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五年(公元前202年)五月,因天下结束征战,各地士卒都
复员返乡,汉高祖
刘邦于是颁布了一些善待民众的诏令,其中就包含以下规定:军队里被赦免的将官士卒,没有罪过而失去爵位的,或者爵位等级没达到“大夫”级别的,一律被授予“
大夫”爵位。
【说法一】
刘邦让所有项羽的旧臣都去记名入册,只有郑君不接受诏令。刘邦下诏将那些记名入册的人全部赐爵为
大夫,郑君则被驱逐。
【说法二】
刘邦让所有项羽的旧臣都要直呼项羽之名“
项籍”,只有郑君不接受诏令。刘邦下诏将那些直呼项籍名讳的人全部赐爵为
大夫,郑君则被驱逐。
有关于郑君事迹的解析存在争议,主要围绕在史书原文“高祖令诸故项籍臣名籍”中的“
名籍”二字,学界现有两种说法:
①【
名籍】作“记名入册”解,此解意为
汉高祖刘邦要求项羽旧部都要记名入册,然后才会被授予“大夫”爵位,不去登记的郑君被驱逐。《史记人物大辞典》、《
古代汉语词典》、《
大辞海》等皆采用此说。
②【名籍】作“称呼
项籍”解,见于
顾炎武《
日知录·卷二十七》:“谓奏事有涉项王者,必斥其名曰‘项籍’也。”即此解意为刘邦要求项羽旧部都要直呼“项籍”的名讳,否则就会被驱逐。今诸多白话译者如
张大可、
韩兆琦、
杨燕起等译本皆延用此说。
“诸位
列侯的后代在
关中的,免赋役十二年,回乡的减一半。以前有的民众聚集躲藏在山泽中,没有户籍,如今天下已安定,让他们各回原县,恢复原来的爵位田宅,官吏讲解法律条文、分辨义理让百姓明白,不得鞭打羞辱。民众因饥饿卖身给别人做奴婢的,都赦免成平民。【军官士兵遇到大赦,无罪而无爵及虽有爵位但不到大夫的,一律赐给
大夫爵位。原有大夫以上爵的各赐爵一级,
七大夫以上,都享受
食邑,不是七大夫以下,都免自身及一户的
赋役,不事
差役。”又说:“七大夫、
公乘以上的,都是高级爵位。诸侯后代及从军回乡的,有很多高爵,我多次下诏官吏先给他们田宅,还有他们向官吏请求应当得到的,要从速办理。】爵位高的称人君,都是被天子尊敬礼遇的,有些长时间摆在官吏面前的事,不给解决,真是
不足为训。过去秦民爵在
公大夫以上,就与县令、丞行平等礼节。今天我对爵位并不轻视,为什么官吏敢这样对待爵位!况且法律规定有功劳的给田宅,今小吏未曾从军者多自满足,而有功者反而得不到,背公立私,郡守、郡尉、县令、县长管教得很不好。现今命令官吏们都要很好地对待高爵,让我满意。今后将要察访,有不按我诏书办理的官吏,从重论处。”(《
汉书·
高帝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