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著作《
尔雅》下的定义是:“善事父母为孝”。汉代
贾谊的《
新书》界定为“子爱利亲谓之孝”。东汉
许慎在《
说文解字》的解释:“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孝的起源
“孝”作为一个伦理观念正式提出是在
西周。在西周,孝的含义有:
一、尊祖敬宗。施孝(尽孝)的方式主要是祭祀,在宗庙通过奉献
供品祭祀祖先,尽孝的对象是死去的人,这带一定的宗教形式。
二、在
周朝的人们看来,祖先是我辈的生命之所生,因此,崇拜祖先就是把祖先的
生命延续下去,生生不息。总之,西周时期的孝是一种封建
宗教伦理。
孝的内涵
孟子论孝
一般认为,
孔门以曾子最能传孝道,而
子思是曾子的学生,孟子又是就学于子思的门人,所以孟子对孝的重视程度也自然超过了其他儒者。他对孝道的继承发展主要表现于以下几方面:
孟子接受孔子“仁”的思想,强调人人都能达到“仁”的主观因素,“人人皆可为
尧舜”,从而提出人的本质是性善的理论。人性是天赋的,孝的善德当然也是天赋的 ,人人都是生而具备的。
“事孰为大,事亲为大”《
孟子·离娄上》,“孝子
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万章上》,事亲、尊亲成了人最高的道德表现。正因为孝成了人生最高 的 道德,所以孟子才有“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意思是:“不孝有三种“。
五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
滕文公上》。在这五伦中,孟子认为父子、君臣两伦最重要,“仁之实,事亲是也;父之实,从兄是也” 《
孟子·离娄上》,孝悌成了五伦的 中心,所谓“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 孟子·离娄上》,“入则孝,出则悌,守先王之道” 《孟子·
滕文公下》,都将孝悌作为德性的 最高表现。因此,孟子所最为推崇的圣人是尧舜,“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
孟子·告子下》
总之,孟子将孝悌作为
伦理道德的中心,是对孔子孝悌合一的思想的直接继承与发展。使孝道进一步政治化。
孝治是孟子为君主设计的一种
理想境界,他不厌其烦的向梁惠王反复宣扬孝治,“申之以孝悌之义”《孟子·梁惠王上》,使儒家孝道进一步蒙上了浓厚的政治色彩。
孔子论孝
春秋战国是我国
奴隶制走向灭亡,
封建制逐步确立的时期。随着宗法奴隶制的日趋瓦解,“礼崩乐坏”。而当时的孔子认为要稳定
社会秩序,必先稳定家庭,如果不树立父母家长的权威,就无法达到家庭的稳定,进而也就无法稳定社会。所以,孔子提倡“孝”。孔子对西周的“孝”进行了继承发展改造和创新具体如下:
1、强调“孝”要建立在“敬”的基础上。孔子认为孝敬父母要真心实意,如单纯在物质上满足父母,尚不足以为孝,更重要的是要“敬”,是父母得到人格的尊重和精神的慰藉。《
论语·为政》: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
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从这里可以看出,“敬”是孝道的精神本质。
2、把行孝与守礼结合在一起。如果说孝道的精神本质是“敬”,那么如何表达出这种“敬”。这就是:行为要符合礼,而孔子则直接将此看作是孝,《论语·为政》
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无论父母生前或死后,都应按照礼的规定来行孝。
3、把“孝”与“悌”结合起来。《
论语》中多次以孝悌连用,如:“弟子入则孝,出则弟。”“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悌:敬兄,而敬兄长的实质,则是要求人们将家庭
血亲中的等级推广到社会关系中去,所谓“出则弟”就是这个意思,它主要表现的是处理社会关系的准则。
4、提出“几谏”的原则。孔子认为,父母若有错,子女可以用委婉的语气进行劝谏,以免陷父母于不义,这就是他所说的“事父母几谏”《论语·里仁》。“几谏”的原则兼顾到孝敬与社会
群体利益这两个方面,具有一定的民主精神。
5、孔子为传统孝道的合理性找到了人性的根基,解决了孝道存在的哲学前提——仁。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人,仁不仅是孝的人性根源,而且是孝要努力实现的终极目标。仁是人行为的最高准则,是一种
