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寿恒(朝鲜语:김수항,1629年—1689年),
朝鲜王朝中期大臣。字久之,号文谷。本贯安东。他是金光灿之子,生祖父金尚宽,养祖父
金尚宪。历仕
朝鲜孝宗、
朝鲜显宗、
朝鲜肃宗三朝,属于
西人党,官至
领议政,死于
己巳换局。谥号文忠。
金寿恒于崇祯二年(1629年,
朝鲜仁祖七年)八月初一日生于朝鲜首都汉城(今韩国
首尔)。他作为
金尚宪之孙,自幼侍奉祖父,继承家学,后又与
宋时烈、
宋浚吉交游。顺治二年(1645年,仁祖二十三年)应
成均馆泮试,得第一名,并在顺治三年(1646年,仁祖二十四年)进士试(小科)和顺治八年(1651年,
朝鲜孝宗二年)谒圣文科(大科)中都夺魁,以状元及第而入仕。历任兵曹佐郎、司书、京畿都事、
司宪府持平、
司谏院正言,并于顺治十年(1653年,孝宗四年)以冬至使书状官的身份出使
清朝。此后又任
弘文馆副修撰及校理、吏曹正郎兼中学汉学教授。顺治十二年(1655年,孝宗六年)被
朝鲜孝宗赐暇读书于湖堂,其后历任修撰、应教、司谏、辅德等职,并在顺治十三年(1656年,孝宗七年)的重试(针对已及第但未出仕者和堂下官的考试)中取得亚元(第二名)。其后又任刑曹参议、
承政院承旨、弘文馆副提学。
朝鲜显宗即位后,历任都承旨、礼曹参判、吏曹参判等职,康熙元年(1662年,朝鲜显宗三年)在显宗特命下擢为礼曹判书。此后遍任六曹判书。康熙十一年(1672年,显宗十三年)拜相,任右议政,不久升为左议政兼世子傅。此时显宗对
西人不满,欲起用
南人,故对西人大老
宋时烈敬而远之,同时拜南人许积为相,引起西人台谏弹劾,金寿恒为西人大力辩护,结果被调任闲职判中枢府事,不久又作为谢恩使再次出使清朝。
康熙十三年(1674年,显宗十五年),西人在
甲寅礼讼中败北,金寿恒的哥哥领议政金寿兴被逐出朝廷,不过金寿恒再次被任命为左议政。不久显宗去世,肃宗继位,南人势力更加强大,金寿恒受到排挤。康熙十四年(1675年,
朝鲜肃宗元年)发生福昌君李桢、福善君李柟宣淫后宫的“
红袖之变”,引发金大妃(
明圣王后)出面干预,南人
尹鑴、洪宇远等要求肃宗阻止母后干政,金寿恒则支持明圣王后,谴责南人离间两宫,结果被南人掌控的台谏弹劾治罪,流放全罗道灵岩,康熙十七年(1678年,肃宗四年)移配江原道铁原。
康熙十九年(1680年,肃宗六年),因许积庶子许坚勾结福昌君李桢等谋朝篡位的“三福之变”,南人倒台,西人被重新起用,是为“庚申大黜陟”或“
庚申换局”。金寿恒获得赦免,重归朝廷,拜为首相(领议政),并负责处置南人。他与
宋时烈一起站在外戚
金锡胄、
金益勋一方,打击范围太宽,得罪了全体南人及西人中的温和派,导致西人分裂为
老论和
少论(他属于老论)。其侄孙女(
宁嫔金氏)亦被选入宫中。至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肃宗十三年)退居二线,任领
敦宁府事。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肃宗十五年),奉命将
朝鲜太祖御容移奉
全州,返回汉城途中就发生
己巳换局,南人得势,对西人反攻倒算,金寿恒首当其中,被流放
珍岛,围篱安置。不久在南人的强烈要求下,肃宗赐死金寿恒。四月初九日,金寿恒临死作绝命诗:“三朝忝窃竟何裨, 一死从来分所宜。惟有爱君心似血,九原应遣鬼神知。”
老论方面对金寿恒评价较高,老论编纂的《肃宗实录》称赞金寿恒“风仪端粹,文章精炼,为时冠冕”。并称他有“三大节”,分别是穷治三福之狱,大力整肃南人;反对少论对南人的绥靖;在
怀尼之争中支持宋时烈,指责尹拯背师。另一老论大臣
闵镇远则评价他“清慎有雅量,而刚毅不足,时或
挠屈”。
少论方面对金寿恒评价较低,少论编纂的《肃宗实录补阙正误》写道:“寿恒以贤相之孙,黑头登台司,风仪端重,操履蕴藉,长于文辞,缘饰儒术。甲寅受顾命,为国宗臣,丁巳抗直言被罪,士流尤倾向。庚申秉轴,按治逆坚(许坚),多有株连,重被其党雠视,至是时辈甘心报复,既栫棘海岛,继又有合辞之论,卿宰之疏,必杀乃已,罪名多所文致,人皆冤之。然寿恒自任以刚方而量小,故近于愎;自许人坚确而私胜,故近于专;自谓担当世道,而反为勋戚所使;自称卫护斯文,而未免扶抑失中,实不能通晓事务。凡所裁处,每在皮膜,八年当国,未有善政可言。庚申始寿(吴始寿)之死,壬戌翊戴(全翊戴)之狱,大失平反,阴主告密,已为清流之所不取,而自初委质于
宋时烈,惟言莫违,专以是作家计,几于有是无非。甲子筵奏,以私事而上朝廷,独任己私,重拂公议,遂令士趋分裂,朝象不靖,以启五十年玄黄之战,追论祸首,自有所归。况其家世赫舃,门阑鼎盛,而昧宠利之戒,忽
谦益之训,妇女逾侈,亦不能制。君子固伤其非罪被祸,而又以为不无取祸之道云。修初史者之必以三大节许之者,其亦可谓失与夺之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