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坐制
中国古代连坐制
连坐制,起始于周朝时期,打击的是与犯罪有一定社会关系的人。
历史渊源
连坐制起始于周春秋战国时期。
君主专制将控制人民与占有土地视为国家的头等事务,而严格进行户籍管理是中国很早就有了人口户籍登录管理制度。据《周礼》载,周朝就已专设司民之职。在国家基层社会中,往往实行什伍里甲制度,这种制度是专制时代控制人身自由的最基层的组织形式。早在春秋时期,齐国就推行什伍制,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长、伍长负责闾里治安。秦国商鞅变法后实行什伍连坐法,后世里甲制度即由此发展而来,长期成为国家基层社会的人身控制形式。这样使得国家的赋税、徭役、兵役政策落到了实处。
体现
连坐制度所打击的是与犯罪有一定社会关系的人,是定罪而不是刑罚,因此可称此项法律制度为“关系法”历史中注重亲疏,嫡庶关系的宗法制是封建法制所要维护的主要社会关系,连坐制度与宗法制度相伴整个封建文明始终,共同调整维护了几千年的社会秩序。社会总是在不断的淘汰中进步,而专惩人情罚关系的连坐制度具有如此持久的生命力,这本身说明其具有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进步合理的一面,那么这些是如何体现的呢?战国时期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曾有过一段精辟的论述《制分》:“是故夫治之国,善以止奸为务,是何也?其法通乎人情,关乎治理也,则使相窥奈何?曰:盖里相坐而已,禁尚有连于已者,理不得不相窥,唯恐不得免、有奸心者不令得志,窥者多矣。如此,则慎已窥彼,发奸之密,告过者免罪受赏,失奸者必株连刑,如此则奸类发矣,奸不容细,私告任坐使然也。”
这段阐释将“人人自危,户户自保”彼此监督的连坐制度的分化瓦解作用揭露无遗。连坐制度的产生有其必然性华夏民族单一的农业生产资料的经济特点决定了其安土重迁,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依赖血缘维系的封闭生存方式,其教育环境也相对独立封闭。
这从许多边远乡村十里不同音,隔村不同俗,一村一姓的遗风中尚可见的一斑,而连坐实际上是对这一封闭教育形式的批判和瓦解,是基于帝王统治利益而对宗法制社会关系所作的调整和规范,使宗族社会统一于王法之下,用禁尚有连,造成宗族社会中人人自危自保,人人执法的法治形势,客观上起到促进普法,统一法制的作用。
特点介绍
连坐制度成文于战国李悝法经》终于清末,贯穿整个封建文明法制史,伴随这一制度的相应处罚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矛盾特点。
法,广义上是社会生存发展规律的总结,是“民轨”而相应的处罚是社会生存发展所面临的危机的模拟,其本质就是教育,在“东渐于海、西被流沙”(《尚书·禹贡》)的这块土上,有着长江黄河两大河流的滋养,民朴物丰,除水旱两灾外,其它的大规模自然灾害少发,造物主各啬了他的巨大毁灭力,整个社会所面临的不是天灾,而是由局部灾害所促动的人祸——战争、整个社会并没有因整体的危机而凝聚在一起,共同面对社会与自然两个世界。
从而发展社会教育生产力与自然物质生产力的整体创新力、而只是停留在治人者食人,治于人者食于人的上智下愚的社会教育物质生产的对立,停留在人治人,人养人的力人经济形态,封建法制中,固有的利益相对,连坐制与宗族制的矛盾也正是这一社会形态的意识反映,刑罚也体现出以暴制暴的战争恐怖主义特点,以刑去刑,重刑主义,残酷的肉刑、流放边塞、充军作奴等,都是具体体现。
废除
族刑连坐制的废除,是清末法律变革运动的成果之一,这与当时修律大臣沈家本伍廷芳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在他们的大力倡导下,清庭终于在1905年正式宣布废除连作制。至此,族刑连坐制度正式在法律上被废止了。不过,这种废止是有极大保留的。这种保留,深刻反映了统治者对这一古老制度的恋恋不舍之心,而一旦有必要、有可能,统治者也会毫不犹豫地重新拾起这柄锈蚀的屠刀杀向人民。
对中国这个素以保持对传统的自信与自诩为满足的国度而言,要真正彻底革除陈规陋习并非一纸明文所能完成,尤其是对那些可以为暴君和暴政服务的陈规陋习而言,更是如此。所以,像族刑连坐这类极富浓厚传统文化色彩的惩罚手段,很自然地为某些暴政的制造者所缅怀是不足为奇的。这也使我们对族刑连坐在现代社会的沉渣泛起现象有了一种历史文化意义上的认识。
评价
作用
连坐制度所具有的促进普法作用
连坐就是一人犯罪而与其有一定关系的人也受牵连而被认为有罪的制度。
汉书·刑法志》记载:“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术。”秦时连坐的范围有亲属连坐,领伍连坐,职务连坐、历史不同时期不同亲属连坐范围也不尽相同,清康熙年间的文字狱明史案”中《明史》一书的作者庄廷钅龙已死,仍开棺戮尸,其兄弟子侄及刊刻书稿者、《明史》读者、保存者,事先未察觉的地方官员共七十余人一律处死,受株连被发谴充军流放者达七百余人,可见范围之广。
连坐主要用于“十恶”中的前几项,谋反、谋大逆、谋判、等这些对整个统治秩序造成直接威胁的犯罪,“明史案”就是比“谋反、谋大逆而论罪连坐,也用于严重刑事犯罪。如“不道罪、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者,不分首从,皆处斩刑,妻子流三千里,造畜盅毒者处绞刑,同居者流三千里《唐律》。
危害
从“连坐制”到“和谐诚信” 邻里关系在秦朝以一种十分残酷的方式加以巩固,这种方式叫做“连坐制”。即一家犯罪,邻居连坐。这使秦朝的邻居之间形成一种战战兢兢互相监视的关系。
当代的运用
1、用“连坐制”整员工 桑粤春涉黑被执行死刑
2006年9月2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贪污1.2亿余元的原长春吉港集团总裁桑粤春,数罪并罚依法执行死刑。
这个家族式企业内部分工明确:有的负责搞公关,疏通司法部门和政府部门;有的充当打手,维护企业内部秩序;有的负责“法律事务”,包括对外打官司、阻止职工上访、向政府施压等等。 宇光电子厂被兼并之后,桑粤春一口气开除了70多名反对他的职工。他还在工厂和家属区散布眼线,仿照古代的“连坐制”设计出一套“联保责任制”,一人反对他,多人都要受到牵连。
从“连坐制”到“和谐诚信”
2、惩戒学生禁止“连坐”或变相体罚
2020年12月29日,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颁布,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系统规定,规定了教师和学校根据违规违纪情况可以对学生实施的教育惩戒方式,同时明确了教师实施惩戒过程中被禁止的七类行为,包括“连坐”式惩罚、变相体罚等。
朝鲜制度
古代朝鲜的“连坐制”犯了重罪时、罪犯本人和相关嫌疑人员或家属亲戚也必须接受惩罚,而家族全员的二班身份也会被夺除。惩戒的刑罚。调任外官职,即外地区出勤的工作。常调任边境地带北方的女真一族或南方倭寇频繁出没的危险地区。将罪犯家族所有财产充公,并在大门贴上写有“破家猪泽”四字,是罪人的房屋拆除封条印。
犯了重罪时、罪犯本人胡相关嫌疑人员或家属亲戚也必须接受惩罚,而家族全员的二班身分也会被夺除。外职,一种惩戒的刑罚。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8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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