普遍原则,要实现这一原则,必须有一个近的入手处,这就是孝。《礼记·中庸》:“仁者,人也,亲亲为大。”
总之,
孔子提出的孝实际上是一种家庭伦理,这就使孝从宗族伦理转化为家庭伦理。
曾子论孝
在孔子以后的
儒学发展中,
曾子可以说是儒家孝理论的
集大成者。孔门中曾子不仅以其孝著称,而且在孝道理论方面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方面都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孝道思想。曾子思想以孝为核心,开创了儒家的孝治派。具体如下:
1、对孝道的全面泛化。
孝在孔子那里仅是一种对父母的敬爱的伦理意识,而曾子将孝发展成为一种抽象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准则,使其成为道德的总和,天经地义的原则。曾子说:“民之本教曰孝。。。。。。夫仁者,仁此者也;义者,义此者也;忠者,忠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礼者,礼此者也;行者,行此者也,强者,强此者也”《大戴礼记。曾子大孝》。在传统的儒家中,仁义忠信礼等都是十分重要的内容,而曾子将这些内容都和孝联系在一起,认为讲求仁爱的人,只有通过孝道才能体现仁爱;讲求仁义的人,只有通过孝道才能掌握适宜的程度;讲求忠的人,只有通过孝道才能真正合乎忠的要求;讲求信的人,只有通过孝道才能合乎真正的信实;讲求礼的人,只有通过孝道才能对礼有真正的体会;讲求强大的人,只有通过孝道才能真正表现出坚强。在这里,孝完全统摄了一切社会准则,是一切高尚品行的内在依据,是实现一切善行的力量源泉和根本。曾子还说:“夫孝,
置之而塞于天地,衡之而衡于四海。。。。。。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推而放诸北海而准”《大戴礼记·曾子大孝》。曾子认为孝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将孝置于至尊的地位。这样,孝已经跨越了时间与空间,成为永恒的命题,是人类社会一切领域的终极法则。
将孝道与忠君联系为一体。
曾子认为:“忠”可以是作为家庭伦理观念的孝的组成部分,而与
血缘关系密切相关的孝又适用于事君,成为
政治原则。“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大戴礼记·曾子大孝》,在这里,表示忠君的忠已成为孝的一部分,不忠君就是不孝,这就意味着在曾子的理论中,忠已经被纳入孝的范畴,孝所使用的对象由子女对父母的孝已经变成社会中的人对于君主的忠诚。
曾子认为,提高修养的方法,在于孝的实践与内心的反省,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参悟,不断地开阔心灵的领域。这便是曾子突出强调的“
吾日三省吾身”,讲求用内心的反省来检验自己的举止是否合乎道德的原则。
荀子论孝
荀子并不以孝道而著名,由于他坚持
性恶论的人性说,其思想以“隆礼”为核心,因此,他把孝道仅仅看做表现家庭伦理的一般道德。但其论孝言论中的 君重于父的观点却影响深远。
《孝经》
《孝经》是儒家关于孝道的专论,为历代儒客尊崇,其思想全面完备,把孝的地位与作用推到极致,成为儒家极其重要的经典,它是对孔、曾、孟孝道思想的全面继承发展,标志着儒家孝道理论创造的完成。在以后漫长的
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多是对上述孝道理论的社会、政治方面的实践,而很少有理论的创新,最多
是修修补补而已。
《孝经》大约
成书于秦汉之际,其作者有说是孔子、曾子、曾子的门人所作,无定论。
《孝经》思想的主题或最大特点是孝的泛化、政治化,甚至神秘化。《孝经》将以孝治天下描绘成一副诱人的图景,“先王又治理德之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孝经·开宗明义》.指出,假若能够以孝治天下,便会得到“万国之欢心”、“百姓之欢心”、达到“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的地步。一部《孝经》,不足两千字,却多次讲到“治”、“顺”,行孝道,就能“治天下”“顺天下”。
《孝经·开宗明义》:“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它十分明确地将行孝与“事君”结合在一起,把“事亲”与“事君”混同起来,“事君”成了孝道的不可或缺的内容,这是孝进一步政治化的表现。
