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鸿志,汉族,1975年11月4日生于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
孟门镇李家塔村。
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人物经历
陈鸿志出身寒门,父亲是一名铁匠。他从小不爱读书,学习成绩差,后来去当了武警,1998年退伍。
1999年退伍后,陈鸿志白手起家创建了“星火石料厂”,扩建后改名星火建材有限公司。开石料厂让陈鸿志赚取了人生的
第一桶金。2003年是他在商界崛起的标志性年份,时年28岁的陈鸿志借力
煤炭经济的快速增长,取“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意,注册柳林燎原
商贸公司,开始涉足煤炭业。仅这一年,他就承包了兴家沟煤矿、成家庄煤矿、田家坡煤矿等5座煤矿。
2005年,他正式组建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他又先后承包邓家洼煤矿、柳家庄煤矿,并购买了麻塔则煤矿。
2009年山西省煤炭
企业兼并重组后,凌志集团共拥有4座主体煤矿,4座
洗煤厂,综合购物商厦1座(燎原商厦),
五星级酒店1座(煤炭大酒店),全日制省级示范初中1所(成家庄示范初中),大型
印刷厂1个,以及占地1152亩的绿色生态农业园区1个。
2013年,柳林县凌志
农业科技开发公司成立。基地位于柳林县
成家庄镇张家庄村,面积1280亩,
总投资1.7亿元。柳林县盛产优质
主焦煤,造就了不少暴富的
煤老板,
联盛集团老板
邢利斌、凌志集团老板陈鸿志是他们当中最典型的代表。当地人谈到柳林的煤焦资产布局时如此评论:柳林南边的半壁江山是邢利斌的地盘,北边则大多数属于陈鸿志的
势力范围。
现有4座主体煤矿、4座洗煤厂,整合为
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人物荣誉
2006年度“山西省优秀企业家”、“山西省
社会扶贫先进个人”等多种
荣誉称号。
曾任柳林县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暴力侵占
2018年8月报道,关于陈鸿志恶行的爆料和举报频频出现。其中,有一篇名为《陈鸿志涉黑团伙41条犯罪线索》的文章在网上广为流传。发帖人称,陈鸿志以贿选、暴力威胁等手段,控制了以孟门镇为主的
柳林县西北片多个乡镇的农村选举,使其煤矿所涉村庄的主要村干部,大多成为陈鸿志的代言人和
利益共同体。文章还称,陈鸿志集团在强买强卖煤矿时,断路、
决水、放火等暴力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2007年10月,陈鸿志假借修路之名,将通往该矿的道路挖断,致使该矿场原煤无法外运,被迫停产。最终,薛武汉等人不得不将煤矿卖给陈鸿志。
2007年12月30日下午,薛武汉同王亮珠及其司机高三平等人一道去
麻塔则煤矿验煤,高三平在返程中遭到陈鸿志团伙数十人围堵殴打。由于对方出手过重,高三平当场死亡,并被扔下30多米深的深沟。
柳林县一位企业家告诉记者,陈鸿志对雇佣的打手们“不薄”,很多人愿意为其卖命,甚至不惜遭受牢狱之灾。他举例说,陈鸿志有个打手几年前出事后,陈鸿志给其妻儿一个月发5000元
生活费,还给他在柳林县城买一套200平方米的房子。
刑事拘留
2018年7月21日晚上,
山西省公安厅联合
长治市公安局同时出警,动用数百警力,包围凌志集团旗下的
吕梁市柳林县煤炭大酒店。与此同时,在陈鸿志的老家柳林县
孟门镇,警方也展开了抓捕行动。
2018年7月24日晚间,山西
长治警方通报,该市
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一起
有组织犯罪案件,已将犯罪嫌疑人陈鸿志依法刑事拘留。8月8日,吕梁警方通报称,陈鸿志涉嫌有组织
犯罪集团案件是一起性质极其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影响十分巨大的涉黑案件。
2019年9月2日,
山西省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
开庭审理被告人陈鸿志等人犯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故意伤害罪、
非法拘禁罪等,被告单位凌志集团等犯非法采矿等罪一案。
一审宣判
2019年11月5日上午,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鸿志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被告单位
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柳林县
孟门运销有限公司犯
非法采矿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罪一案进行
公开宣判。
审理查明,自2005年以来,被告人陈鸿志、高海平、刘平等人,以陈鸿志经营的企业为依托,开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06年底正式形成以陈鸿志为组织、领导者的
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组织结构稳定、层级明晰、职责分工明确,组织成员达七十余人。该组织以开办公司、企业等方式“以商养黑”,通过
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采矿、
骗取贷款和
票据承兑、
非法占用农用地、不报安全事故、妨害信用卡管理、隐匿、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以黑护商”,攫取巨额
经济利益,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该组织将获取的部分经济利益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和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该组织为确立、维护、扩大组织的势力、影响和利益,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作案百余起,其中
犯罪事实91起、违法事实27起,涉及18个罪名,侵犯不特定多人的
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财产权利。该组织通过操纵选举把持农村
基层政权;利用个别
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实施故意伤害6起,致1人死亡、8人轻伤,实施寻衅滋事11起,造成多名被害人轻伤、
轻微伤,实施
非法拘禁17起,30余人遭到拘禁,通过上述
暴力犯罪在当地形成威慑力;越界盗采相邻企业
煤炭资源总量价值高达40亿余元,对煤炭资源及生产秩序造成
严重破坏;长期通过虚构合同及发票的手段骗取多家
银行贷款近600亿元,严重破坏
金融市场管理秩序。该组织在山西省
柳林县形成
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柳林县当地的经济和
社会生活秩序。
被告人陈鸿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
强迫交易罪、
窝藏罪、非法拘禁罪、
寻衅滋事罪、
抢夺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不报安全事故罪、
妨害作证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帮助
毁灭证据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专题披露
2021年3月26日,微信公号“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先行披露了专题片的部分内容,山西的陈鸿志案、湖南的文烈宏案悉数上榜。
2024年10月10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山西某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某志等人非法采矿案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