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转换政府的
预算外筹资行为。政府对资金的需求和准需求有“两条线”,一是向
银行透支,二是干预
银行贷款。这种
融资方式在资金的使用上不透明,无相应的监督约束力,尤其是地方下放
投资方向的选择往往从局部市场考虑,
投资决策带有一定的盲目性,预期
经济效果往往不能实现。转换方向是政府对资金的需求包括地方政府包揽的企业一律通过
债券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筹资,实行国债多元化,增设
短期国债的发行,对
中长期国债采用
附息债券,一年支付一次
利息。对国家必保的能源、交通、
原材料等
基础设施所需要的资金,主要通过
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发行债券筹集。政府的金融行为受
中央银行的监控,
专业银行作为
投资人的身份参与
投资活动,从而使政府的经济行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约束,以此来节制政府的投资冲动。
其次,转换企业的
资产、
负债结构。
企业经济效益不高的原因固然很多,但有两点必须改变,一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关系;二是对企业自由筹资的限制。由于我国企业长期处于“父爱主义”的关怀之中,自由筹资的原动力不足,加之受种种政策的限制,加剧了对
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企业
金融资产负债结构难以得到改善,导致企业对
贷款的使用
效益缺乏责任感,一方面
产成品积压,
债务链结长,效益差的企业拖住效益好的企业,整个企业的效益下降,另一方面银行贷款不断追加,
信贷资金存量僵化。
(2)
企业融资方式摆脱单一
间接金融的状况,面向全社会。这种
融资方式的置换,使企业对资金的使用受社会公众监督,从而影响和制约其经营活动,促进企业增强资金时间意识、效益意识和偿债意识。对于企业发行股票、
债券,做法是只准许一些效益好的企业发行,这是为了能保证证券的
质量,但对
预期收益确实好的
技术改造项目,也可以
发行债券,这样才能促进
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
(1)银行在
金融资产转换中有着特殊重要的地位。在推进
金融资产转换方面,要打破现行单一的
信用放款体制,实行
贴现贷款、
抵押贷款等多种
贷款形式,使
金融机构之间,银行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大部分以票据为依据,使票据的
贴现、
再贴现和
抵押贷款成为主要的贷款形式。
(2)银行的
金融机构自身开发
金融商品,创造多种
金融工具,满足不同层次的投资欲望。鉴于
大额可转让存单可以为银行刨造稳定的资金来源,对
投资者来说又不失其流动性,银行可大力发展此项业务,并建立有组织的
大额存单转让市场。
金融债券的发行条件和审批程序可适当放宽,扩大
金融债券的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