《
孝经》把孝分为“五等之孝”,“天子之孝”、“诸侯之孝”、“
卿大夫之孝”、“士之孝”、“庶人之孝”,分五章讨论,体现了孝道的不同层次。
《孝经》还有一些独特的内容,用刑罚来维护孝道,“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孝经·五刑》认为不孝之人与要挟君主者和非议圣人者一样,都是大乱的祸根。
总之,《孝经》作为儒家专论孝道的一部经典,以其孝道理论的
全面性、浓厚的政治化色彩,使儒家的孝道理论创造达到了顶峰。
主要内容
养亲与敬亲
养亲是子女对父母的最
基本义务,是基于人的报恩观念而产生的。每个人都是由父母所生,又是因父母的精心照顾而长大成人,这种生命创造及养护的
客观事实使人类产生了报恩意识,即在自己的父母年老之后要竭尽全力赡养父母,尽“反哺”义务。
孟子曾提出不孝的五种情况,即“惰其四肢,
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离娄下》)在这五种不孝的情况中,有三种均为“不顾父母之养”,这也可以从反面证明养亲是为人子的基本义务。
传统孝观念不仅要求子女对父母尽奉养的义务,更重要的是子女对父母有敬爱之心。孔子对“敬亲”特别重视,而且把能否敬爱父母作为人与畜、君子与小人的区别。“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传统孝观念中,敬亲是比养亲更高层次的孝。只有上升到敬亲
顺亲与谏亲
敬亲,不仅表现于态度上对父母长辈和悦,在行为上事之以礼,而且更为深层的是要顺从父母长辈的意志,唯命是从,所以常看到孝顺连用。“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礼记.祭统》)这里的畜即顺之意。“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顺就是要听从父母的话,按父母的意志办事,凡事以父母的标准为标准。
但如果认为,只要是长辈的,无论在一切情况下都是对的,并且要求子女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绝对服从,显然是片面的。那么当父母长辈有过错时,子女应怎么办呢?儒家伦理给出了答案,即子女要委婉
谏诤。孔子主张“事父母几谏”(《论语.里仁》)即委婉劝谏。孟子也曾说:“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愈疏,不孝也。”(《孟子.告子下》)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的过失,违背道义的行为不怨,
不谏,甚至盲目顺从,就是不孝。
传统封建的孝观念认为人在结婚之后必须生子,生子育孙能使家庭以至整个宗族得以稳固和延续,使先祖得以祭祀。完不成这一重任,就是对父母最大的不孝,对祖先最大的不尊。《孝经.圣治章》也说:“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即使奉养父母锦衣玉食,但终无后人再续家门,让父母死不瞑目,古代孝子会感到无限遗撼,感到愧对父母。
丧亲与祭亲
孝的基本含义是“善事父母”,它包括“事生”和“事死”两个层面,后者是前者的继续和延伸,它表达了子孙对逝去长辈的敬重和思念。“事死”是传统孝观念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
中庸》)意思是,侍奉死者如同侍奉生者,侍奉已亡者如同侍奉现存者,这是孝的最高表现。孟子曰:“养生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孟子.滕文公上》) “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也,卒为难。”(《礼记.祭义》)从以上可看出传统孝观念非常重视“事死”的。
“事死”也就是古人说的丧亲。
曾子将丧亲之孝概括为“慎终追远。”慎终是父母死亡的丧葬行为,追远是父母死后的
祭祀礼仪。可见,子女表达丧亲之孝的形式就是丧葬和祭祀,也就是说父母或长辈去世后要举行葬礼和
祭礼。
立身、立功
百善孝为先。因此,立身行道的一切几乎都被看作是孝。要立身必须首先存身,即保全自己的身体。因为“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礼记.祭义》) “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开宗明义章》)意思是说,自己的身体是父母遗留下来的,如果毁伤了自己的身体就等于毁伤父母的遗体,就是不孝。
