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伙,是指在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因一定的
法律事实而退出合伙企业,从而消灭合伙人资格的法律行为。退伙有可以退伙和当然退伙。
简介
退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退出合伙企业,从而消灭合伙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自愿退伙,也称
声明退伙,是指基于合伙人单方的退伙意愿而终止与其他合伙人之间的
合伙协议,退出合伙企业的单方法律行为(其中又包括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
法定退伙,也称
强制退伙,是指非基于合伙人的意思表示,而基于法律规定或者法定事由发生的
当然退伙。例如,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
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等(其中还包括当然退伙和除名)。
一、自愿退伙形式,有以下几种情形
(二)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死亡、个人无能力承担债务等)。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
另外还有点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人在不给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并且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违反《
合伙企业法》第45、46条的规定退伙,需要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1、未履行出资义务。
3、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需注意的是,还是要遵循一定程序,并且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二)
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
根据
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当然退伙的客观情况有: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法定退伙的情形
(一)作为合伙人的
自然人的自然死亡或者被依法
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的相关资格丧失。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退伙,在大陆地区的部分部队有“退伙”一词,指当月伙食费没有吃完以现金的形式返还给士兵和军官。你要问如果不退会去那里啦。当然充公进单位帐户。能退伙的部队不多。能退伙的部队往往待遇都很好。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
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
有限合伙企业。但是,若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的效力
一、退伙人的合伙人资格丧失
无论哪种退伙形式,退伙的效力都是合伙人资格丧失。《
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
宣告死亡的后果作了特别规定:
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
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法人资格。但是,有些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换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是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是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是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人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
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
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给该继承人(第50条)。
二、退伙人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三、退伙人对合伙亏损的分担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其应分担的比例分担亏损。
退伙人应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因为退伙人在退伙前是合伙人,如果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不承担
责任,就加重了未退伙的合伙人的负担,而且还可能发生利用退伙逃避合伙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