跛行本位制是指由
金银复本位制或
银本位制转化为
金本位制的一种过渡性货
币制度。是
拉丁货币同盟诸国在1878年以后采用的一种临时性币制。法律规定,金银同时为
本位货币,但金币可以
自由铸造,而银币则不能自由铸造。19世纪70年代,世界银价暴跌,为维持白银作为本位货币的地位及金银的法定比价,法国和美国决定停止白银的自由铸造,由金银复本位制改为跛行本位制。有些国家如德国和
荷兰则直接由银本位制过渡到跛行本位制。金本位制在各国确立之后,跛行本位制即宣告废除。
跛行本位制不完全具备
复本位制的特征,虽然规定金币和银币都为
本位币,但同时规定,金币可
自由铸造,而银币不能自由铸造。严格地讲,跛行本位制已经不是
复本位制,而是由复本位制向
金本位制过渡的一种形式。
在这种
货币制度下,金币和银币仍然同为
本位币,仍然按法定
比价流通和兑换,都具有
无限法偿能力,但是只有金币可以
自由铸造,银币则不能自由铸造。由于限制银币
自由铸造,这样银币的价值不是取决于金属银而是取决于金属金,银币
本位币的地位大打折扣,银币成为金币的附属货币,起辅助作用。在这种货币制度下,两种货币的地位不平等,所以,叫跛行本位制。
这种
币制的出现主要是由于19世纪70年代世界银价暴跌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