传统孝观念不仅要求子女立身,而且在立身的基础上要立德、立言、立功, “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开宗明义章》)子女们寒窗苦读,跻身仕途,求取功名,为的是秉承父志,善继善述,实现父母对子女的希望,“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中庸》)。为的是保持家风淳朴,维护家道兴旺,为父母、为家庭取得荣誉,延续父母、家庭及家族的生命。光宗耀祖,光大宗门,这是传统孝道对子女在家庭伦理范围内的最高要求。
现代孝道
此处的孝道,乃是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讨论此话题,是因为在生活中无法避免此类问题,因而需要探讨一个符合理性的
处理方法。
然而“生育之恩”的另一方面,对于作为父母的人来说,也是一种极大的喜悦获得。否则为什么许多人去拜佛求子呢。
至于养育儿女,于他们自然也有许多天伦之乐的获得,因此,生育,养育之恩德,究其根本并非是单方面你欠父母的,父母也同样欠你的。
基于互相感激,感情才得以维持的长久。所谓“母慈子孝”,即是显著一种通俗的
因果关系,便是讲述的一种
理想状态。如此每个人都能获得自己想要的,关系才能稳固。
然而,如果只是某一方,一味的付出,而没有任何回报,任谁也会寒心。所以善巧的维持平衡,父母子女的关系才能维持的长久,不要拘束于世俗礼教的教条,追求一味的付出,那可能会换来 一方变得理所当然的冷漠,以及自己的竹篮打水式的寒心,最终所导致的是抑郁与愤怒。无论是“
焦仲卿”的哀怨,还是老汉怒杀亲子的伦理悲剧,都本身源自于对于孝道,单方面无条件的误解而得来的。
孝道和世间万法一样,也是有条件的,
有因有缘,有赖于父母和自己共同维系。把孝道看作是单方面的无条件的,在逻辑上,违背了因缘法则,敢问,有为法有非
因缘和合而成者?如此便落入了“无因生”的
外道论。
【注意:我们这里只谈世俗伦理,而不谈神圣道德,神圣道德是指无条件关怀的 慈无量,悲无量,喜无量,如果用神圣道德的标准,则任何一个众生,都是获得无分别的对待。既然孝道是对于特定个体的行为,那么当不适用神圣道德】
因此,孝道的实践,并非在于一味的付出,而是有条件的,依靠智慧维持
平衡状态,从而使得每一个人都从中有所收获,如此才能长久稳定。
既不赞成一味的追寻传统礼教,玩一场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寒心游戏,拘束自己的自由和幸福。
也不赞成受之无愧的
享乐主义,把父母的恩义看做理所当然,由此而增长内心的麻木不仁。
应该赞成的,乃是琴瑟和鸣的和谐境界,以有限的付出,以智慧,换取自己需要的情感或物质补偿。即,有付出而有回报的因果机制,如此可以确保良性发展。
有道是养不教,父之过。
善业成熟而生
善趣,人天生即存善良之秉性,童稚无知,父母若施以合适的关心与教育,怎么可能会出现“不孝”的情况呢,既然出现了不孝的情况,父母当占了很大因素,何以唯把不孝归为子女的责任,其论何其怪哉。
辩证分析
积极价值
首先,传统孝观念中的“养亲”、“敬亲”具有
普世价值孝的基本含义就是“善事父母”。养亲就是保证父母
物质需要的供养。子女在幼小时受到父母的抚养和教育,而当父母年老体衰
丧失劳动能力时,子女则有赡养、扶助和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
社会责任感。
对于赡养父母仅仅有养还不够,更重要的是在赡养的过程中体现出“敬”。每个人生下来都离不开父母亲人的养育,在这种养育的
亲密关系中,必会自然地形成子辈对养育自己的父母亲人的爱戴、尊敬之情。父母是自己生命所由,也是一切
人际关系中最自然、最亲密的人际关系。因此,很难想象一个人连给予自己生命的父母都不爱不敬,他怎么能生发对他人、社会、国家的爱呢。怎么会有健全的人格呢。
传统孝道中所讲的“养亲敬亲”思想在任何人类社会中都具有普遍
适用性的,所以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永恒价值。
其次,“亲亲”、“敬长”观念有利于调整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在古人看来,一切人际关系均是基于孝而发生的。中国
传统社会,特重家庭,在家庭中又首重父子关系,而调节父子关系的
道德规范就是儒家提倡的“孝”。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孟子则说:“内则父子,外则君臣,人之
