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穴,读音为zǒu xué,汉语词语,指艺人来回游走、身
无定所的演出。现今指演员为了
捞外快而私自参加组织演出。
起源
起源相声行业
“走穴”一词最早出现在
相声艺术行业,对于那些长期在某一个地方表演的人,比如茶馆,对这种地方称之为穴眼,每一个艺人都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穴眼,而在不同穴眼中走动的 人就称之为走穴。“走穴”一般称为“走学”或“私演私分”,一般由经纪人(穴头)根据演出地点观众的口味,串联一批一专多能中等水平演员和演奏员组成小分队,到一些城镇进行短期巡回演出,所得利润不上交国家而在参与者之间分酬。
中介作用
“穴头”起着演员和观众之间的中介作用。走穴有充分利用
市场机制,掌握
演出市场信息,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合理地利用演出资源,促进
艺术生产和观众需求的作用。但也存在着没有很好的演出计划、编制预算,演职员私演私分、偷税漏税,穴头索要高价、
牟取暴利,演出质量差等消极因素。走穴因未经政府
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注册登记,是不具备
法人资格的私人经营的
营业性演出,属
非法行为。为了加强对演出市场的管理,中国文化部已对营业性组台(团)的演出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词语解释
拼音:zǒu xué。
走穴现指演员、教师、医生、歌手等在本职工作之外进行演出、讲学收取个人收益的行为。
走穴原是相声界用语,清末民初时相声演员所在表演场地被称为“穴口”,而到其他地方的穴口表演就被称为“走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走穴一词被用于演艺界人士在国家体制之外进行演出,又被称为“走学”或“私演私分”,召集走穴的人被称为“
穴头”。后来走穴一词被扩展使用到教师等行业,凡在本职工作外进行的讲学等活动均被称为走穴。“走穴”一词出现之后,已引入各个行业进行运用,如医生、教授、节目主持人、画家、官员等等避开单位工作,运用自己技能到外面赚外快,都称为“走穴”。
流行时间:上世纪80年代开始
流行指数:★★★★☆
1、指临时拼凑演员,名义上由一个或几个单位主办,而实际上由某几个人组织的文艺演出 。
2、谓参加这种演出 。
走:走 zǒu 行:走路。走步。往来:
走亲戚。移动:走向(延伸的方向)。走笔(很快地写)。
穴:穴 xué 洞,窟窿:
孔穴。石穴。穴居。穴隙。龙潭虎穴。人体可以进行针灸的部位,多为
神经末梢密集。“走穴”含义:走旁门左道,走歪门邪道,走
绿色通道,走羊肠小道。
《
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指演员为了
捞外快而私自外出演出。”
本义:“走穴”一词最早出现在相声艺术行业,对于那些长期在某个地方表演的人,比如茶馆,对这种地方称之为穴眼,每个艺人都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穴眼,而在不同穴眼中走动的人就称之为走穴。1980年代,一些演艺界名人在国家体制之外开始到各地进行专场演出,被称为“走穴”(当时叫演出)或“私演私分”。召集走穴的人被称为“穴头”。
延伸:走穴后来成了
流行语,一般指演员为了捞外快而外出演出,赚取高额收入。“走穴”一词出现之后,被引入各个行业,如医生、教授、节目主持人、画家、官员等避开单位工作,运用自己技能到外面赚外块,都称为“走穴”。
把商家请明星参加活动(哪怕不唱歌,不跳舞,只露个脸,走个台)的行为,统一称为商演或者走秀。但“走穴”一词仍不时见于
报端,像官员走穴,医生走穴,画家走穴,等等。不过,“
穴头”已消失不见,而改由“经纪人”代替。
种类繁多
文艺界
自从
中央电视台第一次搞了个
春节联欢晚会后,每逢什么喜庆节日的,各地都少不了搞个晚会的。各地方的文艺晚会办多了,需要的文艺表演人员也多。而刚开始搞晚会那一阵子,文艺表演团体不多,人员也有限。而且,那时,还是吃大锅饭的体制,文艺表演人员都是有单位的。一些晚会的
