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后,1913年1月下令撤销府、州、厅制,在省下设置道、县两级行政区划。陕西省随即于当年2月遵令分别将耀州改为耀县,华州改为华县,商州改为商县,乾州改为乾县,鄜州改为鄜县(今富县),陇州改为陇县,葭州改为葭县(今佳县),宁羌州改为宁羌县(今宁强县),绥德州改为绥德县,邠州改为邠县(今彬县),潼关厅改为潼关县,孝义厅改为孝义县,佛坪厅改为佛坪县,定远厅改为定远县,留坝厅改为留坝县,汉阴厅改为汉阴县,砖坪厅改为砖坪县,宁陕厅改为宁陕县。另外,将咸宁县并入长安县。1914年1月,北京政府内务部鉴于全国有大量县名相同,公布了《内务部改定各县重复县名及存废理由清单》,定远县改名为
镇巴县,孝义县改名为
柞水县,怀远县改名为
横山县,三水县改名为栒邑县(今
旬邑县)。1917年5月,砖坪县改名为
岚皋县。1920年5月,划出平利县南部新置镇平县。全省共置91县。
在省与县之间,民国初年设置的道,道的行政首长初名观察使。1913年1月,根据公布的《划一现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陕西省设立陕西道,任命观察使。1913年12月31日调整道的区划,裁撤陕东、陕西2道,省辖
陕中道、
陕南道、
陕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