大伦也。”(《孟子.公孙丑下》)通过父子关系直接体现子孙与祖宗的关系。兄弟关系也是因为双方均是父母所生,我们敬重父母,也应该敬重由父母所创造的生命。夫妻关系也是为了延续宗族的生命而得以建立的,家族、宗族、亲戚等关系都是基于血缘关系而发生的。
师生关系是精神关系,老师是精神生命之所出,因而古代社会强调对待师父要像对待父亲一样。朋友关系一样是由精神或文化的关系而产生,曾子曰:“
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论语.颜渊》)我们求友的目的就是借助朋友之力来充实精神生命或文化生命,因此,友道实为师道的扩大,中国的师友关系一样是导源于孝道的。所以,孝是
中国文化向人际与
社会历史横向延伸的根据与出发点,是贯穿天、地、人、己、子、孙的纵向链条。
从精神机制上看,
儒家文化就讲究一个“推”字。提倡孝道要推及于人,要行忠恕之道,如果将对父母之敬爱,对兄长之尊重(即孝悌)精神推及于人,那一定会“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如此,不仅会和睦九族,以亲乡里,而且会以君为父而忠君,以民为本而爱民,由追祖宗而爱祖国,以师为父而尊师,以长老为父兄而敬老尊长等等,从而处理好一切人际关系。如果全社会范围内的人都做到了“亲亲”、“敬长”,那么整个社会的稳定效果便可想而知了。
再次,传统孝观念中的“立身扬名”之孝造就了许多忠君爱国的杰出英才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章》)。立身然后方可言孝。而中国古代的“立身”,不外乎“立德、立言、立功”
三不朽,这三者之间虽有区别,但总体上来看,都已不再是局限于家庭内侍候父母的范围,而是一种社会的事业。众所周知,儒家对“立身”最为关注,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儒家始终不移的追求。儒家修身的目的也正在于治平,在此意义上,立身之孝就会导致
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国事关怀。当然,古人行事、建功立业的促动因素是非常复杂的,可能是因为各种偶然因素,也可能是出于现实功名利禄的引诱,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父母的教诲曾对他们的心灵产生过巨大的震撼力。传统孝观念强调对父母的遵从,因而父母教诲的权威性在古代社会是不容置疑的,其影响是终身的。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
岳飞的母亲为勉励他英勇抗金,在岳飞背上刺“精忠报国”四字的故事家喻户晓,感人至深;
杨家将满门精忠报国,前仆后继,正是由于佘
老太君夫妇的
谆谆教诲与榜样示范;汉代的
司马迁为了了却父母的宿愿,宁可承受着沉重的打击而隐忍苟活,完成了其父尚未完成的《
史记》。由此可见,传统孝道也为社会造就了许多杰出的英才,他们为国家、为人民所创造的业绩,正好也说明了在古代社会中
亲亲的爱国可能。
孝道文化
中国传统
孝道文化是一个复合概念,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既有文化理念,又有制度礼仪。从敬养上分析,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用十二个字来概括,即:敬亲、奉养、侍疾、立身、
谏诤、善终。
历史作用
作为
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
孝道文化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
1、修身养性。
从个体来讲,孝道是修身养性的基础。通过践行孝道,每个人的道德可以完善。否则,失去孝道,就失去做人的最起码的德性。因此,儒家历来以修身为基础。倡导孝道,并以此作为培育下一代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融合家庭。
从家庭来说,实行孝道,可以长幼有序,规范人伦秩序,促进
家庭和睦。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家庭稳定则社会稳定,家庭不稳定则社会不稳定。故此,儒家非常重视家庭的作用,强调用孝道规范家庭。在
新时代,强调子女尊敬和赡养老年父母具有同样重要的作用。
3、报国敬业。
孝道推崇忠君思想,倡导报国敬业。在
封建时代,君与国有时候是同一个意思。据此,儒家认为,实行孝道,就必须在家敬父母,在外事公卿,达于至高无上的国君。虽然其对国君有愚忠的糟粕,但蕴藏其中的报效国家和爱国敬业的思想则是积极进步的。
