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银行是中国根据
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设置的,按指定的范围,分别经营
本币存款、贷款、结算以及个人
储蓄存款等业务的银行。中国有4家专业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专业银行都是国务院直属局级的
经济实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计划独立行使职权,自主进行业务活动,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其分支机构受总行
垂直领导,在业务上,接受
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协调和稽核。
分类
专业银行按服务对象设立的有农业银行、
进出口银行和
储蓄银行等;按
贷款用途设立的有
投资银行、
抵押银行和
贴现银行等。
西方国家的专业银行种类非常多,名称也各异,其中主要的专业银行有:
开发银行(Development bank)是专门为经济开发提供
投资性贷款的专业银行。开发银行是一种重要的专业银行,可分为国际性、区域性和本国性三种。国际性开发银行由若干国家共同设立,其中最著名的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简称
世界银行。区域性开发银行主要由所在地区的成员国
共同出资设立,如
泛美开发银行和
亚洲开发银行。本国性开发银行由国家在国内设立,为国内经济的开发和发展服务,其
资金来源主要是在国内发行的债券。
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是专门经营长期投资业务的银行。投资银行虽称为“银行”,但并不能办理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也不同于
信托公司或投资公司。投资银行的称法流行于美国和一些
欧洲大陆国家,此外它还有许多名称,如英国称为
商人银行、法国称为
实业银行、日本称为证券公司。
投资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靠发行自己的股票和债券。投资银行不得
吸收存款,在一些国家虽准许投资银行吸收存款,但也主要是吸收
定期存款。此外投资银行也可从
其它金融机构或其它
融资渠道获取借款,但这并不构成其主要的资金来源。投资银行主要是作为证券发行公司和
证券投资者的中介,其具体的业务主要有:
①承销证券的发行;
②经纪业务即以经纪人身份代理客户进行证券交易;
④收费的
银行业务 (fee banking), 即从事并购顾问、证券经济研究和其它形式的
金融咨询活动。
此外,有些投资银行也兼营
中长期贷款、黄金、
外汇买卖及
租赁业务等。
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是指专门经营
农业信贷的专业银行。由于农业受
自然条件影响大;农户分散,对
资金需求数额小,期限长,利息负担能力有限;
抵押品集中管理困难,大多数贷款者只凭个人信誉,故农业
信贷风险大、期限长、收益低。一般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不愿经营农业信贷。为此,西方许多国家专门设立以支持和促进农业发展为主要职责的农业银行,以满足
政策性融资需要。
农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有
政府拨款、吸收存款、发行各种股票和债券。农业银行的贷款
业务范围很广,几乎包括农业
生产过程中的一切资金需要。由于农业
贷款风险大、期限长、收益低,大多数西方国家对农业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或税收优待。农业银行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名称,如美国的
联邦土地银行、法国的
农业信贷银行、德国的农业抵押银行、日本的农林
渔业金融公库等。
进出口银行
进出口银行是专门经营对外贸易信用的专门银行,一般为政府的金融机构,如日本的输出入银行、美国的进出口银行等。有些国家的进出口银行属半官方性质,如法国的对外贸易银行。由于进出口银行在经营原则、
贷款利率等方面都带有浓厚的官方色彩,因而本质上是一种政策性银行。
进出口银行的主要业务是提供各种
出口信贷。出口信贷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
卖方信贷,即
出口商所在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信贷;另一种是
买方信贷,即出口商所在地银行给国外进口商或进口商银行提供贷款,以购买本国设备。一个国家国际贸易的发展,常常是与进出口银行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储蓄银行 (saving bank)
储蓄银行是指专门办理
居民储蓄,并以
储蓄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的专业银行。储蓄银行的名称很多,如
互助储蓄银行、储蓄放款协会、国民储蓄银行、信托储蓄银行、信贷协会等。
储蓄存款的金额虽比较零星分散,但存款期限比较长,流动性较小。由于
储蓄存款余额较为稳定,因此主要用于长期信贷和长期投资,如发放抵押贷款,投资
政府债券、
公司债券、及股票等。有些国家明文规定储蓄银行须投资于政府债券的比例。在过去,储蓄银行的业务活动受到诸多限制,如不能经营
支票存款、不能经营一般
工商贷款。但随着
金融管制的放松,储蓄银行的业务不断扩大。如1982年美国的加恩·圣吉曼法案就扩充了
储蓄贷款协会 (S&L) 可投资的资产类型。
抵押银行 (Mortgage bank)
抵押银行是“
不动产抵押银行”的简称,是指专门从事以土地、房屋和其它不动产为抵押办理
长期贷款业务的银行。不动产银行有不同的名称,如法国的
房地产信贷银行、美国的联邦住房放贷银行、德国的私人抵押银行和公营抵押银行。抵押银行有公营、私营和
公私合营三种形式。抵押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发行
不动产抵押证券募集。其长期贷款业务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以土地为抵押品的长期贷款,贷款的对象主要是土地
所有者或
农场主;
另一类是以城市不动产为抵押品的贷款,贷款的对象主要是房屋所有者或经营建筑的资本家。
由于不动产抵押品常因处理时不易出售,易造成资金占压,因而专门的抵押银行不多。因此,商业银行正大量涉足
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而不少抵押银行也开始经营一般
信贷业务。这种
混业经营呈加强趋势。
中国专业银行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
旧中国时期的银行进行了
全面整顿,
中国人民银行吸收合并了国内绝大部分银行,集
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于一身,成为大陆地区唯一的银行。
1978年改革开放后,我国对
银行业进行了革新,先后恢复了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新办了
中国工商银行 。1978年-1994年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作为我国的四大专业银行,分别在工商业、农业、外汇、基础设施建设四大领域行使着专业银行的职能。
1981年12月,为向国外筹集建设资金办理投资信贷,我国成立了
中国投资银行(China Investment Bank),中国投资银行总行设在北京,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是我国的
国家专业银行,按照国家对
国营企业的要求,实行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
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其他文件,提出深化
金融改革,将工农
中建由专业银行转变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此,从四大行中剥离了政策性业务,组建了
国家开发银行、
进出口银行、
农业发展银行三家专门执行政策性业务的专业银行(即
政策性银行)。
1994年7月22日,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投资银行管理体制改革的批复》(1994年7月22日 银复[1994]243号),中国投资银行整体划归
中国建设银行。
1998年12月11日,经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中国投资银行主体并入国家开发银行,分支机构并入
光大银行,中国投资银行从此结束了自己的使命。
2007年3月20日,在改革
邮政储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挂牌成立,成为我国专营储蓄业务的专业银行。
我国的专业银行主要包括:
国家开发银行:专营开发性金融业务,政策性银行,正在改革成
开发性金融机构。
中国进出口银行:专营
进出口信贷金融业务,政策性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营农业发展政策性金融业务,政策性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