组织者,不可能把整个的文艺单位拉过来搞台晚会,所以就打起了一些演员,特别是名角的主意,唱两首歌多少钱,一拍即合。那时节,名角们可忙了,赶完一个场马上又赶下一个场。这就是走穴了,又叫赚外快,广东人管这个叫“炒更”。
主持人
央视主持人参加
社会活动即“走穴”,一般出自两个理由,一是做
公益事业,而这要事先申报给中央电视台里;二是配合央视的广告部门,这样的活动一般都要受到严格限制。央视名嘴被批准参加社会活动后,他们所得的
出场费都是由央视直接向活动
主办方收取的,并不是把出场费全部给主持人本人,而名嘴们也并不是以“提成”的方式取得奖励,一般情况下,会以奖金的形式,对出场的主持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李咏在2005年以18万元高居主持人出场费榜首,
朱军12万元、
王小丫12万元、
崔永元12万元紧随其后。央视相关人士称,事实上,李咏、朱军、王小丫的
品牌价值很高,曾经有人称李咏品牌价值过亿,假使他们出去“走穴”,每次的出场费也绝对不只十几万元。也就是说,像李咏级别的名嘴,出场费都应超过20万元。地方台的主持人在参加社会活动时受到的限制较少,他们获得的出场费一般也不是直接由他们所在的电视台收取。如果不是电视台指派参加的商业活动,出场费就归本人所有,自行缴税。
明星
在很多
迪斯科和酒吧以及
夜总会里,越来越多的明星前来在现场为酒客们表演,并且进行一些互动活动,往日可望不可即的明星们,居然可以手执
洋酒拍卖,还可以当场勾肩搭背地合影,自然成为夜店们不二的宣传噱头。虽然此类走穴活动并不“光彩”,但事实上,只要出得起价格,大部分明星都会接受这种演出。一些明星夜店走穴价格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艺人走夜店在台湾和香港几乎都是没有底线的,所有的大牌,只要有钱都能请过来。比如
周华健、
林俊杰这类档次的艺人价格大概都在30多万,不时还有演出。一般人们都觉得在夜店演出的主力明星都是那些人气在下滑的艺人,其中就包括刚刚去世的
龙方,尽管曾经是一代“奸雄”,但后来演艺事业发展不顺利,只好走夜场赚钱。
温碧霞、
李丽珍、
钟淑惠这些曾经的
艳星如今只剩下名气,韶华已逝,所以经常能在夜店看到她们,价位都在几万元。
原则上
港台艺人都接受夜店演出,大陆艺人则受经纪公司约束,只要稍微“洁身自好”的艺人都会拒绝这样的活动。
吴奇隆到内地发展以后也拒绝了夜店演出,但同档次的
黄圣依则会以20多万的价格接受,
爱戴和
阿朵等人也都是靠夜店演出来捞金,所以特别欢迎这样的邀约。
官员
尽管官员走穴已经成了“公开”的“潜规则”,但还是让老百姓大吃一惊:过去只听说歌星、影星出席各类商业活动,名气越大,出场费越高。一些政府官员参加商业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他们出席企业的新产品发布会、庆典、剪彩、揭幕、
首发式等商业活动,一般都有出场费可拿,这是所谓的“
潜规则”,或者说是公开的秘密。2008年6月,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
题客调查网对全国31个省、区、市10176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48.2%的人经常看到或者听说官员参加商业活动,47.7%的人认为官员不应该参加商业活动,72.0%的人认为官员参加商业活动不应该收取出场费。
商人只用了一个打着“辛苦费”招牌的红包就盗用了政府的信誉,抬高了企业的知名度,甚至在日后的竞争中有了一张“王牌”。而对于这些热衷于走穴的官员来说,自己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这种活动,拿个“辛苦费”也是应当,况且数额不大,拿得更是心安理得。殊不知,多少的官员就是在这种心安理得中滑向了腐败犯罪的深渊。
尽管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禁止官员出席类似活动的相关政策,但是官员走穴现象并未见减少,反倒有
春风吹又生之势,造成的影响如网友所言:官员拿了出场费舒心,商家赚了开心,群众看了寒心。