4、凝聚社会。
儒家思想产生于乱世。孝道的思想可以规范社会的行为,建立礼仪的一些制度,调节人际关系,从而凝聚社会,达到天下一统,由乱达治。客观地讲,孝道思想为
封建社会维持其社会稳定提供了
意识形态,为中国的一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塑造文化。
中华民族文化博大精深,源于诸子百家,历代都有损益变化,但孝道的思想和传统始终统领着几千年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方向。中华民族文化之所以能够同化无数
外来文化,其根本原因在于孝道文化。中华民族文化之所以经久不衰,成为古代世界文明延续的古文明,其根本原因也在于孝道文化。
孝为先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两大基本传统道德
行为准则之一,另一个基本传统道德行为准则是忠。几千年来,人们把忠孝视为天性,甚至作为区别人与禽兽的标志。忠孝是圣人提出来的,却不是圣人想出来的。它是我国古代长期社会实践的历史产物。
从
秦汉开始,建成它并维护它要有两条保证。第一条,要保证对广土众民的大国高度集权的有效统治;第二条,要使生活在最基层的个体农民,安居乐业,从事生产。高度集中的政权与极端分散的农民双方要互相配合,减少对立,在统一的
国家协调下,才能从事大规模跨地区的工业建设、
文化建设,防止内战,抵御外患,救灾防灾。个体农民从中受到实惠,则天下太平。
农业生产是中国古代社会根据
自然环境的合理选择。家庭是中国古代一家一户的基层生产组织,从而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小农生产的家庭对国家有纳税的义务,国家有保护小农的责任,
“国”与“家”的关系协调的好,则天下治,反之则乱。保证实现国家、君主有效统治的最高原则是“忠”;巩固基层社会秩序,增加乡党邻里和睦,父慈子孝的最高原则是“孝”。中国古代社会最基本细胞是家庭,因而,忠孝二者相较,孝比忠更基本。
《
十三经》中的《
孝经》把孝当作天经地义的最高准则。后来
北宋的
张载作《
西铭》,在《孝经》的基础上,融忠孝为一体,从哲学
本体论的高度,把伦理学、政治学、
心性论、本体论组成一个完整的孝的体系。对中华民族的发展,增强
民族凝聚力,形成民族价值观的共识,起了积极作用,功不可没。
“五四”以来,有些学者没有历史地对待孝这一
社会现象和行为,出于反对
封建思想的目的,把孝说成罪恶之源。
孝道是
古代社会历史的产物,不能看作是古代圣人想出来专门限制家庭子女的桎梏。
古代
农业社会,政府重道德伦理,体恤天下为人父母之心怀,所以有“
父母在不远游”的
古训;孝道贯穿始终,父母在世时要孝顺,亡故后亦不改变对父母的孝道,常思念父母的养育恩德,固有“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训条。子女刚出生时父母日夜守护,任劳任怨,真心切切,子女懂事后对父母要“晨昏定省”。设身处地,将心比心,体恤父母的用心良苦,所以有“天下无不是父母”。
进入现代社会,我国社会结构正在转型过程中,社会老龄化现象对孝道研究提出了新课题。我国推行
计划生育政策,出现大量
独生子女。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新型家庭一对夫妇要照顾两对父母,
传统观念规定的某些孝道
行为规范,有孝心的子女难以照办。当前
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无论父母或者子女,家庭仍然起着安全港湾的作用。
对孝道的理解和诠释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几千年来以家庭为基础培育起来的、深入到千家万户的传统观念,需要从理论到实践进行再认识。这一课题关系社会长治久安,更关系到民族兴衰。只要群策群力,假以时日,深入研究,必有丰厚的成绩。
关系
先秦社会虽然将孝道作为巩固家庭组织,加强
凝聚力的主要力量,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此将其它社会组织力全然抛开。事实上,法律、宗教并没有从社会领域中销声匿迹,而是在道德的主导下继续发挥其
社会功能。
首先看宗教与孝道的关系。《
论语·为政》
孔子所谓“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着眼点虽在于以礼释孝,却反映出宗教的道德目的。家庭内部进行祭祀主要是为了弘扬孝道,古人对此了然于胸,故《
