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
法律名词
违章停车是法律名词,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第82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59条的情况。没有在规定位置停车。
简介
违章停车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第8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59条规定的情形,如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施划黄色禁止停车道崖线的路段违反上述禁令标志、标线标示规定停车,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法律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得在车道内停车,非紧急情况时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参照本节(第四章第五节)的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九条规定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第三十三条的内容详见词条“道路交通安全法”)。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处罚相关
违章停车罚款多少?违章停车扣分吗?
根据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违章停车有如下的处罚规定:
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
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4、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的。
5、夜间临时停车的,不开示宽灯的。
有上述行为的,罚款5元,记2分。
1、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2、在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的。
有上述行为的,罚款5元,记3分,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
1、在车行道内停放车辆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
2、在车行道内车辆发生故障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
有上述行为的,罚款200元,记6分,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6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于2004年5月1日废止,根据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违章停车有如下处罚条例: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注意事项
违章停车罚款20以上200以下罚款,每个城市处罚金额各不同,具体可以查看最下方自己城市具体罚款多少。违章停车有没有滞纳金?这个是视不同的情况而定。所谓的罚款滞纳金是:违法行为接受简易处理程序后,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银行缴纳,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的,每日按罚款的3%加以处罚的罚款。这里的滞纳金一般是与驾驶证挂钩的,与车辆无关。滞纳金产生的前提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作出了行政处罚。违章停车什么情况有滞纳金?可参照如下说法:
1、不管是交警还是城管贴的条,以前价格不同,违停都是50元统一价,而且都可以统一到交管所去交,城管和交管所联网的。
2、不管是交警还是城管贴的条,不管上面写限期几天,都不用理会,可以下年审的时候一次性去交,当然你比较积极的话也没错,只要年审时候交,不用滞纳金。如果你的车到期了没有年审,那你下次被抓住的话,就要缴纳滞纳金了,为了防止天价滞纳金,规定滞纳金最高只能是罚款的一倍!
3、如果你是在路上违章,被交警直接拦下来处理的,会给你一张罚单让你几日内去银行缴纳,这个不可以延期,延期要缴纳滞纳金的!同理,滞纳金最高为罚款的一倍!
4、贴条写了几日内缴纳,为什么可以不用及时交呢?理由很简单,那个贴条完全有可能在你还没回车上的时候,被别人撕了,被风刮跑了,被狗狗咬掉了,下雨淋掉了等多种意外情况损坏,那样你就等同于没有接到处罚通知,因此责任就不在你了。
在这里总结一下,违章停车有没滞纳金的关键是,你在收到交警或城管罚单时,有没当面经他们确认签字,如果他们已经碰见你,责令你在罚单上签名并于若干天内交罚款,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罚款,就会产生滞纳金。而你收到罚单时,交警不在,那你可以在年审时将罚款交完,不会有滞纳金。
其实,按照交通法规,城市中车辆无论停在哪里,几乎都算违章停车。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道路停车规定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而且,每个城市有各自的情况。所以,修改指定新的车辆停放规定迫在眉睫。
如何处理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处罚标准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三条规定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记分
根据2022年4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规定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一次记9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记1分
相关规定修订历史
针对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的行为,早在1995年3月1日实施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9月3日废止)和2000年3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中就已经有相应的处罚和记分规定,根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机动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扣12个月驾驶证。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1号》实施,《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废止,随后,在2004年5月1日、2007年4月1日分别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91号》的附件3文件中分别规定,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一次记6分
2010年4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11 号》中,对该行为的表述修改为“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记分分值没有改变。
2013年1月1日,“史上最严交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实施,其附件2文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记6分”,这条规定意味着,驾驶营运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的将被一次记满12分。
2022年4月1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废止,在同日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中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一次记9分。这也就意味着,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的行为不再区分车型,记分统一。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对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的记分新增了“城市快速路”,据了解,在该规定实施以前,驾驶员在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行为按照一般道路违停进行处罚,即罚款200元不记分。
具体处罚规定
由交通违法代码103901039110392103931039410395103961116011170190501906020140201504901049020可知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处100元罚款,并可以拖移机动车(现场执法用,先履行告知程序,再依法予以处罚)
违反交通信号,在严管路、城市快速路(限辅道)停车的,处100元罚款,并可以拖移机动车(在提醒纠正的同时可予以处罚)
违反交通信号,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停车的,处100元罚款,并可以拖移机动车(在提醒纠正的同时可予以处罚)
违反交通信号停车,造成车辆缓行、交通拥堵的,处100元罚款,并可以拖移机动车(在提醒纠正的同时可予以处罚)
违反交通信号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处100元罚款,并可以拖移机动车(在提醒纠正的同时可予以处罚)
违法停车在当日已被提醒纠正且不予实施处罚,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处100元罚款,并可以拖移机动车(先履行告知程序,再依法予以处罚)
违反规定停车的,处100元罚款,并可以拖移机动车(非现场执法用,先履行告知程序,再依法予以处罚)
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处警告
非机动车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20元罚款,并扣留非机动车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100元罚款,记1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处100元罚款,记1分
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处200元罚款,记9分
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200元罚款,记9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处200元罚款,记9分
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200元罚款,记9分
最新修订时间:2025-02-24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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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