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坐法是
卫鞅(即
商鞅)在秦国变法时,为了巩固君主统治颁布的律法。这是在户籍编制的基础上实行的。卫鞅一派法家认为,要使君主政权达到“至治”,必须使得“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就是说,最亲密的夫妻和朋友,也不能互相包庇,而要向政府检举揭发,使得任何“恶”“非”都不能隐匿。只有这样,“其势难匿者,虽跖不为非焉”(《
商君书·禁使篇》)。
卫鞅(即
商鞅)在
秦国变法,为了巩固君主统治,颁布连坐法。这是在户籍编制的基础上实行的。卫鞅一派法家认为,要使君主政权达到“至治”,必须使得“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就是说,最亲密的夫妻和朋友,也不能互相包庇,而要向政府检举揭发,使得任何“恶”“非”都不能隐匿。只有这样,“其势难匿者,虽跖不为非焉”(《商君书·禁使篇》)。实行连坐法的目的,就是要使得人民互相保证,互相监视,互相揭发,一人有罪,五人连坐,即使是跖也没有办法为非作恶。《
秦律》中多次提到“伍”的组织,例如说:“何谓四邻?四邻即
伍人谓殹(也)。”凡是大夫以下,“当伍及人”,都应该编入“伍”的户籍,一人犯罪,“当坐伍人”(《秦律·法律答问》)。
这种连坐法不但实行于乡里的居民之中,也实行于军队的行伍之中。《
商君书》说“行间之治连以五”(《画策篇》);又说“其战也,五人来(当作“束”)簿为伍,一人羽(当作“逃”)而轻(当作“刭”)其四人”(《境年篇》),说明在作战时,五人编为一伍,登记在名册上,一人逃亡,其他四人就要处罚,这就是在军队里实行连坐法。
1926年1月6日,在黄埔军校里,蒋介石将拟定好的《
革命军连坐法》在
黄埔学校宣布:
本党以完成
国民革命,实行
三民主义为目的,各官兵应具牺牲精神,与敌方交战时,无论如何危险,不得临阵退却。
据
黄仁宇的《从大历史的角度看蒋介石日记》一书中推测,蒋介石喜读《
戚继光兵法》,可能从
戚继光的“申连坐”法中学来的,加以现实应用便拟定此法。
此法一出,立即使黄埔学生兵心生惊惧。在
淡水之战中,就首先将退逃的一个连长当场枪毙,此后无敢擅自后退者。在后来的棉湖之战,教导第一团几乎全军覆没,但是无一人敢后退,可见此法还是果然在战场上起到了一些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