礼记·祭统》说:“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
祭义》也说:“唯圣人为能飨帝,孝子为能飨亲。”又说:“君子生则敬飬,死则敬享,思终身弗辱也。”祭祀是将对父母生前的孝敬推而广之,甚至及于早已故去的先祖,目的是以神道设教的方式,将尽可能多的家庭成员笼络在家庭组织之内。祭祀不仅可以安定和凝聚人心,同时也可以对家庭成员进行孝道教化。《祭义》:“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见乎其位;周还出户,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又说:“孝子之祭也,尽其悫而悫焉,尽其信而信焉,尽其敬而敬焉,尽其礼而不过失焉。进退必敬,如亲听命则或使之也。”长期反复的习礼本身就是一个接受教育的过程,孝的意识在
超自然力的作用下更能震撼人心。另外,在孝道衰落的情况下,宗教往往为孝道“辩护”,用
宗教故事或语言说明其
合理性。《墨子》一书中《天志》、《
明鬼》等篇的不少故事就是以劝勉世人躬行孝道为主旨的。
法律也对孝道起了不可忽视的补充作用。《
尚书·康诰》记载周公告诫
康叔说:“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天惟与我民彝大泯乱。曰:乃其速由
文王作罚,刑兹无赦。”不孝便是罪大恶极,因为它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因此当根据文王之法严加惩罚。《周礼·地官·司徒》
大司徒之职:“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吕氏春秋·孝行览》引《
商书》曰:“刑三百,罪莫重于不孝。”高诱注:“
商汤所制法也。”《
孝经》也说:“
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以上所引材料年代不尽一致,背景自然各有不同,但都说明了一个问题:法律在
家庭道德出现危机的情况下,往往会弥补由此形成的真空。
应该指出的是,尽管宗教、法律在整个先秦历史上先后对孝道发挥过重要的补充或辅助作用,然而它们始终未能从根本上取代孝道在家庭乃至社会领域中的重要地位。传统所造成的
社会组织结构使得文化的改变困难重重,因此人们通常只是试图通过恢复的方式去解决孝道的衰落问题。东周之后,传统
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孝道随之衰落,然而关于孝道的讨论却愈演愈烈,就是最好的说明。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孝道是一种
道德现象,它以家庭组织之中的血缘亲亲为基础,然而又超出于一般意义上的亲子感情之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多学者指出西方家庭有亲子之情而无孝道,只有中国才称得上具有“孝的文化”。同其他任何一种
文化现象一样,孝道乃是众多文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孝道的产生和存在需要特殊的“配方”:当一个社会将某些因素按照特定方式加以培植时,孝道就会产生,反之就不会产生。
首先,父系制家庭组织是孝道产生的第一个条件。父系制家庭以父亲的血缘作为世系、财产、权力传承的纽带,家庭成员的基本关系也是在
父系家庭内部建立起来的。在这种条件下,只有家庭组织稳固、秩序良好,个体成员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父母(尤其是父亲)相对于子女而言具有年龄上的优势,因此是维护家庭秩序的“最佳选择”,孝道就是这种基于生理关系的亲子感情被社会极力强调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孝道的本质就在于它是一种以
父权为凭借,以维护家庭组织稳定为目的的文化要求。
其次,只有家庭力量的强大符合整个社会的整体利益时,社会才会鼓励甚至帮助家庭通过道德、宗教等手段维护其自身利益。由于历史的原因,家庭在中国古代政治和
社会生活中地位颇高,影响重大。家庭组织的兴衰不仅影响着政权的安危兴替,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有序运行。由此可见孝道与家庭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关,它是社会用以保障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可以预料,随着现代社会多种
