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fire brigade) 是对应急消防纪律部队的各级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
义务消防队的统称。国家综合性消防队和
专职消防队接到
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这是消防队的义务。
职责
专职消防队职责
(一)承担责任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
责任制,及时消除
火灾隐患;
(三)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
(四)掌握责任区域的道路、
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五)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六)指导培训义务消防队;
(七)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火灾原因、处理
火灾事故;
(八)定期向消防救援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九)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义务消防队职责
1、 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演习,提高防火能力。
2、 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3、 熟悉学校电源、水源、消防重点部位及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
5、 发现
火险隐患,及时报告防火责任人,并采取可行的
临时措施。
6、 协助二、三级防火责任人对本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与检查。
建设
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
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
义务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村可以根据需要建立义务消防队。
专职消防队是指在
城市新区、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及经济较为发达的中心乡镇,按照质量建队的要求,建立的承担区域性火灾扑救任务的市办、县办专职的消防队。
专职消防队是指在城市区,当地政府或是县办的叫做专职的消防队。
义务消防队是一个由私人机构组成的,政府只是帮忙小小部分。义务消防队包括灭火组、疏散组、救护组、器材组、保卫组。
机关、团体、
企事业单位、
城镇街道、林区居民点、易燃建筑密集的村庄以及
高层建筑、
地下建筑、
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业繁华区要建立义务消防队(站)。
级别
省一级
消防队分为总队(省级消防救援局)、支队(
地级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队(县、区、开发区等)、中队(大队下辖的消防救援站)四级,队站一般在县城的中心镇、重点镇。
六熟悉
熟悉重点部位、熟悉
建筑结构、熟悉道路水源、熟悉火灾危险性、熟悉灭火救援措施、熟悉
重点单位灭火处置预案。
车辆颜色
消防队车辆颜色为“炫目色”,大多为红色,少数为绿色(环卫、机场)及黄色(美国部分总队使用)。消防车一般为红色是因为红色光容易穿过水层、雨点、灰尘和迷雾。消防车涂成红色,目的是为了在尘土飞扬的环境中,或狂风暴雨袭击时,或在大雾弥漫的天气里,让人们能从很远的地方看见红色的消防车,为它让路,为它尽快灭火抢险提供方便。
义务救火
火灾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和
财产安全,给人类带来的危害有目共睹。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
公共财产和
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
公共安全,
国家制定了《
消防法》。该法第37条规定,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不得向发生火灾的单位、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
专职消防队、
义务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据此规定,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完全属于义务行为,不向发生火灾的单位、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其他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也只是依照规定补偿因实施该消防行为而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并不收取费用。另外,根据《消防法》第 32条和第47条的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消防队接到
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对于阻拦报火警、谎报火警、故意阻碍消防车、
消防艇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拒不执行火场
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还将被处以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的处罚。根据这些规定,发现发生火灾的情况后,任何人都有立即报警的义务。公安消防队实施灭火救灾行为,不向失火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消防常识
《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是公民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消防知识。具体包括: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二、发现
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
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三、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
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
公共交通工具。
五、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和
人员密集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六、购买合格的
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七、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
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八、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
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
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十一、正确使用、
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
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
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十二、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十三、不占用、堵塞或封闭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
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十四、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十五、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十六、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十七、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十八、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十九、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二十、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堵塞门缝,发出
求救信号等待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