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家争产事件指1996年年底至1997年4月、随着香港
粤剧演唱家
新马师曾病危后逝世而引起的
遗产争夺事件。
邓永祥妻子
洪金梅和邓家的儿女各不相让,通过
传媒叫嚣对骂。
洪金梅邓永祥的第四任妻子,1965年开始
同居,共诞下四名子女,包括
邓兆尊、邓兆荣、邓小艾(原名邓翠玉)和邓碧玉,1992年正式
结婚,其婚礼“金马红梅庆同心”并在
无线电视翡翠台播出。
此次事件是
新马师曾于1996年与妻子祥嫂录影无线电视慈善节目《欢乐满东华》的捐款呼吁录影之后爆发的。当日,祥嫂的
弟妹在
永祥大厦内为事情争执,从呼吁录影之后立即起的争取,直至在永祥大厦内渐渐闹大的争执,被香港传媒全程录影。自此,据传媒报道,邓家(包括祥嫂的弟妹在内),为财产分配问题分为两派,一派以祥嫂洪金梅为主,一派以祥嫂的四个儿女为主。
1996年12月,新马师曾病情曾经好转,并外出与子女看电影。1997年1月3日,新马师曾的病情恶化,因
支气管炎、肺
痰积及
心脏病入住嘉诺撒医院,留院109天,至4月21日晚上8时30分逝世,享年81岁。新马师曾病逝后,祥嫂及四个儿女因遗产分配问题而
对簿公堂。
1997年,新马师曾病逝时,遗产估计总值约4.2亿港元,但1997年金融风暴后,邓家子女曾将
西贡地皮及永祥大厦之业权以3,600万元按给
中银香港。2003年邓兆尊以$9,540万把永祥大厦售给
东华三院。
经过长达多年的诉讼后,2006年7月7日,香港法庭对争产案作出裁决,
新马师曾女儿邓翠玉(邓小艾)一方获胜诉,
洪金梅(祥嫂)败诉,并须向子女交出拥有前楚留香酒楼铺位公司的58%股份。法官在判辞中批评祥嫂是“非常差的证人”。同年10月,
于洪金梅的61岁
寿宴上,邓家各人宣布
和好如初。
邓家争产事件在香港各份综合报章、娱乐杂志、电子传媒大篇幅报道,引起社会对传媒道德及
新闻娱乐化的关注,亦令香港传媒的路向出现转变,变得更为娱乐化,以迎合观众及读者的口味。香港两间免费电视台资讯娱乐节目的处理手法备受争议,结果被
香港广播事务管理局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