社会组织的建立,以及
社会福利、养老等制度的建立,家庭的功能会逐渐得到分化,人们的生活重心一旦转移到家庭之外,孝道就不会再像传统那样受到重视。
第三,家庭组织的规模和结构影响着孝道的产生与发展。庞大的规模和结构为孝道的产生提出了要求,而当家庭组织的社会功能弱化、地位降低时,它的结构和规模自然而然就势必受到制约,孝道也会随之衰落。在“弘扬
传统文化”之声高唱的当前,人们似乎认为传统孝道也在“弘扬”之列,这恐怕是一种误解。孝道是
家庭与社会互动过程中自我调适的产物,家庭小型化、结构简单化已是现代社会的大势所趋。传统的孝道服务于
家庭养老、救济、教育等等,而随着小型家庭的普遍出现,以上功能显然已经不是家庭所能承担。在这种情况下盲目地提倡“孝道”,恐怕未必是明智之举。
第四,道德虽然可能对家庭发生有效的组织作用,但并非所有家庭秩序的维护都要靠道德力量实现。文明类型不同,社会组织力的发展状况也往往随之有别,除道德之外,法律、宗教都是促使加强家庭凝聚力的有效力量。中国
古代法制、宗教二者不够发达,而以礼俗为载体的道德力量则得到优先发展,众多社会组织的维系都通过道德得以实现。孝道,就是作为社会组织力的道德在家庭领域的一种表现。现代社会正在迈向
法制社会,法律的触角已伸入家庭内部,这些都成为传统
家庭道德的取代品。总的看来,孝道在当前社会下的瓦解乃是不可挽回的必然趋势。
孝道景点
现今,全国唯一的一个以“孝”为主题的园区——
中华孝道园。园区内有千年孝子寺
蓼莪禅寺,有二十四孝故事中闻雷泣墓的大孝子
王裒的祠堂,有国内重要的科教
文化建筑中华孝道
博物馆,有弘扬孝道精神的观音区,还有弘扬华夏传统
精神文明的先祖庙堂等等
人文景观建筑。园区以觉悟教育为目的,通过
儒释道三家理论核心“孝”来建设园区,努力搭建了一个“学孝”“行孝”“扬孝”的文化平台,可以说中华孝道园是一个真正的全国德育
教育基地。
中华孝道园位于江苏
常州市
武进太湖湾旅游度假区,面朝太湖,背依蓼莪(lù é)山,占地860多亩。园区依托已有1600多年历史的蓼莪禅寺,以弘扬孝道为主旨,以祭祖文化和观音文化为特色,是一个融寻根祭祖、朝山礼佛、旅游观光和觉悟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景区。
百孝经
孝顺能生孝顺子 孝顺子弟必明贤
尽心竭力孝父母 孝道不独讲吃穿
孝道贵在心中孝 孝亲亲责莫回言
惜乎人间不识孝 回心复孝天理还
孝道贵顺无他妙 孝顺不分女和男
福禄皆由孝字得 天将孝子另眼观
人人都可孝父母 孝敬父母如敬天
孝子口里有孝语 孝妇面上带孝颜
公婆上边能尽孝 又落孝来又落贤
女得淑名先学孝 三从四德孝在前
孝在乡党人钦敬 孝在家中大小欢
孝子逢人就劝孝 孝化风俗人品端
生前孝子声价贵 死後孝子万古传
处世惟有孝力大 孝能感动地合天
孝经孝文把孝劝 孝父孝母孝祖先
父母生子原为孝 能孝就是好儿男
为人能把父母孝 下辈孝子照样还
堂上父母不知孝 不孝受穷莫怨天
孝子面带太和象 入孝出悌自然安
亲在应孝不知孝 亲死如孝後悔难
孝在心孝不在貌 孝贵实行不在言
孝子齐家全家乐 孝子治国万民安
五谷丰登皆因孝 一孝即是太平年
能孝不在贫和富 善体亲心是孝男
兄弟和睦即为孝 忍让二字把孝全
孝从难处见真孝 孝容满面承亲颜
父母双全正宜孝 孝思鳏寡亲影单
赶紧孝来光阴快 亲由我孝寿由天
生前为孝方为孝 死後尽孝徒枉然
孝图
斯《
二十四孝图》,乃
陈少梅先生41岁时盛年之杰作,其题材不多见,笔墨工雅,设色清丽,非同寻常,故堪称国之重宝。分为:
01孝感动天、
02亲尝汤药、
04百里负米、
07戏彩娱亲、
09刻木事亲、
13扇枕温衾、
16闻雷泣墓、
18卧冰求鲤、
22尝粪忧心、
24涤亲溺器。
但是,值得指出的,
二十四孝只是元代才出现的,而元代恰恰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大转折时期,后代的所谓压抑人性的吃人礼教,缠足等,正是元代大兴的。从二十四孝的内容来看,并不符合传统孝道的本来观念(特别是埋儿奉母更是灭绝人性),其强调的是对父母愚昧的甚至奴隶一般的服从和忠诚,这与传统上三不孝强调子女要反对父母的错误行为,不能盲目屈从父母,要防止陷父母于不义(阿意曲从,陷亲不义)的精神完全相反,”埋儿奉母“更与传统上强调无后才是最大不孝相矛盾,所以可以认为二十四孝不代表孝道的真精神,是一种伪孝,愚孝。
因此,传统孝道需要弘扬,在
老龄化的二十一世纪更是如此,但是二十四孝所传达的精神并非真正孝道,并不值得我们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