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县地方区划(人口为2005年普查初步值。2007年1月初登录):
北海道、
东北地方、
关东地方、
中部地方、
近畿地方、
中国地方、
四国地方、
九州地方、
冲绳。
截止2007年4月1日,都道府县下设782个市、827个町、195个村。另外
东京都下设23个
特别区(
法律地位为“特别
地方公共团体”,与政令市的
行政权限类似,唯为确保大都市的行政一体性,如上
下水道、消防等事务,仍由“都”负责),北海道下有14个支厅,为特别地方政府。
面积:根据日本
国土地理院2006年4月1日发布的面积速报值。包括日本宣示主权但处于
俄罗斯实际控制下的
北方四岛5036.14
平方公里(其中
齿舞群岛99.94平方公里,
色丹岛及属岛253.33平方公里,
国后岛及属岛1498.83平方公里,
择捉岛及属岛3184.04平方公里)、日本宣示主权但处于韩国实际控制下的竹岛(
独岛)0.18平方公里,不包括我国宣示主权的钓鱼列岛5.56平方公里面积。
明治二年(1869年),在
大久保利通和
木户孝允等人努力下,各藩陆续上表朝廷,请求
奉还版籍。
版籍奉还使明治政府以和平的方式收回各藩的版籍,全面废除领主制。
明治四年(1871年)七月,
废藩置县,全国废除260余藩,划为1使3府302县,同年11月调整为3府72县,到明治二十三年(1890年) 再调整为3府43县,由
中央政府任命府
县知事。此后100年除
东京府在1943年改为
东京都外,日本本部没有大的变动。
北海道没有实行
县制,仍旧保持道政,道下分为14支厅,支厅下再分为市和郡,郡下为町和村。 在对马和壹岐分别设立市后,除
北海道外,就剩东京都的几个海上支厅,不过这几个支厅和郡平行。
日本政府历史上推动了几次地方自治体合并。2004年,
市町村的总数首次跌到3000以下,2007年12月1日跌破1800。
市的设立标准为5万人,町的设置标准为5000人且工商人口达60%以上。不过日本几次将设市标准降到3万人,鼓励
市町村合并。除
东京外,共有12座城市的人口超过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