要确保官员活动“商业性不涉足、公益性少插足,
公权公用”,纪检部门还得下一副猛药。
中国历史上强调
人治而不是法治,当务之急就是健全并且细化制度,做到有法可依,制度透明化,减少人为对法律的干预,把所有的政策都摆在桌面上,一切照章办事。企业在官员那捞不到好处,走穴现象才会消失。
医生
一直以来颇受争议的所谓医生“走穴”,其实质就是指医生利用
休息时间兼职其它医疗机构的临时聘用既所说的医生“走穴”。
在医生“走穴”中,一方面医生本人从中获得报酬,即所谓的获得出场费,另一方面聘请单位从中获得
医疗技术上的支持,患者获得更高一级医生的治疗。要说医生“走穴”也是一走三获利的事情,病人能获得更好的救治,借助大医院的专家教授的知名度,一些
基层医院也能提升对外名气,“走穴”医生也能从中获得不菲的利益。假如名医行医放开,让医生“走穴”合法化,最欢迎的是
民营医院,专家、名医能到这类医院来,对提升民营医院的医疗水准有极大帮助。
一般来讲一个普通
外科医生的“出场费”800—1000元左右,也有些名医出场费开价3000元到5000元的也不鲜见。外科医生走穴的价码还要受到手术的易难程度而定,同时还有就是“走穴”医生的名气大小,技术的高低等等因素决定着“走穴”医生获得“出场费”的高低。
针对医生“走穴”现象,“走穴”医生所在医院一直处于两难的尴尬境地,一方面采取各种奖罚措施限制本院医生“走穴”,另一方面又害怕一些
业务骨干及精尖
医技人员的跳槽等外流,有时候只能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办法默许,单从制度上又没有更好的法子加以制约,只能是院方针对“走穴”医生处理起来含含糊糊,医生走起穴来也是羞羞答答。
教师
教师“走穴”,其实就是兼职
第二职业。虽然早已不是新鲜事,但发展成如今大规模、成体系的态势却令人侧目。这种现象却渐呈愈演愈烈之势,有的地方甚至发展成地下产业,悄然涌动的“走穴”暗流正冲击着神圣的校园讲坛。尤其是,在一些地方,最初的教师
个人行为甚至演变成了学校的行为。一些媒体和调查机构的调查显示,中国各地许多初三、高一、高三学生都请在职教师做家教,其他年级的学生也多半在上一些名师
辅导班。“课内不足课外补”现象已是司空见惯,不少学生在学校放学后直接到老师家报到,而周末多半在外校、外地名师的辅导班中“度假”。一些名师的“业余收入”直逼万元。在职教师家教的泛滥让一些学生分不清课内课外,把课后的“加餐”当成“主食”,造成了学习上的“
营养不良”。
教师“走穴”从最初的考前辅导演变成每天的日常作业,名师家教也从一个
新鲜事物“进化”成人人忧虑的
社会问题,并且渐趋普遍化和多元化。教师“走穴”正从单纯的课余“副业”向“主业”转变,一些教师对正常的教学敷衍了事,而把主要精力放在“走穴”上。如果对这种趋势不加遏止,任其自由发展,必然会影响到
义务教育的质量,必然对正常的教育秩序造成冲击和破坏。
有关专家指出,如此做法违背了
教学规律,老师、学生和家长谁也不会是赢家。教师希望补课提高学生成绩,家长望子成龙也无可厚非,但长此下去效果与目的往往会背道而驰,因为补课本身违背了青少年学生的成长和认知规律。教师“走穴”最严重的危害莫过于造成师德滑坡,人为地扭曲
师生关系。教师肩负着教书和育人的重担,教师热心于“走穴”势必给学生造成“金钱至上”的
负面影响。
制止教师“走穴”现象,需要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全社会共同参与,
形成合力。改革
教育体制是遏止教师“走穴“的制度基础;强化教师的
社会责任是内在动力;重申师德和
法律义务是外力约束。只有从这几方面共同着手,危害教育的“走穴”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校园
他们,基本上个个是高校内有能力、有才干、有闯劲、有魄力的“四有新人”,是所谓的精英;他们,也许很少是科班出身,但却擅长表演、主持、走秀、绘画、编程等;他们,带着年轻灿烂的笑脸,自闯或通过媒介在求学的间隙提前走上了社会的
大舞台,以自己的“一技之长”换取报酬,以艰辛的付出和汗水获得报酬,演绎出别样多彩的青春。他们,就是现下在各大校园兴起的新人类——“校园走穴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