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估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识别和评估
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的
重大错报风险(无论
错报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而实施的
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计划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基本信息
定义:为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而实施的程序称为“风险评估程序”
内容:1、询问被审计单位
管理层和内部其他相关人员。
3、观察和检查。
获取信息
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向
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询问下列事项:
(1)管理层所关注的主要问题。如新的竞争对手、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流失、新的
税收法规的实施以及
经营目标或战略的变化等。
(2)被审计单位最近的
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3)可能影响
财务报告的交易和事项,或者当前发生的重大会计处理问题。如重大的
购并事宜等。
(4)被审计单位发生的其他重要变化。如所有权结构、
组织结构的变化,以及
内部控制的变化等。
①根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实施风险评估程序获取的信息构成
审计证据的一个组成部分。
尽管注册会计师通过询问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可获取大部分信息,但是询问被审计单位内部的其他人士可能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不同的信息,有助于识别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除了询问管理层和对财务报告负有责任的人员外,还应当考虑询问内部审计人员、
采购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等
其他人员,并考虑询问不同级别的员工,以获取对识别重大错报风险有用的信息。在确定向被审计单位的哪些人员进行询问以及询问哪些问题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何种信息有助于其识别和评估
重大错报风险。例如:
(1)询问
治理层,有助于注册会计师理解
财务报表编制的环境;
(2)询问内部审计人员,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其针对被审计单位
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
有效性而实施的工作,以及管理层对内部
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采取适当的措施;
(3)询问参与生成、处理或记录复杂或异常交易的员工,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评估被审计单位选择和运用某项
会计政策的适当性;
(4)询问内部法律顾问,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有关
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产品保证和售后责任、与业务合作伙伴的安排(如
合营企业)、
合同条款的含义以及诉讼情况等;
(5)询问营销或销售人员,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的
营销策略及其变化、销售趋势以及与客户的合同安排;
(6)询问采购人员和生产人员,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的
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生产等情况;
(7)询问仓库人员,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原材料、
产成品等存货的进出、保管和盘点等情况。
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
内在关系,对
财务信息作出评价。分析程序还包括调查识别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数据严重偏离的波动和关系。
分析程序既可用作风险评估程序和
实质性程序,也可用于对
财务报表的总体复核。本准则主要说明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使用的分析程序,即将分析程序用作风险评估程序。
注册会计师
实施分析程序有助于识别异常的
交易或事项,以及对财务报表和审计产生影响的金额、比率和趋势。
在实施分析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预期可能存在的合理关系,并与被审计单位记录的金额、依据记录金额计算的比率或趋势相比较;如果发现异常或未预期到的关系,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识别
重大错报风险时考虑这些比较结果。
如果使用了高度汇总的数据,实施分析程序的结果仅可能初步显示
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将
分析结果连同识别重大错报风险时获取的
其他信息一并考虑。例如,被审计单位存在很多
产品系列,各个产品系列的
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对总体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的结果仅可能初步显示
销售成本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需要实施更为详细的分析程序。例如,对每一产品系列进行毛利率分析,或者将总体毛利率分析的结果连同其他信息一并考虑。
观察检查
观察和检查程序可以印证对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询问结果,并可提供有关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信息,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观察和检查程序。
(1)观察被审计单位的
生产经营活动。例如,观察被审计单位人员正在从事的
生产活动和
内部控制活动,可以增加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人员如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及实施内部控制的了解。
(2)检查文件、记录和内部控制手册。例如,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章程,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各
业务流程操作指引和内部控制手册等,了解被审计单位组织结构和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3)阅读由管理层和
治理层编制的报告。例如,阅读被审计单位年度和
中期财务报告,
股东大会、
董事会会议、高级管理层会议的
会议记录或纪要,管理层的讨论和分析资料,
经营计划和战略,对重要经营环节和外部因素的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报告以及其他特殊目的报告(如新
投资项目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了解自上一审计结束至本期
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发生的
重大事项。
(4)实地察看被审计单位的
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通过
现场访问和实地察看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可以帮助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性质及其
经营活动。在实地察看被审计单位的厂房和办公场所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
有机会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和担任不同职责的员工进行交流,可以增强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及其重大
影响因素的了解。
(5)追踪交易在财务报告信息系统中的
处理过程(
穿行测试)。这是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
业务流程及其相关控制时经常使用的
审计程序。通过追踪某笔或某几笔交易在业务流程中如何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以及相关
内部控制如何执行,注册会计师可以确定被审计单位的交易流程和相关控制是否与之前通过其他程序所获得的了解一致,并确定相关控制是否得到执行。
除了采用上述程序从被审计单位内部获取信息以外,如果根据职业判断认为从被审计单位外部获取的信息有助于识别
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
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这些信息。例如,询问被审计单位聘请的外部
法律顾问、
专业评估师、投资顾问和财务顾问等。
阅读
外部信息也可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外部信息包括
证券分析师、银行、
评级机构出具的有关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处行业的经济或
市场环境等状况的报告,贸易与经济方面的
期刊杂志,法规或金融出版物,以及政府部门或民间组织发布的
行业报告和
统计数据等。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承接客户或续约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以及向被审计单位提供其他服务所获得的经验是否有助于识别
重大错报风险。通常,对新的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在业务承接阶段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以确定是否承接该业务。而对
连续审计业务,也应在每年的续约过程中对上年审计作总体评价,并更新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和
风险评估结果,以确定是否续约。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向被审计单位提供其他服务(如执行中期
财务报表审阅业务)所获得的经验是否有助于识别重大错报风险。
对于连续审计业务,如果拟利用在以前期间获取的信息,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否已发生变化,以及该变化是否可能影响以前期间获取的信息在本期审计中的
相关性。例如,通过前期审计获取的有关被审计单位组织结构、生产经营活动和
内部控制的
审计证据,以及有关以往的
错报和错报是否得到及时更正的信息,可以帮助注册会计师评估本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但值得注意的是,被审计单位或其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此类信息在本期审计中已不具有相关性。例如,注册会计师前期已经了解了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情况,但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可能在本期发生变化,导致内部控制也发生相应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需要实施询问和其他适当的
审计程序(如
穿行测试),以确定该变化是否可能影响此类信息在本期审计中的相关性。
需要说明的是,注册会计师从六个方面(相关行业状况、
法律环境、监管环境及其他外部因素;被审计
单位性质;被审计单位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可能导致重大错报风险的相关
经营风险;对被审计单位财务业绩的衡量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但注册会计师无需在了解每个方面时都实施以上所有的风险评估程序。例如,在了解
内部控制时通常不用
分析程序。但是,在按照本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获取了解的整个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通常会实施上述所有的风险评估程序。