三年矣。泽为弗知者而调京师,既觉而去。黯奏劾,废终身。福州推官刘抃挟数术,言人祸福,多游公卿门,黯奏以为
灵台郎。
时诏
两制、两省官唯公事许至中书、枢密院见执政,群臣心知其非,而嫌于自言。后黯知
许州,乃言:“他官皆得见执政,而侍从近臣,反疏斥疑间如此。尝闻先朝用王禹偁请,百官候谒宰相,并于
政事堂,枢密使亦须聚坐接见,以防请托。令下,左正言谢泌上书,以谓非人主推赤心待大臣,大臣展四体报人主之谊。”即时追寝前诏。
徙
襄州,迎父之官,而父有故人在部中,遣直厅卒致问。黯辄笞卒,父恚,一夕归乡里。他日,疾且亟,黯内怀不自安,请徙郡及解官就养。不报,乃弃官去。而御史
吴中复等劾黯辄委州印,挠朝廷法,绌知郢州。未及行,父死。服除,勾当三班院,为翰林学士。
唐介等坐言
陈升之不当柄用,皆外补。黯奏介等敢言,请宽之。以疾请郡,改
侍读学士、知邓州。未行,疾愈,复以为翰林学士、知
审官院。
时官吏有以祖父嫌名,援律为请授他官。黯言:“礼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律:‘府号、官称犯祖父名而冒荣居之,又上书若奏事犯祖庙讳,罪皆有差。’又曰:‘若嫌名及二名偏犯者,不坐。’今官吏许避嫌名,则或有如此而不自言者,可坐以冒荣之律乎?国朝雍熙中,尝诏:‘除官犯私讳者,三省御史台五品、文班四品以上,许用式奏改,余不在此制。’请约
雍熙诏书,自某品而上,以礼律从事。”诏非嫌名及二名,不以品秩高下皆听避。
累迁尚书左司郎中、权知开封府。两军狱囚岁瘐死者众,而吏不任其责。黯言:“吏或怠于视囚,饥渴疾病,因以致死,请岁计死者多少而赏罚之。”府吏额七百人,以罪废复叙者,皆数外补之,黯请叙者须有阙乃补。然所断治,或出己见,人不以为允。
御史中丞王畴与其属
陈经、
吕诲、
傅尧俞,
谏官司马光、
龚鼎臣、
王陶,皆言黯刚愎自任,赦书下府,罪应释者反重行之。罢为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
英宗即位,迁
中书舍人。受诏撰《仁宗实录》,权知审刑院,为群牧使。时封拜皇子,并除检校
太傅。黯言:“
太师、
太傅、太保,是为三师,天子之所师法。子为父师,于义不可,盖前世因循弗思之过。请自今皇子及宗室属卑者,皆毋兼师傅官,随其迁序,改授三公。”下
两制议,请如黯奏。而中书亦谓:“自唐以来,亲王无兼师傅者。国朝以
三师、三公皆虚名,故因而授之,宜正其失。”诏可。
迁
给事中、权
御史中丞。未几,以吕诲知杂事,诲尝弹治黯,逡巡引避。黯言尝荐诲为御史,知其方正谨厚,一时公言,非有嫌怨,愿终与共事,诲乃就职。时帝初即位,
王广渊、周孟阳以藩邸之旧,数召对。黯言:“俊乂满朝,未有一被召者,独亲近一二旧人,示天下以不广。请如太宗故事,召侍从馆阁之臣,以备顾问。”帝尝从容谓黯曰:“朕欲用人,少可任者。”黯对:“天下未尝乏人,顾所用如何尔。”退而上五事:一、知人之明,二、养育以渐,三、材不求备,四、以类荐举,五、择取自代。
后与
两制合议,请以濮王为皇伯,执政弗从,数诣中书争论。会大雨水,时黯已被疾,疏言:“简宗庙,逆天时,则水不润下。今二三执政,知陛下为先帝后,乃阿谀容说,违背经义,建两统贰父之说,故七庙神灵震怒,天降雨水,流杀人民。”既病,求出,以
翰林侍读学士知陈州。未行,卒,年四十四。口占遗奏数百言,犹以濮王议为请。赠尚书礼部侍郎。
初,黯母陈归宗,继母史在堂,后迎陈归,二母不相善,黯能安以事之。黯修洁自喜,在朝数言事,或从或否,人称其介直。然卞急,初通判
襄州,疑优人戏己,以人啖之。在开封,为罪人所詈,又啖以人,言者亦以是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